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宗委开展元旦春节期间清真食品专项检查

04.01.2017  14:02

为维护元旦、春节期间全省清真食品安全,规范清真食品市场秩序,12月27日,省民宗委向各地民宗部门下发通知,对清真餐饮业、生产加工业、流通销售业等领域的假“清真”食品、“清真”泛化问题开展为期50天的专项检查。

专项检查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专项检查阶段(2016年12月27日至2017年2月7日),协调市场监管、卫生、公安等有关部门,对“两节”期间清真食品安全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实现检查范围全覆盖,问题整改全覆盖、违法行为查处全覆盖;第二阶段是督查总结阶段(2017年2月7日至2月17日),省民宗委将对各地开展专项检查情况进行抽查,对抽查工作发现不作为或出现问题的进行通报。

为确保此次专项检查扎实开展,省民宗委要求各地民宗部门从讲政治的高度重视清真食品管理工作,确保组织领导到位、检查力度到位,形成工作合力;认真落实政策要求和管理规定,对查出的问题要严肃处理,该下架的商品要下架,该整改的要整改,该注销许可的要注销,全面规范清真食品生产经营活动;要广泛开展《青海省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管理条例》学习宣传,教育干部群众、行政执法人员,了解掌握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引导清真食品从业人员,自觉遵守法律规定,自觉维护我省清真食品的清真信誉,杜绝歪曲、丑化、歧视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事情发生,努力消除因清真食品引发的不稳定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