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物业小区环境卫生政治工作的通知

06.05.2015  19:48
   关于做好物业小区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区建设局、各物业服务企业:
  根据西宁市爱国卫生委员会的工作要求,为保持物业小区环境卫生整洁有序,切实做好小区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小区环境卫生整治的宣传工作
  物业服务企业要加大宣传。通过小区宣传栏、制作温馨提示牌、悬挂条幅等形式广泛宣传,提高环境卫生整治知晓率,使广大业主自觉投入到小区卫生整治工作中,共同维护小区的环境卫生,大力营造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的良好氛围。
  二、积极开展小区卫生环境整治工作
  物业服务企业要做好小区公共环境卫生日常管理工作,加强小区垃圾屋、垃圾箱的管理,及时清运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定期进行卫生消毒灭杀。加强对梯间杂物整治,清洗清扫楼梯楼道,清理小区的乱贴乱画。加强小区下水道清淤防堵塞工作,定期对小区内各类下水道口、沟渠进行清理。
  三、做好小区除“四害”工作
  物业服务企业要及时清理小区内各种积水,彻底清除物业管理范围公共场所的“四害”孳生地。并积极动员业主清理各自屋内积水,家居水养动、植物要勤换水,防止蚊虫孳生。同时,要建立消杀机制,根据物业小区“四害”的实际情况,加强物业管理区域的除“四害”工作。
  四、加强对物业小区环境卫生整治的督促检查工作
  各区建设局要加强检查各自辖区范围内物业小区的卫生环境管理工作,督促各物业服务企业落实措施,切实把工作落到实处。

   
                           2015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