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透支容易还款难

04.11.2014  23:36
核心提示:   现代生活,很多人都离不开信用卡,信用卡已经成为日常消费不可或缺的消费流通工具,大至汽车房产,小至针头线脑,都可以刷信用卡消费。然而,一些没有偿还能力的人却恶意透支信用卡,消费之后置之不理,涉嫌

   现代生活,很多人都离不开信用卡,信用卡已经成为日常消费不可或缺的消费流通工具,大至汽车房产,小至针头线脑,都可以刷信用卡消费。然而,一些没有偿还能力的人却恶意透支信用卡,消费之后置之不理,涉嫌诈骗,直至被法院判刑……

  近几年,提前消费已经被越来越多的人所接受。于是,信用卡成为单位、个人消费时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为了抢占信用卡市场,各银行更是推出各种优惠活动,办理信用卡的手续更为便捷。

  提前消费的广大消费群体,多为年轻人。不少人消费时潇洒一“刷”,在透支之后却无力还款,除了要想方设法还款外,还有可能会锒铛入狱。记者采访了发生在我省的几个信用卡诈骗案例,从中可以看出持卡人在刷卡后应当履行的法律义务和担当的责任。

  为周转资金竟恶意透支

  小郑原本在西宁市批发市场做小生意,平时偶尔也会去商场、超市购物时透支信用卡,但都能及时还款。2010年,小郑生意上出了点状况,需要资金周转,于是,他打起了信用卡的主意。想用信用卡透支现金,等周转过来后再将钱款还上。截至2013年年初,小郑共透支9万多元。

  小郑的批发生意前期经营还不错,后期不断扩大投资,由于经营不慎,生意失败,透支的信用卡迟迟没能还上。银行打来催缴电话,小郑却采用换号的方式刻意回避。2014年年初,小郑因恶意透支信用卡被公安民警抓获。经西宁市城东区人民法院判决,小郑犯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五个月,并处罚金40000元。

  小郑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超过规定期限透支信用卡,涉案本金达9万多元,属数额巨大,并且经发卡银行多次催缴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属恶意透支,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透支19万只为图潇洒

  小蒋,从湖南省来青海打工,因为有大专学历,小蒋来到西宁市后就被一家工程有限公司聘用,通过自己的努力,他担任了公司工程项目部项目总监。2012年11月份,小蒋办理了一张信用卡后,用于购买各种高档衣物、夜总会消费,共计消费透支19万元,发卡行多次电话催缴无果。过了一年半,小蒋被公安民警抓获时,才知道自己要连本带息归还银行276268.89元。

  法院认为,小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恶意透支,且经发卡行多次催缴后超过30个月仍然未还,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5万元。

  对于多次催缴一事,小蒋持有异议。银行方面称,自2013年11月21日至2014年3月份,银行多次拨打小蒋电话,仅有两次成功打通催缴电话,还多次将书面催缴的函件交付邮局投递。对此,小蒋辩称,因其办理信用卡时登记的手机丢失,所以自己从未接到银行的催缴电话或短信,也没有收到过银行的催缴函件或对账单。

  本案中,小蒋多次超过规定期限透支信用卡,透支本金达19万元,数额巨大,并且经发卡银行多次催缴后超过30个月仍不归还,主观上已经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属恶意透支,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对于银行自行举证的催缴记录和交寄函件,小蒋予以否认,再无其他证据印证,无法证明小蒋收到该发卡银行的两次催缴事实,无法认定小蒋在部分透支款上具有恶意透支的主观故意,故法院对该指控不予支持。

  借卡给朋友消费不还款

  小杰和李强是从小玩到大的朋友,两人关系很不错。2013年1月份,李强向小杰借钱。当时小杰经济状况不太好,但又不能拒绝朋友。于是,小杰将自己额度为2万元的信用卡借给了李强。可是,李强在刷卡消费后,并未及时还款。银行多次联系小杰催促其还款,小杰也多次打电话要求李强还款。截至2014年4月份,该信用卡账户透支本金22万元。2014年8月份,小杰在收到法院传票后,主动与李强向银行归还了信用卡本息25万元。经西宁市城东区人民法院判决,小杰和李强被判信用卡诈骗罪,免予刑事处罚。

  小杰和李强明知无还款能力,超过规定期限透支银行信用卡数额较大,并且经发卡银行多次催缴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属恶意透支,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且系共同犯罪。

  不想留案底案前需还款

  记者在中国工商银行青海西宁分行信用卡中心了解到,信用卡已成为人们使用最广泛的非现金支付工具之一。根据央行2013年底发布的数据显示,信用卡累计发卡量达3.76亿张,人均0.28张。

  每年年底信用卡诈骗案件就会成倍增加,究其原因,西宁市城东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审判长张晓杰告诉记者:“信用卡发放门槛过低,各个银行之间信用体系不完善,信息共享机制不健全,持卡人拥有的信用卡张数越多,其获得的授信额度就越大,在其进行恶意透支行为时,涉案数额就会随之加大。加之这几年POS机在各个商家随意设立,非法套现人群增加,加快了信用卡诈骗案件的增多。”

  透支信用卡一定要量力而行。中国工商银行青海西宁分行法规处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持卡人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就可能构成信用卡诈骗,如果遇到银行催缴,一定要绷紧可能触犯法律的神经,如果透支后无法按时还款,被银行催缴后,即便没有能力一次性偿还,也要想办法按照银行最低还款额的要求偿还一部分款项,这样即挽救了自己的信用,也避免民事甚至刑事处罚。如果消极躲避银行催缴,一旦银行报警,即使偿还透支款项,也将留下犯罪记录。”

  发卡要规范卡主要守信

  透支后无力还款或者拖欠透支款的事情屡见不鲜,司法解释已将这些行为纳入刑法的“信用卡诈骗罪”的范围,通过制约持卡人透支不还款的行为,无疑有利于金融体系更加安全的运转。

  恩泽律师事务所律师鲁卧岭告诉记者:“信用卡诈骗案的频发与持卡人自身的诚信意识和法律意识密切相关,但我国银行业发放信用卡制度不规范也有原因。有些持卡人并没有固定的收入,而银行也没有按规定实质审查申请人的还款能力,更没有明确告知申请人使用信用卡的风险。出台司法解释在一定程度上给持卡人戴上了紧箍咒,但是处罚不是目的,预防这类犯罪行为才是关键所在。除了持卡人增强诚信意识和法律意识之外,银行更要从源头上审核持卡人的还款能力,明确告知使用信用卡的风险,从而减少这类犯罪案件的发生。”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