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一季度重点工作开局良好

12.04.2016  18:20

2016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聚焦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和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突出重点,多措并举,一季度各重点工作实现良好开局。

一、重点工作开局良好

一是城乡规划建设全面开展。 印发了《青海省城乡规划违法案件处理办法》、起草了《关于加强全省城市设计工作的指导意见》(代拟稿)、《关于开展违法建设治理工作的调研报告》和《青海省治理违法建设工作意见》。完成了都兰、互助、海晏三县县域城乡战略发展规划评审,完成了海北州州域城镇体系规划、曲玛莱县城总体规划评估报告、群科新区总规评估报告的评审。向省政府上报了《关于2015年派驻城乡规划督察员工作情况的报告》。

二是城镇市政基础设施稳步推进。 大力支持西宁市申报国家海绵城市示范市,海东申报国家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示范城市,完成了省内初审并报送住建部。西宁市、海东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等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正在陆续开复工。起草了《中共青海省委青海省政府关于深化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代拟稿),正在征求意见。

三是 城市棚户区改造和城镇保障性住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全面启动。 今年我省棚户区改造任务80281户,计划完成投资98亿元。2月底前,已将城市棚户区改造建设计划全部分解下达到县。3月底前,已落实政策性贷款22.96亿元,落实第一批专项建设基金6.99亿元,落实城镇保障性住房配套基础设施中央预算内投资10.3亿元,并已会同省财政厅垫支5亿元,用于提前启动实施棚户区改造项目。目前,西宁市和海东市上年结转项目已全部复工,新项目已开工1.82万户,开工率22.7%,较上年同期开工量(1.37万户)增长32.85%。

四是农牧民危旧房改造顺利推进。 今年计划实施农牧民危旧房改造6.5万户,计划完成投资约35亿元。已落实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4亿元、省级财政补助资金8.775亿元,资金已分解下达各市(州)。各地正在结合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旧房改造对象信息核实录入工作,编制年度农牧民危旧房改造实施方案,并将建设任务分解到县、乡,落实到村、户。

五是高原美丽乡村建设有序开展。 今年计划建设300个高原美丽乡村,计划完成投资15亿元。年初已落实省级补助资金4亿元。根据工作安排,确定了2016年全省高原美丽乡村建设村庄(西宁市75个、海东市120个、海南州30个、海北州16个、海西州11个、黄南州20个、果洛州12个、玉树州12个、省三江集团公司2个、省监狱管理局2个),安排落实了137个省级结对共建单位。目前,各地正在对高原美丽乡村建设工作进行具体安排落实。印发了《青海省农牧区垃圾专项治理五年行动方案》,启动了2个国家级农村污水处理示范县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开展了前期调研。

六是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平稳推进。 今年计划实施100万平米城镇既有居住建筑和265万平米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计划完成投资4亿元。已落实中央补助资金0.32亿元、省级补助资金0.53亿元。年初,组织各地上报了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计划,并进行了审核汇总。目前,已会同省财政厅向西宁市下达了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补助资金2612.44万元,改造工作已经启动实施。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任务待中央补助资金下达后,尽快分解下达各地。

七是房地产市场回暖明显 。根据省统计局数据,1-3月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14.43亿元,同比增长13.86%,增速较上年同期(-25.69%)增长了39.55%。商品房施工面积2028.84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4.67%,增速较上年同期(-7.02%)增长了21.69%。

从青海省商品房网签系统数据分析,2015年末,全省商品住房待售面积749.42万平方米。今年一季度,全省批准预售商品住房23.42万平方米,但受国家房贷和税收新政的积极影响,商品住房实际销售量大幅提升,共成交商品住房122.73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09.11%(其中,新建商品住房成交94.84万平方米,同比增长243%;二手房成交27.89万平方米,同比下降10.15%),全省商品住房的待售面积降至678万平方米,库存降幅接近一成。

八是建筑业运行平稳 。预计一季度实现建筑业增加值5.5亿元,与上年同期基本持平。

二、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 城市棚户区改造难度加大,保障性住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仍然滞后。 二是 城市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和政府购买服务进展较为缓慢。 三是 虽然一季度末全省待售商品住房面积有所减少,但是去库存压力仍然较大。 四是 各地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配套资金到位情况不一,资金落实困难。 五是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和农牧区垃圾治理专项规划正在启动,具体项目尚未落实。 六是 对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缺乏来源,建设需求大,支持手段不足。 七是 三县“三规合一”试点工作推进难,规划编制和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资金缺口较大。

三、二季度投资完成目标

(一)重点项目投资目标。 二季度,针对薄弱环节,综合施策,抓好重点项目的落地、开工,促进度、保投资,督促各地尽快形成实物量。按照“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要求,力争到6月底,重点项目完成投资73亿元左右,其中:城市棚户区改造及保障性住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完成投资50亿元,农牧民危旧房改造完成投资14亿元,高原美丽乡村建设完成投资7亿元,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完成投资2亿元。

(二)房地产开发投资目标 受国家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影响,2月下旬以来商品房交易呈现积极变化,成交量回升明显,预计下一步随着我省鼓励农牧民进城购房、扩大住房消费等一系列房地产去库存政策的实施,商品住房销售面积将继续增长,去库存步伐将进一步加快,进而对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长也将带来一定的积极影响。要进一步发挥好宏观调控和消费引导作用,力争到6月底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140亿元以上,全年完成353亿元投资目标。

四、下一步重点工作

(一)加强城市规划设计管理。 开展多层次、多用途的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完善规划编制、审批、实施、管理等各环节制度建设,强化规划的约束性。积极推行“三规合一”工作,创新规划管理体制。加快制定城市设计管理政策和技术规程,指导设市城市开展城市设计。

(二) 强化城镇建设管理工作。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制定出台《关于推进城镇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起草《中共青海省委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代拟稿),提请印发《中共青海省委青海省政府关于深化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完成地下管线普查、综合信息系统建设、地下综合管廊和海绵城市等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开展可可西里申报世界自然遗产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推进展示中心建设、布展和环境因子监测站点规划布局及建设改造,有力有序推进申遗各项工作。

(三)切实 做好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 加快推进城市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和政府购买服务。会同省发改委加快组织各地上报第二批专项建设基金投资项目,争取落实专项建设基金25亿元。对公共租赁住房项目进行拉网式摸底排查,建立台账,加快完善配套设施,提高公共租赁住房入住率。组织实施公共租赁住房配售工作,规范公共租赁住房产权管理。

(四)全力改善农牧区人居环境。 抓好农牧民危旧房改造项目,加强房屋结构、抗震设防、风貌管控、质量安全和档案信息等工作。实施好300个高原美丽乡村建设,加大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力度。推进2个国家级示范县及湟水流域、环青海湖地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作。指导各地加快完成垃圾治理专项规划编制和垃圾处理设施项目库建设工作。

(五)着力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 出台《青海省房地产去库存三年实施方案》和《关于促进农牧民进城购房居住扩大住房消费的意见》,鼓励农牧民进城购房。进一步打通商品房和保障房通道,力争通过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消化10%以上库存商品住房。引导合理住房消费预期,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提高公积金使用效率。全力支持企业发展,促进房地产行业兼并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加大对失信企业的惩戒力度,推进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评价工作,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

(六)加快建筑业转型升级。 研究制定推进我省建筑业产业现代化政策,力争装配式建筑推广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扶持本省建筑业企业发展,扩大省内建筑材料消费比重。持续做好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第三、四阶段工作,研究建立工程质量治理长效机制,确保两年行动取得实效。

(七)加大绿色建筑实施力度。 制定出台《青海省促进绿色建筑发展办法》。扎实做好既有居住、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工作,逐步提升既有建筑能效水平。在新建、改扩建项目中大力实施太阳能集成化技术,有效推动城乡建设领域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应用。

(八)继续 深入推进行业改革。 通过全面深化改革释放内生动力和发展活力,突出问题导向,突出精准发力,突出完善制度,突出督查落实,着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切实抓好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改善城乡住房和人居环境、深入推进城镇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镇管理工作、消化库存商品房、建筑业转型升级、建筑节能与城镇减排等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十项改革,促进住房城乡建设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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