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地税系统贯彻落实《环境保护税法》积极推进环保税开征前准备工作(一)

16.10.2017  16:20

为确保2018年1月1日环境保护税在我省顺利开征,全省各级地税部门站位大局、主动作为、加强协调、积极谋划,采取有力措施,有条不紊扎实开展环保税开征前各项准备工作。

西宁地税:齐抓共管  平稳推进  打好环保税开征业务基础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局长、分管副局长和相关科室主要负责人组成的环境保护税征管准备工作领导小组,按照税总办函〔2017〕371号文件精神和省局的具体要求,细化“作战图”,明确“时间表”,压实“任务单”。二是强化沟通协作。积极与市环保局沟通联系,对污染物排放监测方式等涉及税基核算的问题进行学习交流,重点掌握排污企业排污费征收情况、征缴流程、信息数据使用及排污企业具体情况,为后续工作提供信息支撑。三是强化宣传辅导。积极筹备组织全体地税人员认真学习环境保护税法相关知识,尽快掌握环保税纳税人、征税对象、计税依据等事项,确保政策理解精准到位,打好环保税开征的业务基础。

海西地税:主动作为    专题部署    扫除政策宣传盲区

格尔木局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一是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对环保税开征后可能遇到的问题进行交流和探讨。二是开展实地调研,主动与环境保护部门对接,先后对全市2016年缴纳排污费的69家排污单位开展调查摸底,全面了解排污企业基本情况、排污费征收管理情况以及企业的生产经营、生产过程中污染物的产生及每种污染物的排放量和企业向环保局提供的排放数据等情况,听取企业对开征环保税的意见和建议。三是宣传辅导到位,组织干部对《环境保护税法》进行专题学习,全面掌握环保税的计税依据、应纳税额、税收减免、征收管理等知识,及时对纳税人进行辅导。同时,深入企业开展了对环境保护税申报表的试填工作。大柴旦、都兰、天峻局通过召开联席会议,进一步落实领导小组、职责分工、实施方案、任务分解等工作,为环保税征管工作奠定良好基础。茫崖、德令哈、乌兰、冷湖等局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环境保护税法相关知识,熟悉政策和工作流程。依托办税厅电子显示屏、微信公众号、税企业务交流群等载体,将环境保护税法的立法意义和征收方式进行广泛宣传,保障纳税人熟知相关税收政策。

海南地税:主动作为  探讨调研  确保政策实施精准到位

该局对环境保护费改税工作开展了专题调研,多次前往州环保局进行座谈,探讨排污费的征管现状、排污单位的管理情况以及辖区范围内纳入监测的重点企业,填写排污企业基本信息表,获取排污企业的详细信息。与州环境保护局联合签发排污费缴费人档案资料移交方案,明确纳税人认定、资料移交范围、时期及方式、步骤和时限、具体工作要求及联系方式等。同时,为提高全州地税干部环保税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技能,利用每周三、五进行集中学习,强化对《环境保护税法》政策的学习,使每一名税务干部掌握环保税计税依据、应纳税额、税收减免、征收管理等内容,切实提高业务能力,为环保税开征打下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