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4亿元财政资金确保我省困难群众温暖过冬

16.12.2015  12:47

  为把省委、省政府对全省困难群众的关怀落到实处,省财政近日筹措资金2.34亿元,再次调整提高城市低保对象取暖补贴标准,同时为57万城乡困难群众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确保困难群众温暖过冬。截至12月15日,这两项资金已全部发放到群众手中。

  据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介绍,这次为全省城乡困难群众发放的一次性生活补贴资金1.87亿元,补贴范围包括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重点优抚对象以及新中国成立之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发放标准为:城市低保对象每人400元,农村低保、五保对象每人300元,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重点优抚对象和新中国成立前老党员每人460元。

  省财政为再次调整提高城市低保对象取暖补贴标准安排资金4700万元,确保困难群众温暖度过寒冬。城市低保对象取暖补贴标准在原基础上调整提高400元,其中“三无对象”家庭由现行每户600元提高至1000元,一般低保家庭由现行每户350元提高至750元。(卢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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