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同德在玉树州调研时强调依法推进新时代我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繁荣发展

04.05.2019  01:10

4月24日至26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同德赴玉树藏族自治州及囊谦县调研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情况,并对玉树州开展“乡镇人大建设年”活动和囊谦县脱贫攻坚工作进行督导。

刘同德强调,要坚持党的领导,牢牢把握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将党的领导贯穿于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全过程,确保中央和省委民族工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要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推动各族人民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不获全胜,决不收兵”的重大政治要求,坚决扛起脱贫攻坚政治责任,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要树立法治思维,依法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深入学习贯彻即将实施的青海省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推进依法治理民族事务,提高民族工作法治化水平,推动新时代我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繁荣发展。要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扎实开展“乡镇人大建设年”活动。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创新工作思路,扎实推进乡镇人大工作和建设。(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