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林业厅传达学习省委十二届七次全会精神
28.11.2014 12:30
本文来源: 林业厅
11月26日,省林业厅召开副处级以上干部会议,传达学习省委十二届七次全会精神。会上,传达学习了省委骆惠宁书记在省委十二届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文学习了《中共青海省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会议一致认为,省委十二届七次全会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部署依法治省和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实施意见》就依法治省第一次专门作出全面系统部署,是我们今后推进法治青海建设的行动纲领,为依法治林指明了方向,提供了“路线图”。全会对我省生态文明建设进一步作出的部署,确立了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以生态文明建设理念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指导思想和重大举措。
林业作为生态建设的主体,是生态文明的直接参与者,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最主要的力量之一。省林业厅将自觉牢固树立“生态保护第一”理念,进一步认清肩负的重要责任和使命,把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七次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十二届七次全会精神上来,统一到依法治省的决策部署上来,为法治青海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做出应有贡献。全体林业干部职工要原原本本、逐字逐句地认真学习省委十二届七次全会精神和《实施意见》,全面了解全会精神,准确把握精神实质,用会议精神统一思想、武装头脑。处级以上干部特别是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学习、带头抓落实。
本文来源: 林业厅
28.11.2014 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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