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宁在省政府法律顾问聘任仪式上强调 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 不断完善“中国之治”的“青海方式”
3月18日,省政府法律顾问聘任仪式举行,省委副书记、省长刘宁出席并讲话。他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推进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为主轴,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增强法治意识,充分发挥作用,创造良好环境,不断完善“中国之治”的“青海方式”,为推进新青海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刘宁向新聘任的13名省政府法律顾问和20名省政府法律顾问专家库成员颁发聘书并表示祝贺。他说,省政府聘任法律顾问,是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是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保障,是推进新青海建设的现实需要。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关于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为我们依法行政提供了根本遵循。要深刻认识推行法律顾问制度的重要意义,将各项新要求落到实处,以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效推进新青海建设行稳致远。
刘宁指出,省政府法律顾问是一项崇高的荣誉,更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希望大家聚焦中心工作,立足自身优势,多献务实之策,确保政府权力在法治轨道上高效运行。要提升政治素养,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提升业务能力,大力发扬马克思主义学风,与时俱进深化省情认识,加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业务知识学习。要提升责任担当,准确把握经济发展大势,尽快熟悉政府职能流程,切实发挥好理论支撑、论证把关、参谋智囊、桥梁纽带作用。要提升职业操守,自觉尊崇法治、维护正义,加强道德修养和作风建设,实事求是、敢于直言,大胆创新、善建诤言,为政府依法行政“保驾护航”。
刘宁强调,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切实为法律顾问营造良好环境,最大限度发挥聪明才智和重要作用。要按照分步实施、逐级推进的原则,强化以省、市(州)、县(市、区)三级政府为主,乡镇、村(社区)全覆盖的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完善日常管理、业务培训、考核奖惩等工作机制,健全经费保障机制,有力促进法律顾问制度科学化、规范化。全省政府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要不断强化法治思维,推动形成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副省长王正升主持聘任仪式。 (李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