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党委认真开展年度党费测算工作

01.02.2018  15:15

      为切实做好年度党费收缴工作,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成果,省局机关党委对机关各党支部全年应缴党费进行测算并公示党费开支情况,确保党费收缴工作的准确性和严肃性。
  一是坚持收缴标准。严格按照《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的比例收缴党费,同时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收缴工作的通知》,对今后党费收缴工作提出要求。
  二是实行分类测算。对在职党员(预备党员)、离退休党员党费计算基数,严格按照测算办法要求分开测算,做到应测必测。

  三是明确专人负责。各支部明确专人负责党费测算收缴工作,根据每名党员的实际收入情况,如实填写《党支部党费收缴测算明细表》,规范有序开展党费测算收缴工作,确保“三不”:不少收、不漏收、不错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