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住建厅】青海困难企业可降低或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

23.11.2016  10:06

  11月17日,记者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获悉,日前,我省印发《关于规范和阶段性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意见》,全省各类企业缴存住房公积金比例,单位缴存部分可根据企业经营状况自行确定。

  据悉,单位缴存部分可根据企业经营状况自行确定,但不得高于12%,不低于5%;职工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在现行缴存比例的基础上,可下调两个百分点,但不低于5%。生产经营困难企业可以降低或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待企业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恢复缴存或补缴缓缴的住房公积金。

  “这样做减轻了企业压力,不过前提是要争取到职工同意。”青海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说。企业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需由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经各市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市州住房公积金管委会批准后实施,并由各市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报省住房公积金监管部门备案。(李艳芳)

国家10.49亿支持我省启动实施教育强国推进工程
  今年以来,按照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省发展改革委紧抓“十四五”开局机遇,围绕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新时代目标,科学谋划项目储备,主动加强汇报衔接,全力以赴争取中央专项资金,支持教育领域基础设施建设。经积极争取,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下达我省教育强国推进工程202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10.人民政府
甘青两省政协就推动兰西城市群建设开展联合调研
  8月2日至6日,青海省政协应甘肃省政协的邀请,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