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信息化技术为审判执行工作助力增效

05.09.2018  14:01







        为进一步推进城东法院信息化应用工作,加快智慧法院建设,实现法院各项工作网上运行。8月31日,城东法院召开信息化应用工作第二次推进会。会议由院党组成员、分管信息化工作副院长赵宏博主持,院领导、全院干警参加会议。

        推进信息化应用、电子卷宗同步生成、网上同步办案和审判监督管理作为2018年全省法院信息化工作的重点,为实现省院提出“一年时间内实现法院各项工作在网上运行,推进智慧法院建设”的目标要求,城东法院党组高度重视,在5月25日召开了信息化应用工作第一次推进会,并要求全院干警强化对信息化应用的认知与实际操作。在此次第二次推进会上,审管办主任吴淑玲对省市法院近期印发的信息化应用工作的相关文件进行详细传达,逐条解读;对本院裁判文书上网、庭审公开、采用远程视频方式审理案件、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情况进行了通报。

        赵宏博副院长就各业务部门进一步狠抓执法办案,确保案件质量、效率和效果提出具体要求:一是业务部门负责人要充分发挥监督管理职能,既还权于合议庭又要加强监管;二是充分发挥案件评查职能,抓好常规评查和重点案件评查;三是坚持问题导向,对照《通报》对标对表,寻找差距,制定措施,补齐短板;四是严格执行信息化应用规定,审管办做好沟通协调、释疑解惑工作。

        最后,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平强调三点要求:一是我院信息化工作虽有一定的进展,还需从深度和广度上进一步推进,任何人不能存有应付心态,必须不讲任何条件理由完成信息化应用工作任务;二是信息化工作重在落实,全院要“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分管院长要承担组织领导责任、部门负责人承担主体责任,法官是案件的第一责任人,法官助理、书记员是具体责任人,审判执行部门做好网上办案,综合部门做好网上办公,审管办做好督促、检查、指导、通报;三是审管办要充分发挥监督管理的职能作用,对发现的问题在通报中要具体到部门、到人、到案件,要完善信息化考核机制,将电子卷宗同步生成、庭审公开、流程公开等信息化工作是否完成,作为案件质量是否合格的一项重要评定标准,与部门、个人的绩效考核挂钩,从制度上保障信息化应用工作的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