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播红十字精神 贯彻红十字会法

09.05.2017  13:21
  5月8日,为纪念第70个“世界红十字日”,贯彻落实、广泛宣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以下简称《红十字会法》),凝聚更多社会力量参与支持红十字事业,扩大社会影响力,青海省红十字会、西宁市红十字会在西宁市中心广场联合开展 “红十字博爱月”活动…… 传播红十字精神     贯彻红十字会法 ——青海省红十字会启动“红十字博爱月”活动           5月8日,为纪念第70个“世界红十字日”,贯彻落实、广泛宣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以下简称《红十字会法》),凝聚更多社会力量参与支持红十字事业,扩大社会影响力,青海省红十字会、西宁市红十字会在西宁市中心广场联合开展 “红十字博爱月”活动。省直、市直30多家医疗会员单位,近千名志愿者及在场群众参加活动。海东、海西、海南、海北、玉树、果洛、黄南红十字会分别在属地开展丰富多彩、各具特色的纪念活动。
在西宁市中心广场,红十字工作者、会员及志愿者面向红十字旗,开展了“我是红十字人”庄严宣誓   在西宁市中心广场,红十字工作者、会员及志愿者面向红十字旗,开展了“我是红十字人”庄严宣誓。省红十字会、西宁市红十字会人员现场开展了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造血干细胞宣传、动员及血样采集,发展和登记红十字志愿者,开展了义诊义治活动,发放《红十字会法》等各类宣传资料1万余份,免费发放价值1.5万余元的常见药品。
省红十字会、西宁市红十字会人员现场开展了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
 

造血干细胞宣传、动员及血样采集
 


开展了义诊义治活动,发放《红十字会法》等各类宣传资料1万余份,免费发放价值1.5万余元的常见药品   海东市红十字会、玉树州红十字会开展了基层红十字志愿者健康教育和应急救护培训,海南州红十字会联合各医疗单位在青海湖广场开展了义诊和发放《红十字会法》的宣传活动,海北州红十字会在刚察县开展了应急救护培训进社区活动,海西州、黄南州红十字会邀请州属各成员单位及医疗机构开展了我是“红十字人”主题宣誓活动。



  作为“红十字博爱月”系列活动之一,青海省红十字还联合青海红十字医院的医疗专家深入果洛州班玛县等地对当地牧民群众进行包虫病筛查、宣教、治疗和回访活动。在为期一个月的“红十字博爱月”活动中,全省各级红十字会还将深入各地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警营、进农村、进寺院、进景区、进机场宣讲新修订的《红十字会法》、开展群众性卫生救护培训等活动,大力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充分发挥党和政府人道领域助手作用,以优异成绩迎接省第十三次党代会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