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整行装在出发 持之以恒不松劲——湟中县公安局召开2018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

27.03.2018  20:11


为深入推进湟中县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督促各党支部、各单位切实落实好“两个责任”。3月23日下午,湟中县局组织召开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县局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局属各单位股级以上负责人及局机关全体民警共计9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十九届中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十三届二次全会、市纪委十四届三次全会、县纪委十六届三次全会及公安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会议由县局党委副书记、政委马永福主持。县纪委副书记刘红鹏应邀参会。

会上,县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谢纶邦作了工作报告,总结了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安排部署了2018年工作任务。他 强调, 2018年要做好5个方面的工作: 一要 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着力净化政治生态。 二要 坚持抓住全面从严治党治警“牛鼻子”,全面推动责任落实。 三要 坚持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持续深化作风建设。 四要 坚持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筑牢民警思想防线。 五要 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准确运用“四种形态”。随后,鲁沙尔派出所联合党支部、刑侦党支部党支部书记分别进行了2017年度述责述廉述作风报告并进行了现场点评和测评。

 

副县长、局党委书记、局长袁永正同志围绕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两个责任”落实提出要求:他强调,做好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关键要抓好落实。 一是要 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坚守 主阵地 局党委、各党支部要切实担负起全面领导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的重大政治责任,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切实做到抓领导、领导抓,抓具体、具体抓。 二要严格 落实监督责任,打好 主动仗 要明确角色定位,切实把工作职责聚焦到监督、执纪、问责上来,特别要把廉政风险防控作为公安机关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源头治理的重要举措抓实抓好。 三要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进一步健全责任分解、监督检查、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要层层传导压力,狠抓基层党组织责任落实,切实把“两个责任”传导至“神经末梢”,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治警的“最后一公里”。 四要持续查纠“四风”问题。五要严抓纪律执行。 紧盯重要领域、重要部门、重要岗位抓监督管理,严厉惩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在案件查处中,要严格执行“一案双查”,落实“双问责”,强化压力传导,倒逼主要负责同志切实扛起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种好自己的“责任田”。 六要 加强执法监督体系建设 严格按照“四个一律”要求依法办案,严防非正常死亡和涉案财物违规案事件的发生,完善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干预执法办案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倒逼民警自觉落实规范执法和廉洁从警制度,确保执法权力在法治轨道内规范运行,增强执法公信力。

他要求,要谨嗜好。小事、小节中有政治、有方向、有形象、有人格,必须“嗜”之有度,“好”之有道,培养积极、健康、向上的生活情趣。要慎交友。要从善而交,交挚友、交诤友,绝不能不辨良莠,最终被带入歧途。要戒贪欲。要教育引导广大民警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经常打扫头脑中的灰尘,及时清除心灵中的污垢,谨慎使用手中的权力,时刻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坚决抵制歪风邪气,弘扬队伍正气。要知敬畏。始终用党纪国法严格约束自己,保持共产党人的清廉本色,做一个组织和群众信赖的人,做一个同事和朋友敬重的人,做一个亲属子女引以为荣的人,做一个回顾人生能够问心无愧的人。

最后,县局党委副书记、政委马永福就贯彻落实会议精神,不断加强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再提四点要求: 一要在严格落实“两个责任”上下功夫 要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各支部、各单位“一把手”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履行好“一岗双责”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放在心上、抓在手上。 二要在加强纪律作风建设上下功夫。 纪检督察部门要聚焦主业,切实落实好监督责任,协助局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实,当好参谋助手。 三要在队伍管理教育上下功夫 。要切实把“两个绝对”要求贯穿在队伍建设始终,严格管理队伍,扎实开展工作。 四要在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上下功夫。 要不断增强“四个意识”,把好政治方向、站稳政治立场,切实增强大局意识,自觉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委和局党委的各项决策部署,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警营政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