乌兰以“八个一批”脱贫计划全力打赢脱贫攻坚清零战

15.07.2016  01:41

  青海新闻网讯 今年以来,乌兰县坚持把脱贫攻坚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深入贯彻落实省州关于精准脱贫工作的重大部署,紧盯瞄准全县15个贫困村、405户贫困户、1113名贫困人口,按照“八个一批”精准扶贫路径,坚持因地制宜、因户施策,全面打好脱贫攻坚战。

  积极发展特色产业扶贫。围绕乌兰县实施“国内旅游名县、省内旅游大县、州内旅游强县”战略,努力将茶卡镇打造成“高原旅游名镇”、茶卡盐湖打造成“世界旅游目的地”和5A级景区的目标任务,依托茶卡盐湖旅游“井喷式”发展态势,在茶卡镇建设旅游扶贫产业园,把1500万元旅游产业园项目发展资金入股乌兰县吉仁生态农牧业有限公司,以10%保底分红计算,年收益可达150万元,均分给全县1113名贫困人口,人均可增收1347元。同时,将3个旅游扶贫村的900万元发展资金入股旅游扶贫产业园,按照10%收益计算,年分红90万元,重点向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倾斜,预计人均可增收809元以上。

  通过入股金融企业稳定增收脱贫。紧紧抓住我县农村信用社增资扩股改制商业银行的有利时机,将省级下拨的贫困人口脱贫发展资金581.12万元(908人、每人6400元)入股县农村信用合作社,按照年均不低于10%的收益计算,每年可分红58.1万元,人均可增收640元。

  实施好易地搬迁项目扶贫。将易地搬迁与“高原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结合起来,整合各类项目资金2200万元,以改善贫困户居住条件、生活环境。目前,已完成项目安置地及搬迁户的前期调查、设计论证工作,将集中搬迁安置铜普镇都兰河村129户406人,茶卡镇6个村46户131人。

  低保政策兜底扶贫。通过“三评、三审、三公示”,做到应保尽保,使贫困户真正得到实惠。对无劳动能力或丧失部分劳动能力的105户205名低保对象,按照每人每年补助2500元的标准实行完全兜底保障。对有劳动能力的168户525名低保对象,按照每人每年补助2016元的标准实行部分兜底保障,并鼓励其通过发展种植业、养殖业、入股合作社、劳务输出等方式增加家庭收入。

  开展医疗救助扶贫。对全县所有贫困人口就医严格落实“一免七减”、医疗精准扶贫“十覆盖”措施,切实减轻贫困人口就医负担。落实参保专项补助制度,确保贫困人口充分享受医疗保险待遇。落实贫困人口医疗救助和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政策,对全县贫困人口中患有重大疾病及慢性病的患者给予医疗补助,发挥医疗保障和救助政策的集成优势。

  实施发展教育扶贫。对建档立卡中有子女就读的179名贫困人口,分别按照国家和省上有关规定标准进行资助。小学初中阶段的贫困生,免除义务教育阶段所有费用,并对寄宿制贫困生按照每年1500元和1700元的标准提供生活补贴;对高中阶段贫困生,在免除学杂费的同时,提供每年2000元以上的奖学金和1000元的博爱助学金;对上中职的贫困学生给予异地就读补助,一、二年级每年生活补助3200元,办学奖补资金3300元,三年级每年生活补助2200元,办学奖补资金3300元;对考入大专的贫困生一次性给予奖励6000元;对考入本科的贫困生一次性给予奖励10000元。

  积极促进就业扶贫。扎实开展农牧民实用技能培训,提高贫困人口就业能力。积极协调联点帮扶企业为贫困人口提供就业岗位,帮助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提高贫困家庭收入。目前已为44名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申报了护林员岗位,对口帮扶企业提供了54个就业岗位,月收入不低于2600元;协调驾校落实了50名贫困人口驾驶员技能培训;组织开展“春风行动”专项招聘会,154名贫困人口与用工单位初步达成求职意向。

  爱老敬老救助扶贫。充分发挥县城老年福利中心和乡镇敬老院公共服务作用,制定了贫困人口中的鳏寡孤独老人集中托养、分散供养管理办法,提供养老床位152张。目前,已有6名符合条件的老人入院颐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