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可平:“城管式困境”与治理现代化

04.06.2014  11:02

    “城管式困境”是公共政策的最坏结果

        在一些公共领域,我们正面临严重的治理困境,急需重建新的治理秩序。在公共治理领域,最佳的政策效果是“帕累托最优”,即政策相关方只有利益的增加,而无利益的损失。但在现实生活中,经常出现的是截然相反的情况:利益相关者都对相关政策不满意。我把利益相关方都成为输家的政策困境,称为“城管式困境”。因为“城管现象”是这类政策的典型案例:管人者与被管者的利益都得不到保障,双方都不满意。人们怪罪于“城管人员”,但城管人员同样也冤屈满腹。

      一种政策如果没有赢家只有输家,无疑是最坏的政策。在现实生活中,仔细观察就会发现这样的情况随处可见。如“医闹”,大夫担惊受怕,患者则含怨藏怒。再如学校教育,学生、家长、老师都牢骚不断。更广泛地说,我们的维稳代价越来越高,而不稳定因素却日益增多;民生不断改善,而人们对政府的满意度和信任度却没有随之提高;举国上下都痛恨官员腐败,但腐败却仍在高位区;一方面,我们提倡公共服务的均等化,另一方面却又在政策上助长各地公共服务的差异化。凡此种种,都是治理的失序、失效和碎片化,是我们面临的治理困境。

      任何公共政策都有四种可能的效果:其一是政策相关方都从中获益,而没有任何损失,即全赢的局面。其二是多数利益相关者获益,而少数人的利益受损,即多赢少输的局面。其三是少数相关者获益而多数人的利益受损,即多输少赢的局面。其四是政策相关者的利益均不同程度受损,即全输的局面。任何理性的决策者都应当力争第一种结果,而坚决避免最后两种结果,特别要杜绝最坏的“城管式困境”。如何走出目前的治理困境?根本的途径就是重构公共治理秩序,努力推进国家治理的现代化。

      用“社会治理”替代“社会管理

        “社会管理”与“社会治理”,虽只有一字之差,却有极其不同的意义。它们甚至不是概念上的区别,而是理念的不同。

        国家治理体系的现代化,就是要建立一个现代的国家治理体系,这是全新的政治理念。这一新的理念,是中国共产党从革命党转向执政党的重要理论标志,也是对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的重大创新。从实践上说,治理改革是政治改革的重要内容,相应地,国家治理体系的现代化也是政治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势必要求在国家的行政制度、决策制度、司法制度、预算制度、监督制度等重要领域进行突破性的改革。

        从统治走向治理,是人类政治发展的普遍趋势。“多一些治理,少一些统治”是21世纪世界主要国家政治变革的重要特征。

      举两个例子,就可以看到成熟的现代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性了。前不久美国联邦政府很多部门关门了,但这并未使美国社会陷于一片混乱。什么原因呢?因为美国的国家治理已经很成熟,尤其是它的社会治理很成熟,政府治理(尤其联邦政府治理)只是整个社会治理的一部分,这个部分即使出点问题,社会大体上还会正常运转。再比如日本,近些年来,它的首相平均不到一年换一个,但日本社会仍井然有序,这也是因为日本的整个社会治理比较发达、比较成熟了。虽然这些事件的发生表明西方发达国家的治理也存在问题,但回过头来看中国,你能想象中央政府关门会怎样吗?你能想象最高领导人一年换一个会怎么样吗?

    统治”与“治理

        “治理”的概念不同于“统治”的概念。过去我们讲“国家统治”,现在强调“国家治理”,这两个概念有什么区别呢?统治就是政府依靠垄断性的国家权力对社会进行控制。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认为,国家统治的实质就是阶级专政。治理则是各个社会主体运用公共权威来维护社会秩序。

        从政治学理论看,统治与治理主要有五个方面的区别。其一,权威主体不同,统治的主体是单一的,就是政府或国家其他公共权力;治理的主体则是多元的,除了政府外,还包括企业组织、社会组织和居民自治组织等;其二,权威的性质不同,统治是强制性的;治理可以是强制的,但更多是协商的;其三,权威的来源不同,统治的来源就是强制性的国家法律;治理的来源除了法律外,还包括各种非国家强制的契约。其四,权力运行的向度不同,统治的权力运行是自上而下的,治理的权力可以是自上而下的,但更多是平行的。其五,两者作用所及的范围不同。统治所及的范围以政府权力所及领域为边界,而治理所及的范围则以公共领域为边界,后者比前者要宽广得多。

比如说,我们搞市场经济以后,企业就是一个自主的运行主体,政府不能去干预,所以我们说企业治理,但不说企业统治。对内是这样,对外也是这样的。再比如,我们现在还没有一个世界政府,但美国会干预其他一些国家的事务,其他国家就会对美国不满,认为这是霸权主义。为什么呢?因为美国政府的权力不能超出它的国界。还有,当代世界有大量事务是全球性的,比如环境污染、金融危机、传染病、恐怖活动等,都已经不是单个国家能解决的,必须大家一起治理。于是,全球治理便应运而生,但至今还没有全球统治。

      现代国家治理体系特征

建设现代国家治理体系至少要有这么几个要素:

一、公共权力的运行必须制度化和规范化,不能带有随意性。它要求政府治理、市场治理、社会治理有完善的制度安排和规范的公共秩序。

二、民主化。所有公共治理以及制度安排,最终要保障主权在民,或者说人民当家作主。所有的公共政策要从根本上体现人民的意志,体现人民的主体性。

        三、法治。在现代国家治理体系里,宪法和法律是公共治理的最高权威,这是最核心的。法治有两层含义,一个是宪法和法律是最高权力,一个是严格按照法律办事。第一层含义更重要,那就是宪法和法律才是最高权力,不允许任何组织和个人凌驾于宪法和法律之上。

改革开放之初,我们讲的是“法制”,但现在我们讲的是“法治”。这两个词是有实质性区别的。“法制”是严格按照法律办事,这在中国传统社会也是有的,如明朝的朱元璋是严格按照法律办事的,谁不按照大明律例办事是要杀头的。但这永远不可能是“法治”,因为皇帝总是凌驾于所有的法律之上。而在现代的国家治理体系里,任何政党、任何组织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宪法是最高权力。

        四、高效。现代国家治理体系应当有效地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秩序,有较高的行政效率和经济效率。

        五、协调。现代国家治理体系是一个制度系统,至少有三个特别重要的子系统,一是政府治理,二是社会治理,三是市场治理。这三个是最重要的子体系。从中央到地方各个层级,从政府治理到社会治理,各种制度安排是一个统一的整体,相互协调,它不是碎片化的,才能叫现代的国家治理体系。

        我认为以上五点,是评价现代国家治理体系最主要的五个要素。其中,民主是区分现代国家治理体系和传统国家治理体系的本质所在。政治学家一般把现代的国家治理简称为民主治理。在古代,也有些王朝能把国家治理得很好,但是不能说它有现代的国家治理体系,为什么?因为它保障的是封建皇权。而现代国家治理体系保障的是主权在民,要确保人民的主体地位,所有的公共政策最终要体现民意。

                      摘自《凤凰博报》2014.05.26

            俞可平,中共中央编译局副局长,学者,哲学、政治学双学科博导,兼任北京大学中国政府创新研究中心主任、清华大学凯风政治发展研究所所长,曾任美国哈佛大学、德国自由大学等校客座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