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车借出麻烦车主如何担责

11.11.2016  18:35

  青海新闻网讯  朋友来借车,借还是不借?确实让人很纠结。张先生碍于面子,将自己的爱车借给了朋友王某,不料惹来了一身麻烦,王某驾车撞伤了行人,为垫付伤者药费的事情两人谈不拢,闹翻了,王某不肯露面,从事故发生到现在,王某手机一直处于关机状态,伤者家人天天找张先生要求垫付药费,弄得张先生是焦头烂额,无奈之下,张先生致电《社区周报》社区法官栏目寻求解决问题的法律途径。

   事情缘由

  张先生和王某是朋友,两人经常在一起喝酒打麻将,平时关系不错。今年10月2日,王某的亲戚来西宁游玩,王某开口向张先生借车,说是要带亲戚到景区游玩,谁知外出游玩当中不慎撞伤了行人,行人头部着地伤势严重,需要长时间住院治疗。

  事故发生后,王某打电话给张先生赔礼道歉,张先生反而安慰王某,有保险公司赔偿不用怕,并帮忙打了保险公司的报案电话,客服人员询问了事故发生的时间后告知张先生,他买的保险9月30日就到期了,而事故发生的时间是10月2日。由于垫付的药费较多,王某无力垫付便关机消失。伤者家属无法联系到王某,便天天上门找张先生的麻烦,要求张先生承担责任。张先生认为,他好心把车借给了王某,王某应该负责,现在王某避而不见,把所有事情都推给他,他很是郁闷。

  在这起交通事故中,作为车主的张先生不知自己应该承担哪些责任?应该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律师说法

  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王延辉律师认为,首先要看车主张先生在此次事故中是否存在过错,如果张先生将自己的车辆借给朋友时,朋友有驾照、非酒后状态而且车辆没有任何故障,或没有其他过错的情况下,张先生是不应该承担责任的,伤者应该找肇事人王某要求赔偿。本案中,该车的交强险已过期,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交强险是强制保险,必须有车辆管理人也就是车主交纳,现在保险到期后车主未续费,而且发生了交通事故,那么车主就存在一定的过错,张先生可以先和伤者以及王某进行协商,对伤者进行赔付。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让伤者到法院进行起诉,由法院对责任进行划分,从而对伤者给予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