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湿地就是保护我们的未来

05.02.2016  09:13

  从文明世界的青海湖到三江源头的扎陵湖、鄂陵湖,从“天下黄河贵德清”的贵德黄河到西宁湟水国家湿地公园,资源丰富、类型多样、原始生态系统功能强大的青海省湿地面积已达到814.36万公顷,占全国湿地总面积的15.19%,居全国第一位。

  湿地是地球上具有多种独特功能的生态系统,它不仅为人类提供大量食物、原料和水资源,而且在维持生态平衡、保持生物多样性和珍稀物种资源以及涵养水源、蓄洪防旱、降解污染调节气候、补充地下水、控制土壤侵蚀等方面均起到重要作用。所以,湿地被专家们誉为“地球之肾”、“天然水库”和“天然物种库”。

  我省被称为“三江源头”、“中华水塔”,作为全球的“肾脏”,是全球气候变化的启动区,也是我国极其重要的生态屏障。保护湿地,是我省彰显以生态保护优先的理念协调推进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的迫切需要。

  多年来,我省在经济社会发展中,按照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牢固树立生态保护优先的理念,在保护湿地中,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青海湖鸟岛、扎陵湖、鄂陵湖、西宁湟水国家湿地公园、贵德黄河清、祁连黑河源、德令哈尕海、玉树巴塘河等11处国家湿地公园遍布我省各地。

  “十二五”期间,我省共争取并落实中央财政湿地保护补贴资金1.66亿元,批复实施了大通县宝库河流域、贵德黄河清国家湿地公园、青海可鲁克湖—托素湖自然保护区等3项国家湿地保护工程。青海省己建立有国际重要湿地3处,国家重要湿地17处、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8处、国家湿地公园(试点)11处。着力改善了基层湿地保护管理基础设施条件,扩大湿地保护与恢复面积。

  生态是青海最宝贵的资源、最明显的优势、最亮丽的名片、最大的责任担当,也是后发赶超的最大潜力。保护好包括湿地在内的青藏高原生态,是对中华民族生存和发展的最大贡献。

  今年,我省不仅计划开工建设国家重要湿地、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和国家湿地公园,还将积极探索建立湿地保护制度,科学划定湿地保护红线,同时总结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试点、湿地保护奖励试点等湿地补贴项目的经验,切实加大湿地保护工程项目争取力度。

  没有健康的湿地,就没有健康的人类。保护湿地,关注湿地,保护生态,是我们每个人义不容辞的责任。

  保护好我们的“肾脏”,全力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先行区,力争使“青海蓝、高原绿、江河清”成为青海人民的绿色福利,成为美丽中国的靓丽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