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召开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青海团筹备工作第二次会议
2月23日,省人大常委会召开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青海团筹备工作第二次会议,听取代表团工作机构各组和各相关单位筹备工作情况的汇报,对进一步做好代表团各项筹备工作作出部署、提出要求。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张光荣主持会议并讲话,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贾应忠就代表团工作方案做了说明。
张光荣指出,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是在党的十九大之后,在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下召开的首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有重要的换届选举任务,还将审议宪法修正案和《监察法》等法律草案,全国人民、国际社会都十分关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们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把做好代表团筹备工作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严肃认真的态度,严谨细致的作风,全力以赴做好各项筹备和服务保障工作,确保会务工作有序进行。
张光荣强调,大会召开在即,时间紧,任务重。要注重细节,代表议案建议要提前沟通、细化分工,明确责任、有的放矢、确保质量。对于媒体开放日、中央领导同志来团以及记者通道,安全、出行、食宿、医疗保障,新闻宣传等工作要加强联系和衔接,把工作做深做细做实,确保万无一失。要各负其责,各部门要按照《方案》要求,对号入座、各司其职,干好自己的事,把责任落实到人头,层层压茬压实,以高质量、高标准,认真完成好各项筹备任务。要强化协调,进一步树立大局意识、团队意识,坚持分工不分家,相互支持、相互补台、形成合力,确保各项工作无缝衔接、有序进行。要统一进出口,凡是与会议有关的事,必须经代表团工作机构统一协调,防止令出多门。要严肃纪律,所有参会人员和工作人员都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中央、全国人大和省委关于会风、会纪的要求,严格遵守参会、外出、食宿、请假、保密等方面的纪律规定,任何人都不能给青海团抹黑添乱。对所有参会、上会人员要进行会风会纪教育,逐一签订责任书,把严的要求传达到每一个人。要加强督导,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批评纠正,对不作为、不担当、不落实的要严格问责,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严肃追责,坚持原则、不留情面。要把此次筹备工作完成情况、会风会纪执行情况作为对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确保以严明的纪律为会议的筹备和召开提供坚强保障。
省委办公厅、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委宣传部、省卫计委、省机要局、省警卫局、省广播电视台、青海日报社等单位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