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乱收费 何时休

18.11.2015  18:33

   近日,西宁市民康女士向记者反映,几日前她送孩子去上学,把车子停在了南山路附近的一家饭店后去吃饭,半个小时后,管理人员收了康女士20元钱。康女士很疑惑收费标准是如何定的,并想开发票作为凭据。结果饭店方不但不给任何解释,还拒绝开发票给康女士。

  带着疑问,记者联系到了该饭店负责停车收费的保安人员。他告诉记者,这段时间,饭店停车场都是按每次20元的标准收费的。记者也注意到,门口的公告牌上写着:小型车1小时以上收费20元,1小时以内免费。“现在是淡季,我们饭店就是这样规定收费的,我也没办法。”保安解释说:“以前都是按规定严格按照标准来收费的,但是前一段时间,工作人员反映收不到什么钱,所以现在才定了这样的收费标准。”

  据记者了解,该家饭店共有停车位30个,只要在饭店消费,停车是不收费的。

  饭店负责人告诉记者,饭店的收费是老板定的,发票是因为当时没有了所以没能及时给康女士,并没有所谓的乱收费。

  记者随后采访了西宁市物价局收费管理处相关人员后了解到,目前饭店类停车场收费分两种:一种实行政府定价;一种实行市场调节价。停车收费属于经营行为,经营者要有营业执照及符合规定的停车场地,收费要出具正规的税务票据,而且必须明码标价。

  物价局相关工作人员提醒广大消费者:正规停车场如果收费人员不开发票,那么消费者便可以拒绝交停车费。市民停车时如遇到停车乱收费、不开发票的事情,可以保留证据并向税务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