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收费到底谁说了算?

02.02.2015  10:54
核心提示:   随着西宁市机动车保有量的增加,“停车难”成为继“打车难”“行车难”之后,又一个困扰西宁市交通的难题。如今停车费已成为有车

   随着西宁市机动车保有量的增加,“停车难”成为继“打车难”“行车难”之后,又一个困扰西宁市交通的难题。如今停车费已成为有车一族每月不可小觑的一笔开支。路边停车要收费,小区停车要收费,可是——

  ★★★★对话部门:西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处

  西宁市停车场管理办公室

  对话记者:郑思哲

  记者:小区停车收费价格谁说了算?

  西宁市发改委: 2000年,国家计委(现国家发改委前身)为了统一规范管理全国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工作,曾专门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价格部门下发了《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0]933号文),同时要求各省、市、自治区价格主管部门结合当地的实际,制定机动车停放服务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为此,当时的青海发展计划委员会结合我省的实际,制定了《青海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并以青计价格[2000]725号文件正式印发。根据《实施细则》第五条规定,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三种定价形式,其中对于具有自然垄断经营性质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如机场、车站、码头、住宅小区的地下及露天停车场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对于非自然垄断经营性质的机动车停放服务,如宾馆、商业区、写字楼、娱乐场所门前的停放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即由经营者根据场地所处的地理位置、场地租赁、投资设施建设及经营时产生的人工、设施养护成本费用,并结合本区域相同条件其他停车场的收费标准,按照补偿成本合理盈利、照章纳税的原则,由经营者自主制定合理收费标准。

  为了进一步规范西宁市居民住宅小区停车收费行为,市发改委于2012年12月下发了《西宁市居民住宅小区机动车停车场及停车泊位收取车辆停放服务费的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目前对住宅小区停车收费按上述《办法》执行。

  经营机动车停放服务业务的单位应具备下列条件: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当中须注明停车管理内容);依法进行税务登记;符合交通、消防等有关部门规定的市场准入条件;依程序取得经小区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授权许可的允许在小区设置露天停车场及停车泊位的授权书;制定小区机动车停放服务管理办法及规章制度。

  居民住宅小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标准的制定或调整,由小区机动车停放服务经营者提出书面申请,并征得小区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同意签字盖章后,报市级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记者:为何出现价格不一的情况?

  西宁市发改委: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在制定居民住宅小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时,会综合考虑小区停车场设施等级、地理位置、服务条件、供求关系及住户经济承受能力等方面因素后,合理制定小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因此,各小区内的停车收费标准是不一样的。

  而居民住宅小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按合理补偿服务经营成本、依法纳税、保本微利的原则核定。

  此外,经营成本按照停车场维护、管理所需支出,在合理定岗、定员的基础上确定。

  记者:公共场合停车所收费用去哪儿了,能否公开透明?

  西宁市停车场管理办公室:西宁市有554家经营性停车场,6.9万个经营性停车泊位。其中,设有临时停车点的街道98条,由西宁市停车场管理办公室管理的公共道路临时停车点179个,设有车位7450个。此外,还有大型车辆专业停车场42个,车位共有4812个。

  2012年,西宁市发改委823号文件规定,按照“中心区高于外围区、路内高于路外”的原则,综合考虑不同路段道路资源占用成本、交通结构调控成本及车流对人、物流的影响程度等因素,西宁市将市区路内临时停车点,划分为三类停车收费区域。

  其中,一类收费区域,即市区人、物流相对集中的场所,收费标准为每辆次5元;二类收费区域,即市区人、物流相对较少或市区边缘地带,收费标准为每辆次3元;三类收费区域,交通压力相对较小的城区、城郊地带,收费标准为每辆次2元。

  同时,为提高公共资源的利用率,加速静态车辆的周转,体现路内临时停车占用公共道路资源时间越长收费越高的原则,在收费时间段内实行计时收费,停车两小时内按次收费,超过两小时后,每超过1小时加收1元。收费时间段为早8时30分至晚8时。

  而从这些停车场(点)所收取的费用,主要花在税费、工本费、上缴财政几方面。

  临时停车点的收费票据由西宁市交通局负责按月核销,收入全额上缴西宁市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项用于城市道路和交通管理设施的维护,及停车点建设、经营和管理。工作人员工资发放由财政拨付,停车点划线、立牌、设施建设费用也需向财政申请。

  因此,这部分纳入市财政的收入是否公开透明,要由市财政根据相关规定,来确定是否公开这部分收入。

  记者:市场调节价是否意味着政府甩手不管了?

  西宁市发改委:市场调节价并不意味着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甩手不管。价格主管部门依法依规加强对经营者价格行为事中、事后的监管,要求经营者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制度,不得利用优势地位,强制服务、强制收费,或只收费不服务、少服务多收费;不得在标价之外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同时,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依法加强对有关服务市场价格行为的监管,坚决依法查处串通涨价、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当然,居民住宅小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也应实行收费文件公示和明码标价制度。经营者应当在小区机动车停放服务进出口设置明码标价牌,标明停放车辆类型、服务内容、计时计费单位、收费标准及投诉举报电话,以接受小区业主和社会监督。

  根据《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此类价格需要明码标价,如不明确价格的,价格主管部门有权对此类经营者给予5000元以下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