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卫生健康委履职尽责 抓学校食品安全落实

06.05.2019  01:53

  近日,省卫生健康委印发《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的通知》,旨在积极主动履行卫生健康部门职责,狠抓学校食品安全工作落实到位。

  《通知》指出,卫生健康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从全局的高度,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深刻领会落实《规定》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要求,适应新时期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新形势新任务的重要举措;是实施健康中国战略,提升学校食品营养健康水平的必然要求;是全面依法治教、健全完善学校食品安全依法治理机制的重要意义。

  《通知》提出,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在食品安全方面提出的“四个最严” 重要指示,把深入贯彻落实《规定》融入“五四战略”、推进“一优两高”和“健康青海”战略部署实施中,与我省脱贫攻坚精准扶贫、与落实《青海省国民营养实施计划(2017—2030年)》结合起来,积极开展疾病防控、妇幼保健、医疗救治、营养健康指导等工作,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充分发挥学校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管理对健康青海战略的重要作用。

  《通知》要求,强化责任意识,突出工作重点,全面履行《规定》中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一是 组织传达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好《规定》,积极配合教育、市场监管部门做好《规定》的政策解读,参与校园内(学生食堂)和校园外(午托班“小餐桌”)食品安全规范管理等相关工作,年内组建省级营养健康指导委员会,鼓励并指导条件成熟的市(州)级卫生健康委组建营养健康指导委员会。 二是 实施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和普及婴幼儿营养健康饮食知识。 三是 制定切合我省实际的营养健康指南和开展学校营养健康相关项目监测与评估。 四是 学校发生食源性疾病或传染病疫情时,积极配合教育、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做好医疗救治工作,各级医疗机构尤其是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落实好食源性疾病的救治和信息报告制度。 五是 普及营养健康知识,提升营养健康科普信息供给和传播能力,组织开展“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5.20”中国学生营养日、“5.15”全国碘缺乏病防治宣传活动。

  《通知》强调,要强化组织保障,全面提升贯彻落实《规定》的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一要 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加强对贯彻落实《规定》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规定》中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要 强化指导监督,结合各自工作职责,落实各项任务要有部署、有督促、有检查、有总结,积极配合教育、市场监督部门做好《规定》的相关工作。 三要 广泛宣传交流,组织专业机构、行业学会、协会以及新闻媒体等开展多渠道、多形式的主题宣传活动,积极推动全省学校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