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闭幕 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将于2019年1月21日在西宁召开

29.11.2018  22:02

  11月28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闭幕。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光荣、尼玛卓玛、鸟成云、吴海昆、刘同德,秘书长贾应忠及常委会委员共52人出席会议,符合法定人数。张光荣主持闭幕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青海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青海省燃气管理条例》,《青海省农村公路条例》,《青海省人民政府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实施办法》,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西宁市电梯安全条例》的决议,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西宁市建设绿色发展样板城市促进条例》的决议,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互助土族自治县人大关于修改〈互助土族自治县公路管护条例〉的决定》的决议,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互助土族自治县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补充规定》的决议,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省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决定。

  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决定补选刘宁为青海省出席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确认。决定任命蒙永山为青海省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最高人民检查院备案。

  会议向新任命的有关同志颁发了任命书。

  会议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省委常委、副省长王予波,省监察委员会、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负责人等列席会议。

  会后,就地举行专题讲座第五讲——《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