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州残联召开专题学习会学习贯彻《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12.03.2015  15:29

      3月11日,根据海西州委组织部、州人社局《关于学习贯彻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的通知》精神,海西州残联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贯彻《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充分认识条例的重要意义,会议由州残联副理事长邓小红同志主持,全体党员干部参加了会议。

      邓小红副理事长对《条例》进行了详细的解读,她强调,《条例》是我国第一部系统规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行政法规,标志着我国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进入了法制化的新阶段。《条例》贯彻了中央关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新精神新要求,总结了近年来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经验做法,对事业单位普遍适用的人事管理制度作了规定,是做好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的基本依据和准则。《条例》的颁布实施,对于规范和加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保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合法权益,建设高素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促进公共服务更好更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各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贯彻实施《条例》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贯彻落实《条例》的责任感和自觉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条例》的各项要求上来。 一要 进一步强化岗位设置管理,严格规范各类岗位的设置数量、结构比例和实施要求,不断优化配置人才资源,营造良好环境,促进各类人才健康成长。 二要 履行好牵头抓总、综合管理、监督检查职责,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推荐、使用和管理好事业单位领导人员,调动残联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不断激发事业单位活力,积极推进残疾人事业科学发展。 三要 坚持依法依规办事,在人事管理工作中,充分运用法律手段,体现法治精神,维护《条例》的严肃性、权威性。 四要 规范和加强人事管理工作,遵规守纪,增强责任意识,提高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切实做好《条例》的贯彻落实工作。

      通过学习,全会党员干部表示一定要遵守《条例》的各项规定,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爱岗敬业,切实为残疾人办实事做好事,着力解决好残疾人现实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不断推进我州残疾人事业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