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推健康青海建设 2017年综合医改亮点多

30.01.2018  18:35

  青海新闻网讯 (本网记者 包拓业 报道) 2017年综合医改,我省按照国家总体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结合省情,大胆探索,持续发力,在全面完成各项改革任务的基础上,形成了以下八个方面特色亮点。

   医疗费用有效控制 看病就医负担减轻

  将控制公立医院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作为深化医改的重要目标和任务,统筹谋划,综合施策,强化规范医疗、完善医保、改革医药等政策联动,印发了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的实施方案,分类确定了8个市州和14所省级公立医院医疗费用控制目标,采取规范医务人员诊疗行为、强化医疗机构内控制度、严格控制公立医院规模、降低药品耗材虚高价格、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加强临床路径管理、完善公立医院补偿机制、构建分级诊疗体系、实施全民健康促进和健康管理等九个方面控费措施。同时,健全公立医院医疗费用控制监测、考核问责和奖补机制,定期通报各地区、医疗机构费用指标控制排序结果。严格实施考核,考核结果与财政补助资金等挂钩。公立医疗机构将合理诊疗行为作为对医务人员绩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截至年底,全省公立医院医疗费用同比增幅为7.28%,前四批试点城市公立医院药占比28.88%。全面完成新一轮药品分类采购工作,入围价格与上一轮中标价平均下降13.8%。全面执行“两票制”政策,减少流通环节,降低价格,全省公立医疗机构能够实现两票制的药品品规达85.12%。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居民看病就医负担进一步减轻。

   医联体建设全面推进 优质资源下沉基层

  建设和发展医联体,是实施分级诊疗的关键所在。按照国家要求的4种模式,结合我省实际,加快多种形式医联体建设。全省共组建89个医联体。省级层面,依靠省级医院优势专科资源,以特色专科技术力量为支撑,组建区域间若干特色专科联盟、诊疗中心,重点提升重大疾病救治能力。由省级医院牵头,共组建17个医联体,包括2个省级区域医联体,2个中、藏医民族医医联体,8个专科联盟,5个诊疗中心。覆盖14所省级公立医院、2所民营医院、3所军警医院。市(州)级层面,由市州级医院牵头,联合县、乡等医疗机构,采取托管、签订技术帮扶协议、一体化管理等形式,在医联体内以人才共享、技术支持、检查互认、服务衔接等为纽带进行合作,形成资源共享、分工协作的管理模式。市(州)级共组建16个医联体,覆盖18所市(州)级公立医院。县级层面,主要组建医疗共同体,重点推进以县级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县乡一体化管理,充分发挥县级医院的城乡纽带作用和县域龙头作用,形成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构建三级联动的县域医疗服务体系。县级共组建56个县域医共体,覆盖74家县级医院、339家基层医疗机构;与此同时,在边远地区积极发展远程医疗。鼓励公立医院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远程医疗、远程教学、远程培训等服务,利用信息化手段促进资源纵向流动,提高优质医疗资源可及性和医疗服务整体效率。实现市(州)、县级远程医疗全覆盖,已开通远程医疗的成员单位有357个。医联体组建以来,医联体内上级医院下派到基层医务人员6242人次,开展带教手术1068次,举办学术交流、讲座2771次,开展教学查房4561次,疑难病例讨论3266例。为成员单位检查、检验83626例。开展远程医疗病例1736例,开展远程影像诊断病例4388例。上级医院下转到基层康复治疗等患者20801人。医联体内培养培训下级成员单位医务人员18272人次,帮助下级单位新成立专业科室数116个,开展新技术、新业务466项。

   签约服务全面启动 内涵增加模式更新

  为加快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有效发挥家庭医生健康“守门人”作用,制定出台了我省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方案,明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是签约服务的责任主体,家庭医生是第一责任人,提倡团队签约服务。服务内容包括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包、门诊基本医疗服务包、个性化需求服务包三个服务包。按照试点先行,逐步推开的原则,上半年选择西宁市城西区、海东市互助县、海西州格尔木市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试点,8月份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在全省全面推开。截至年底,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共组建家庭医生团队2076个,常住人口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54.85%,重点人群签约覆盖率达到79.98%,贫困人口签约率覆盖97.48%。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全面推行,进一步促进了基层首诊、分级诊疗,为群众提供综合、连续、协同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健康扶贫举措有力脱贫攻坚再添动能

  以“三个一批行动”为载体,积极推行挂图作战、实行贫困人口“双签约”、三级包干责任制和面向患病贫困人口同步实行“六减、四优先、十覆盖”等攻坚措施,全力抓好健康扶贫。一是扩大救助范围及保障水平。出台了《青海省健康扶贫工程“三个一批”行动实施方案》、《青海省农牧区大病集中救治方案》,实行大病集中救治一批,大病救治病种在国家规定的9个病种基础上扩展到14种,实行集中救治,截至年底,全省罹患14种大病3040人,已救治1914人,救治率62.96%,超出年度计划22.96个百分点。落实重病兜底保障一批,将全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病医疗保险起付标准由5000元调整为3000元,贫困人口住院费用政策内报付比达到96%以上。落实贫困人口参保个人缴费补助资金和减免看病就医普通挂号费、药费、诊查费、检查费等政策,实施医疗服务“十覆盖”。二是加强医疗救助与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有效衔接。将全省所有扶贫建档贫困对象全部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全额资助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同时,扩大了贫困对象门诊特殊病慢性病救助病种,提高了14岁以下困难儿童的救助比例,并降低重点救助对象重特大疾病救助起付线。全年共资助农村扶贫对象参保42.6万人,住院救助12万人次,支出资金21389万元,其中,重特大疾病救助2493人次,支出资金4163万元。三是商业健康补充医疗保险助力精准扶贫。部分地区由政府全额出资为8.73万贫困人口购买“健康保”一站式综合保险服务,已赔付9200多人次835万元。推进精准康复服务行动,精准康复服务率达51.33%,为4.2万有康复需求的残疾儿童和持证残疾人提供基本康复服务。为722名0—6岁脑瘫、智障、孤独症残疾儿童提供康复服务。四是实行健康扶贫“双签约”。实行慢病签约服务管理一批,贫困患者慢病签约率为100%。对长期患病的贫困人口实行健康扶贫“双签约”,确保有1名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有1名乡村干部或计生专干签约帮助兑现政策,为群众开展解读政策、帮助就医报销等工作。

   公立医院改革深入推进 体制机制建设持续前行

  以坚持公益性为出发点,继续巩固公立医院破除以药补医机制,健全完善新的运行机制。一是继续巩固公立医院破除以药补医机制。安排省级公立医院药品零加成补助资金1.2亿元,下达了市(州)级、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助资金0.8亿元和2.01亿元,确保各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顺利实施。二是动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全年第一批动态调整项目164项,对符合要求的230项耗材纳入管理目录,医保支付同步跟进。制定了170种按病种付费标准、110种按病种收费标准和7个日间手术付费标准。三是开展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工作。制定出台了《青海省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实施方案》,从完善医院管理制度、健全医院治理体系和加强医院党的建设三个方面安排部署了我省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在省人民医院、省中医院、西宁市第一医疗集团等10所医院开展试点,探索符合我省实际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路径。在省级10家医疗机构启动经济运营管理信息一体化建设项目。四是开展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制定了《青海省关于开展公立医院薪酬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在西宁市、海西州、黄南州开展试点。在试点中,以全省公务员年平均工资的40%作为绩效工资调控水平,医院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方案,进一步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五是加强医疗服务质量建设和绩效考核。印发《青海省医疗质量提升年活动方案(2017—2019年)》,在全省各级公立医院开展提升医疗质量活动,在公立医院全面开展临床路径管理,省财政投入专项资金3100万元,建设10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和10个县级特色专科,所有县级公立医院完成标准化建设。制定印发了《青海省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完善考核指标体系,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年底对12所三级公立医院进行了绩效考核。六是加强省级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和财务预算管理。专门核定配备了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和总会计师职数。七是进一步做好公立中藏蒙医医院综合改革。出台具体实施意见,在政府投入、医保政策、院内制剂使用等政策方面给予倾斜。

  能力建设软硬并行政策加力增添后劲

  通过强化硬件和软件建设,着力提升基层服务能力,提高县域内就诊率。硬件建设上,全年共安排投资4.94亿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4.44亿元,省级预算资金0.5亿元,重点支持了健康扶贫、妇幼健康保障、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提升3类29个项目建设。提升基层中藏医药服务能力,2017年底全省基层累计建成中藏医馆400个,覆盖率达92%。软件建设方面,持续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项目,完成基层免费订单定向国家级项目医学生197人、省级项目医学生100人、订单定向培养村医354人、330名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等招录工作。投入培训经费6000万元,培训各级各类卫生计生专业计生人员2.91万人次。制定高层次卫生人才培养办法和引进办法,为健康青海建设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完善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和岗位管理工作政策,提高了基层机构专业技术岗位中级、高级比例,专门设立基层卫生系列高级职称,基层医务人员职业发展空间得到进一步拓展。进一步夯实基层网底,乡村医生补助在原来人均10000元的基础上增加5000元,达到人均15000元。

   医保制度更加完善 便民措施惠及群众

  2017年在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完善省级统筹的同时,推进商保经办、加快异地就医即时结算等工作。一是积极推进异地就医即时结算。7月份全省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和省内120所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接入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9月份开通了全国所有省区异地就医结算平台,参保职工和城乡居民在全国所有省份就医实现直接结算。截止年底,全省已上传备案人员信息6.9万人,全省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全部纳入异地就医定点医院,3025人完成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二是全面推行商业保险机构经办医保服务。全省大病保险和5个州的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已交由商保公司经办,西宁市、海东市正在积极进行移交前期准备工作。商业保险机构经办医保服务,从根本上实现了管办分开、政事分离、三方监督制衡,实现了提高效率、降低成本、方便群众、规范服务等目的,取得明显效果。三是全力推动医保智能审核监控工作。在全省8个地区建成医保智能审核监控系统,覆盖全省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监控全部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医生医疗服务行为与参保人员就医行为,统一监管全省医保基金运行情况。

  全民健康数据共享 信息平台互联互通

  以便民、惠民为出发点,完善全员人口、健康档案、电子病历三大数据库,全年投入2599万元,用于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功能升级、互联互通和居民健康卡建设。目前,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初步建成并投入运行,汇集了远程医疗服务、分级诊疗、公共卫生管理、计划生育管理、健康档案管理、区域电子病历管理等8大类43个子功能模块,上联国家平台,下联县及县以上医院,横向连接当地政务外网以及人社、民政、人寿、人保等相关部门。已有58家医疗机构接入省级平台,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全员人口、电子病历分别达90%、85%、95%,卫生业务虚拟专网覆盖全省市州县。是全国19个实现国家、省、市(州)、县四级平台互联互通省份之一。全省居民健康卡建设稳步推进,采取实体卡与电子健康卡相结合的建设模式,取得初步成效,成为全国第二个居民电子健康卡发行省份。全年通过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救助的人数占到总救助人数的60%,比上年提高5.3%。大力开展远程诊疗系统建设,全省所有市(州)、县级公立医院与省级三级医院以及北京、上海、浙江等地部分大医院开通了远程诊疗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