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召开党组第16次会议

04.01.2019  09:11

  1月3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党组第16次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张光荣主持会议。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马伟、高华,党组成员、副主任吴海昆参加,副主任刘同德列席。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十次集体学习时重要讲话精神,栗战书委员长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第十二次会议讲话精神。会议讨论了关于《中共青海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进一步健全向省委请示报告制度的实施意见(讨论稿)》。

  会议指出,要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把思想认识统一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要明确工作重点,认真贯彻党的新时代组织路线,激励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要联系部门实际,扎实抓好工作落实,努力营造“想干事能干事”的良好氛围。

  会议指出,要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把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挺在前面,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要亲力亲为抓落实,坚决反对官僚主义形式主义,通过法定程序和民主集中制,体现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要认真回顾总结工作,突出重点,对标检查,拾遗补缺,提升站位,不断推动人大工作全面提升。

  会议强调,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进一步健全向省委请示报告制度的实施意见,是党领导人大工作的重要体现。各级人大要认真学习把握抓好落实,同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总结,使之更加贴近实际、更好发挥作用。(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