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源头上规范行政权力的行使 404件省政府“红头文件”通过合法性审查

15.01.2019  12:51

  1月14日,记者从省司法厅了解到,截止到2018年年底,省政府及办公厅404件“红头文件”全部经过事前合法性审查,合法性审查率达100%。通过严格的合法性审查,从源头上规范了行政权力的行使,防止了违法文件的出台,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筑牢了最后一道防护墙,确保了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加快推进了我省法治政府建设进程。

  据省司法厅备案审查处处长张文军介绍,“红头文件”是人们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俗称,文件是否合法有效,直接关系到政府能否依法行政,关系到政府的自身形象,关系到群众的合法权益。2018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首次从国家层面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建立作出全面系统规定,构成了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的基础制度。

  而早在2013年11月,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的“完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的重要改革举措,青海省政府公布了《青海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全省各级行政机关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事前合法性审查作出制度安排,对合法性审查的主体、内容、程序、时限作出明确规定,详细规范了合法性审查“谁来审”“审什么”“怎么审”的问题。从2014年3月1日《办法》实施起,省政府及办公厅制发的所有规范性文件,都能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查制度,在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决定或者主管领导签署前,一律由政府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上会研究、不得签署发布。截止到2018年年底,省政府及办公厅404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部经过事前合法性审查,合法性审查率达100%。(于瑞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