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宁同志在传达学习全总十六届四次主席团会议精神时强调 进一步加强工会“三基”建设推动工运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23.07.2014  02:00

7月21日,省总工会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贯彻全总第十六届执委会主席团第四次全体会议精神。省委常委、省总工会党组书记、主席苏宁传达了李建国同志重要讲话和陈豪同志工作报告精神以及《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新形势下加强基层工会建设的意见(讨论稿)》精神。强调要按照全总要求,坚持以改革创新为统领,以“下接办”活动为载体,以“四双行动”为抓手,进一步加强“三基”建设,有计划、分阶段认真组织实施,使工会基层组织全面加强、基础工作全面进步、基本能力全面提升,推动全省工会实现两年大变样、七年大跨越的目标,推动青海工运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苏宁同志指出,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工会思想理论建设的根本,坚持用讲话精神指导工会工作。要进一步在推动工作上下功夫,各部门要对照年初安排,回顾总结半年工作,查缺补漏、攻坚克难,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苏宁同志要求,要结合省委加强“三基”建设的安排部署,按照全总印发的《关于新形势下加强基层工会建设的意见》要求, 一要进一步固本强基,强化措施,夯实工会基层组织。 要以建设“职工之家”为载体,建设“六有”工会、创建基层服务型工会,努力从整体上提高基层工会组织的工作能力、工作水平,不断增强工会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最大限度地把广大职工群众组织到工会中来,进一步塑造工会在职工群众和社会中的新形象, 二要进一步摸清底数、规范运行、提高效能,做好工会基础工作。 要围绕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在全省工会系统分层级梳理基础工作,依据国家标准、运行规则和行业指标,编制基础工作目录,分项制定工作内容和标准,全面开展基础工作达标活动。 三要进一步注重引导、强化培训、完善考核,提升工会干部基本能力。 要按照习总书记“好干部五条标准”,进一步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广泛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和中国梦劳动美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职工志愿者服务活动,引领工会干部和广大职工自觉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践行者、推动者。同时,按照省委的要求,用一年时间,在工会系统各部门制定基本能力标准和评价考核体系,对表现突出、有明显成绩和贡献的干部职工及时进行命名、表彰。

省总工会党组副书记、常务副主席郎国清,党组成员、副主席刘华芳、常伟宁、付东明出席会议,副巡视员旦木珍、杨爱华,省总工会机关各部室、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