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机关党组专题研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22.07.2015  11:35

   7月14日,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召开第36次会议,传达学习省纪委《关于贯彻骆惠宁书记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重要批示精神的通知》精神,专题研究贯彻骆书记重要批示、落实省人大机关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工作。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书记、秘书长蔡德贵主持会议,机关党组成员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2014年以来,机关党组按照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和《省人大机关党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坚持严责任、严制度、严督查、严教育、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会议强调,落实“两个责任”是贯彻中央关于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一系列重大部署,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关键举措。下半年工作,要认真贯彻骆惠宁书记重要批示精神,按照省纪委通知中提出的三个方面要求,针对工作中的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切实可行措施,以扎实有效的工作,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在省人大机关的全面落实。一是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进一步从思想上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把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确保上级党组织的决策部署在机关工作中不折不扣的贯彻执行;党组成员要做有担当和廉洁自律的表率,下功夫抓好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落实。二是要进一步强化宣传教育。要把党风廉政理论纳入省人大机关中心组和党委、支部学习计划,抓好专题学习;要扎实抓好“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务求取得实效;要持续抓好理想信念、党纪国法和从政道德教育;要充分发挥机关网络、信息等宣传平台作用,不断扩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宣传面和宣传力度。三是要进一步强化风险防范。要按照要求,切实落实廉政风险点的防控措施;要突出防范重点,加强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执行力,并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监督;要在机关处级以上干部中开展以查思想、查工作、查学习、查作风为主要内容的自查自纠活动,不断强化党员干部风险防范意识。四是要进一步强化执纪监督。要进一步完善制度,加大监督力度,切实形成党组负总责、职能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坚持问题导向,抓好跟踪督办,以问题倒逼工作落实;要着眼抓早抓小,加大监督检查和惩处力度,及时将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五是进一步强化作风转变。按照精细化管理的要求,明确工作责任,强化工作管理,把研究解决作风建设中出现的新变化新问题与防止老问题复发结合起来,把实施有效的监督检查作为推进机关作风建设的强力手段,坚持明察与暗访相结合,持之以恒推进机关作风持续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