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佛教协会召开七届理事会第四次会长扩大会议

03.02.2016  18:22

1月28日,省佛教协会召开七届理事会第四次会长扩大会议,总结2015年工作,研究部署2016年重点任务。省政协副主席、省佛协会长仁青安杰,省政协副主席、省佛协名誉会长宗康及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出席会议,省民宗委副主任张宗寿应邀出席会议并讲话。

仁青安杰就做好2016年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一是 认真学习贯彻“两会”精神,进一步增强履职的责任感。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要深入寺院和信教群众,结合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及省委十二届十一次全会精神,学习传达好人大政协“两会”精神,把佛教界人士及广大信教群众的思想和认识统一到“两会”精神上来,为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是 发挥佛教自身优势,维护社会稳定。主动发挥自身优势,利用法会,诵经会等传统佛事活动,在信教群众中广泛传播“庄严国土,利乐有情”,出家不忘爱国,修行不忘济世。要大力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教育和引导广大信教群众遵守法律法规。特别要管好自己的寺院,教育好自己的僧人,向他们讲清楚政策法规,秉持寺规戒律,依法从事宗教活动,保障藏传佛教健康发展,维护和谐稳定的大好局面。 三是 始终高举爱国爱教旗帜。佛教界人士要始终高举爱国旗帜,自觉接受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上与党同心同德,行动上与党同心同行,秉承十世班禅、喜饶嘉措大师等提倡的爱国爱教的优良传统,在重大问题、重大原则上自觉服从国家的根本利益,为维护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发挥积极作用。 四是 开展公益慈善事业。继续开展“宗教慈善周”活动,积极引导宗教界人士从事扶贫济困、救灾助残、养老议诊等公益慈善事业,传递正能量,汇聚向善力量。把扩大慈善规模与提升慈善水平结合起来,不断探索有特色,高水平,专业化的佛教慈善事业。
      会议对省佛教协会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进行了讨论,并提出了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