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湟水200余条干支流都有河长

13.05.2017  14:38

  青海新闻网讯 西宁市于2015年11月率先在全省推行河长制管理模式。今年根据中央、水利部、青海省全面推行河长制的精神和要求,西宁市大力深化完善河长制管理工作,致力通过河长制实现“河长治”。西宁市计划将已经覆盖三级的河长制体系延伸至四级,不仅让湟水河有人管,还要让湟水各级大小支流都有河长来进行管理。

  西宁市河流水系主要由湟水河及其支流构成,境内湟水各级大小支流200多条,其中常年性河流56条。目前,按照属地管理、辖区负责的原则,西宁市已经确定了县级河长14人,乡(镇)级河长74人,同时,在市、县(区)两级设立河长制办公室。

  今年西宁市进一步完善河长制实施方案。西宁市将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主要目标,重点突出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资源保护、水域污染综合防治、水环境治理和监督、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加强执法监管等六大主要任务,完善管理架构设计、组织管理程序、工作保障措施,进一步明确各级河长工作职责和部门责任分工,确保西宁市河长制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建立健全河长制组织机构,进一步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人制为核心,以节水治污控源和生态保护修复为重点,覆盖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的河长体系,协调各方面力量,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建立完善河长制管理工作机制,强化考核问责机制,以水质监测、河道生态环境质量、涉河基础设施管护等为主要考核指标,健全河长制管理绩效考核办法和评价体系。另外,加大对河长制管理工作的社会监督力度,河长名单要在媒体上统一公布,在河道岸边醒目位置建立河长公示栏。努力提高全市人民水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水环境治理和管理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