兜底扶贫青海模式获赞

25.06.2018  08:00

  青海新闻网讯 6月20日,省民政厅发布信息,梳理近年来我省民政部门在精准脱贫方面全面落实的各项社会救助政策,这些结合城镇及农牧地区实际的救助政策成为特有的“青海模式”,获得困难群众的一致好评。

  在持续各项救助标准方面,目前我省已将农村低保标准由每年3320元提高到3700元,增幅11%,低保标准实现“十连增”。制定农村困难群众取暖救助政策,农村低保和农村特困供养对象取暖救助标准按每户每年800元发放。提高临时救助审批权限,县级民政部门临时救助审批权限由过去5000元提高到1万元,乡镇权限由500元提高到2000元。特困供养对象基本生活标准按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倍落实,达到每月750元;轻度、中度、重度失能人员照料护理费分别达到每月300元、450元和750元。重特大疾病救助起付线进一步降低,门诊慢性病医疗救助病种范围进一步扩大,救助水平不断提升。

  我省还对符合低保、特困标准的农村贫困人口实行政策性保障兜底,对符合扶贫标准的农村低保、特困人口纳入建档立卡范围给予政策扶持。将专项救助和临时救助后依然陷入长期贫困的困难家庭及时纳入低保范围,将扶贫建档立卡贫困对象纳入医疗救助重点救助范围,在全额资助扶贫建档立卡贫困对象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全面落实门诊救助、住院救助和重特大疾病救助政策,同时提高14岁以下儿童医疗救助比例,有效减轻扶贫建档立卡贫困对象的看病就医负担。

  我省启动运行统一的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信息化管理平台,已实现与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3个系统数据对接共享。全省共有省、州、县、乡四级323家医疗机构开展了医疗救助“一站式”信息化即时结算服务,并积极与省级医疗机构对接。目前,通过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救助的人数占到总救助人数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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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海新闻网·大美青海客户端讯 4月21日,Qhnew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