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按照价格形成机制提高成品油价格(8月4日)

05.08.2017  04:42

  根据国家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自2017年8月4日24时起提高国内成品油价格,汽、柴油(标准品)价格每吨分别提高175元和165元。根据国家统一规定,自2017年8月4日24时起同步调整青海省内各价区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详见附表)。其他相关成品油价格政策按《石油价格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青海省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表

 

 

青海省 V 标准 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表

(8月4日)

 

汽油(国 V

柴油(国 V

89

89

92

95

0

0

-10

-20

-35

价区

/

/

/

/

一价区

7655

5.78

6.16

6.60

6750

5.74

6.08

6.37

6.60

二价区

7765

5.86

6.24

6.69

6860

5.83

6.18

6.47

6.71

三价区

7895

5.96

6.35

6.81

6990

5.94

6.30

6.60

6.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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