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信息传播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助推作用

30.06.2014  16:04

      信用是市场经济运行的前提和基础,是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基本保障。推动并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手段,对增强社会成员诚信意识,营造优良社会信用环境,促进社会发展与文明进步具有重要意义。

        我国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14年1月1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原则通过《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这表明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顶层设计取得较大进展。但是,我国信用体系建设起步晚,没有成熟的经验和做法,在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过程中,尚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其中,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缺乏有效信息传播是存在的重要问题之一。具体表现在三个方面:

        重建设,轻宣传。一些地区和单位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但往往忽视诚信宣传教育和信用文化知识的普及,没有开展针对性的宣传教育活动,导致公众知晓率低,参与程度不足,难以形成人人参与信用体系建设的社会环境。

        重收集,轻公开。一些地区和单位高度重视信用信息收集、汇总、分析和内部应用,但对信息公开研究不足,主动公开信息少,尤其在不良记录方面,存有“自曝家丑”的顾虑和害怕“得罪人”“自找麻烦”等情绪,使得曝光不及时、内容不全面,公众不能充分利用信用信息记录,难以发挥不良记录公开的惩戒作用。

        重单干,轻联通。一些地区和单位在国家统一要求和部署下,建立了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但这些平台基本上仅限于各自的领域和行业应用,成为一个个信用信息的“孤岛”,没有通过网络等信息化手段形成全国统一使用、互联互通的信用信息服务平台,难以实现“条块”信用信息交换共享应用。

        要想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让公众尽快了解并支持诚信建设工作,提高全民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推动全社会形成“守信光荣、失信可耻”氛围,使诚实守信成为全民的自觉行为规范,就应当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中切实开展科学有效的信息传播工作,充分发挥信息传播手段的助推作用。

        全面开展诚信宣传教育,让诚信意识深入人心。诚信宣传教育和诚信文化建设是推动社会成员诚信自律、推动道德修养提高的重要途径,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重要内容。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中,要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让公众了解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义、目标、内容、措施和工作进展情况,动员公众支持建设工作,投入到建设工作中去,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信用体系建设的良好局面。要通过各类教育、培训普及诚信教育,将诚信教育贯穿公民道德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创建的全过程,积极开展信用宣传普及进社区、学校、家庭等活动,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教育,传承中华民族优良传统美德。要通过诚信典型宣传、诚信主题现场活动等形式,加强诚信文化建设;充分利用各种媒体,结合各地区、各行业的诚信创建活动,宣传社会诚信典型事迹,让诚实守信成为全社会共同的价值追求和行为准则。

        切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让信用信息为民所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关键是政务诚信。坚持依法行政,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是政务诚信建设重要内容。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中,要在保护涉及公共安全、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信用信息的基础上,使各类社会主体的信用状况透明、可核查,让公众及时、全面获得政务信息。要推进完善行政决策机制,推动重大决策网上征询、民意听证、专家咨询论证、廉洁性评估等制度,让公众直接参与政府决策,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社会监督和约束,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水平。要着力推进网上办事大厅、公共信用服务中心办事大厅等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便于公众查询应用,同时推动审批事项、社会事项实现网上办理。

        完善失信记录和披露制度,让失信行为无处藏身。让失信惩戒机制发挥作用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主要目标之一。要制订信用基准性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加强对失信行为的记录和评价,使失信者在市场交易中受到制约,全方位提高失信成本。要推动社会性惩戒,主动通报失信典型案件信息,发挥群众评议讨论的作用,通过社会谴责,形成社会威慑力,使失信受惩的教训成为一生的“警钟”,约束社会成员不敢越“失信”雷池一步。要发挥各类媒体尤其是“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鼓励媒体发现、曝光失信行为,同时加强对失信行为的惩戒,使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受制”。

        建设统一信用信息平台,让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加快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完善信用信息的记录、整合和应用,推进信用信息在全国互联互通,是实现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作用的基础和前提。应当制定全国统一的信用信息采集和分类管理标准,通过信息化手段,推动地方、行业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及互联互通,按照“条块结合、互联互通、全国交换”的原则,构建全方位、多层次,覆盖全部信用主体、所有信用信息类别、全国所有区域的国家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逐步消除“信息孤岛”,构建信息共享机制。同时,在信息系统建设过程中,要充分利用新媒体技术和方式,建设易于浏览、便于查询的信息系统,用公众易于接受的方式发布、推送信用信息,让信用信息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

        杨金瑞:武汉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  选自   光明日报  2014.0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