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先住院后结算推行两年惠及近20万患者

28.07.2014  10:31

  青海新闻网讯 近日,记者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了解到,自在西宁市范围内推行“先住院后结算”服务模式近两年时间来,缩短了患者的住院时间、简化了程序,受到了患者的一致好评。截至目前,全市共为186763名患者办理了“先住院后结算”服务,基本未发生恶意逃欠费现象。

  据了解,我市患者在办理住院手续时,患者只需持医保证(卡)、身份证或户口本、低保证、五保证、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证等有效证件到医院就诊,并与医院签订《住院费用结算协议》后办理入院手续即可,彻底改变了过去“先交押金后住院”的工作理念和模式,病人不再交住院费即可住院治疗。病人在办理出院手续时,只需要交付应由自己支付的个人医保资金后,即可办理出院手续,并取回自己存放的相关证件,其余的费用均由医院垫付直报。

  同时,为防止恶意欠逃治疗费的现象发生,各级公立医疗机构及时向相关医保经办机构报告参保患者欠费信息,实行患者就医诚信等级管理,督促患者自觉付费。对经督促仍不交欠费患者及其家庭成员,在其缴纳下年度参保费用时,责令其交清住院所欠费用后再允许参保。在欠费未纠正前暂停其医保待遇资格,再次就医不享受“先住院后结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