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办公厅印发《加强基层党建工作的若干意见》 绘就全省基层党建工作的路线图任务书和时间表

06.09.2017  13:53

  2017年8月11日,省委办公厅印发了《加强基层党建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该意见具有较强的系统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为我省进一步加强基层党建工作绘就了清晰的路线图、任务书和时间表,是新形势下加强我省基层党建工作的重要文件。那么,该意见出台的背景是什么?有什么特色和亮点?近日,省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委组织部有关负责人接受本报记者专访,对《若干意见》作了深入解读。

   问:省委制定《若干意见》的背景和目的是什么?

   答: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党的工作最坚实的力量支撑在基层,最突出的矛盾问题也在基层,必须把抓基层打基础作为长远之计和固本之举。党的十九大将在今年10月召开,我们必须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推动党的基层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落实好党在新形势下各项决策部署。

  省委高度重视党的建设特别是基层党建工作,省第十三次党代会闭幕后,及时调整充实了省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省委主要领导和党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同志认真履行党建工作责任制,经常深入基层一线,全面了解党建工作情况,总结经验,查找不足,研究对策。在省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上,王国生书记针对全省基层党建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特别是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变化,抓基层党建老套路不管用、新办法不会用、没载体、缺抓手等突出问题,要求“形成我省加强党建工作,特别是基层党建工作的几条硬措施、实措施”。根据王国生书记工作要求,省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分析研判党建省情,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在充分调研基础上,研究制定了《加强基层党建工作的若干意见》。

   问:《若干意见》体现了哪些特色和亮点?

   答: 若干意见》紧紧围绕省第十三次党代会部署的各项任务,针对当前基层党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从思想政治工作、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社会治理、工作力量、基础保障、抓党建促脱贫、党建制度建设、机关党建、干部作风、监督执纪问责等十个方面,聚焦基层,提出务实管用的措施和办法,具有六个方面的鲜明特点:

  一是突出了区域特色。《若干意见》立足特殊省情,把握区域特色,把基层意识形态、民族团结、基层治理纳入到基层党建整体工作中部署安排、推进落实,进一步丰富了民族地区基层党建工作的内涵。比如,在加强基层思想政治工作方面,提出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切实抓好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和感恩教育,扎实开展生态环境省情和绿色价值观教育,加快推进文化惠民工程建设,目的就是要不断增强各族群众贯彻党的各项决策部署的思想行动自觉,切实增强各族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在基层社会治理方面,提出推进县乡村综治中心建设全覆盖和规范运行、建设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坚决打击黑恶势力,加强村务公开和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等务实举措,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保障基层群众合法权益。这些措施都体现了基层党建工作在民族地区的延伸拓展,必须系统把握,不可偏废,实现协同推进、综合治理。

  二是突出了问题导向。《若干意见》中的每一条措施,都是围绕当前基层党建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制定的,都是奔着问题去、对着“短板”来的,指向性和针对性都很强,没有哪一条是可有可无的。比如,在基层思想政治工作方面,针对部分党组织思想上不重视、不善于抓思想政治工作的问题,提出突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强化“四种责任”、坚持“四个纳入”,在推进基层政权建设和基层党建中落实好意识形态责任制。比如,在加强基层工作力量方面,针对基层力量不足、队伍不够稳定的问题,提出公务员和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考录招聘向乡镇倾斜,严禁任何单位擅自借调乡镇干部,加大乡镇干部培训力度,提高乡镇高级职称岗位设置比例,对优秀基层党组织书记适时予以表彰,从符合条件的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中定向考录乡镇(街道)公务员或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推动“八有工程”全覆盖,进一步健全完善拴心留人的政策措施。比如,在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方面,针对村和社区干部报酬偏低、离任后保障不力的问题,提出村“两委”主要负责人报酬标准达到上年度当地农牧民收入的2.5倍,推动正常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提标扩面,真正让村干部工作有待遇、离任有保障;探索建立社区工作者岗位序列,完善与岗位序列、任职年限相对应的报酬体系等措施。这些措施找准了当前我省基层党建工作中的难点、症结,只要不折不扣贯彻好、落实好,就能实现基层党建大加强的目标。

  三是突出了创新思维。《若干意见》在总结各地富有成效、彰显民族特色做法基础上,提出了加强基层党建工作的路径方法。比如,在加强基层思想政治工作方面,提出针对不同受众,充分运用马背宣讲队、文艺宣讲队、双语宣讲队、百姓大篷车等青海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注重运用“两微一端”“掌上课堂”等新兴媒体,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群众身边的人和事,开展互动式、情景式、体验式、案例式宣传,切实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党的创新理论统一思想、凝聚力量,培植对人民领袖的真挚感情。比如,在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方面,提出在西宁市城区、格尔木市、德令哈市开展街道党建体制改革试点,健全市、区、街道、社区党组织四级联动体系,推进区域化党建互联互动,扩大商务楼宇、各类园区、商圈市场、互联网业等新兴领域党建覆盖。这些措施力求通过思路、手段、载体等创新,使基层党建工作更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党员思想观念的变化,不断增强党建工作可及性、有效性。

  四是突出了时代主题。《若干意见》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科学谋划、务实推进,做到了高度对接、深度融合、协调发展。比如,针对脱贫攻坚是当前全省工作的重中之重,提出推动“123”帮扶机制持续发力,对村党组织书记后备队伍重点人选实行长学制系统培训,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扎实做好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从严管理扶贫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严格执行召回通报制度;每年拿出一定数量的职位面向表现优秀的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定向选拔;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推动“双基联动”“百企联百村、百企帮百户”等精准扶贫行动深化扩面。再比如,落实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要求,提出制定党支部组织生活标准,推广固定党日和组织生活质量考评制度,完善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制度,规范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强化“三会一课”的思想教育、文化涵养功能。还比如,针对当前进城务工人员多、党员流动性大的现实,提出在进城农牧民居住小区、外出务工人员相对集中点普遍建立党组织,实行“一方隶属、双重管理”模式,切实加强流动党员教育管理。这些措施符合当前实际,贴近基层群众,站位高、视角新,凸显了抓基层党建、强执政根基的时代感。

  五是突出了从严要求。《若干意见》坚持“严”字当头,充分运用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的有益探索,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延伸到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比如,在加强机关党建方面,提出大力开展机关作风整治等主题实践活动,综合运用通报、督查等多种手段,着力惩治庸懒散拖现象。比如,在加强监督执纪问责方面,要求对管党治党不严、责任落实不力等问题,由领导班子成员一对一约谈诫勉;紧盯生态环境保护、扶贫、民生和维稳等重点领域,抓典型问题监督执纪,严查违规违纪和失职失责行为;市县党委有计划开展巡察工作,探索开展市州党委统一领导下的县(市、区)交叉巡察。这些措施都是实招、硬招,像下沉督查、交叉巡察这些方法,被实践证明是行之有效的“利剑”,通过《若干意见》作出进一步明确,就是要强化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能力,形成震慑,通过“惩”达到“治”。

  六是突出了责任履行。《若干意见》对各级党委(党组)履行的职责作出明确规定,不仅说清了基层党建应该怎么看,更明确了抓基层党建应该怎么干。比如,在加强基层党建制度建设上,提出各级党委(党组)要把基层党建作为进行伟大斗争、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的伟大工程和政治保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地落实。再比如,在加强各级机关党的建设上,强调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机关党建工作的领导,加强机关党组织班子建设,配齐配强机关党务工作人员,落实机关党建工作经费,严格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还比如,在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上,强调县以上机关党组织要作表率,教育引导机关党员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等等。这些措施指明了各级党组织履职尽责的方法路径,搭建了内联外通、上下衔接的党建工作体系和机制。

   问:如何来保障《若干意见》贯彻落实?

  答: 概括起来有3个方面。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以贯彻落实《若干意见》为抓手,推动基层党建工作落细落小落实;各级党建工作领导小组要把《若干意见》的贯彻落实牢牢抓在手上,定期研究过问,及时补短板、强弱项,增强工作的全局性、整体性和前瞻性。各级党组织要对标《若干意见》确定的重点任务,逐条细化落实举措,实化内容载体,强化督促指导,务求取得实效。党组织“一把手”要拿出足够的精力和时间,亲力亲为抓落实,较真碰硬促落实,切实履行好抓党建的主体责任、政治责任。

  二是加强协作配合。《若干意见》确定的重点任务,涉及各级党组织和党委政府相关部门,必须密切配合、上下联动、形成合力。牵头部门要勇于担当、敢于负责,调动好各方面积极性,形成推动《若干意见》贯彻落实的总体方案。配合部门要主动履职、全面尽责,切实完成《若干意见》确定任务。各级党委(党组)要提高“牵头抓总、组织协调”的能力,发挥党建资源对整个社会资源的激活、配置和优化作用,建立纵横协调、信息畅通、运转有序的基层党建工作管理新机制。

  三是严格督查考核。《若干意见》围绕十个方面的重点内容,专门细化了80项考核指标,从今年起纳入全省领导班子目标考核体系。要全面推行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制度,把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和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对基层党建工作思想不重视、抓《若干意见》落地生根不得力的,要严肃问责、通报批评、限期整改。问责要见事见人,把责任具体到组织和个人,以强力问责倒逼责任落实。(何 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