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去年受理94件环境资源案

24.02.2016  10:02
  (记者 张艳艳)2月23日,记者从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15年我市两级法院共受理环境资源类案件94件。
  2014年12月市中级人民法院及城西区人民法院率先设立了环境资源审判庭,实现民事、行政“二审合一”的审判机制。据统计,2015年西宁市两级法院共受理环境资源类案件94件,其中民事案件64件、行政案件30件。民事案件64件中分别为供用气合同纠纷案27件、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案13件、采矿权转让合同纠纷案6件、非法集资购买矿权案4件、林木损害赔偿案2件、噪声污染纠纷案1件、渔业承包合同纠纷案1件、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等其他类纠纷10件;行政案件30件中要求撤销政府部门作出的关于土地确权、土地登记等的案件为15件、涉及土地征收的行政争议案件为13件,另2件为涉及采矿权的行政争议案件。2015年全年,城西区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庭跨行政区域受理的民事案件46件(分别是城北法院3件、城中法院23件、城东法院4件、大通法院1件、湟源法院1件、湟中法院14件),行政案件2件(大通法院),跨区域审理案件数达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