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国土资源厅四措并举全力保障东部城市群重点项目用地

29.05.2014  17:32

  省国土资源厅有效盘活现有土地资源,建立健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制度,在土地整治项目和耕地占补平衡、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上向东部城市群予以倾斜,积极支持规范土地融资行为,有效保障了东部城市群重点项目建设用地需求。

  一是盘活现有土地资源。进一步规范了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监管工作,将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工作纳入年度考核中,有效防止了土地闲置行为的发生,促进了已供土地的开发利用率。

  二是保障重点项目用地。根据“两市”2013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执行情况,预先安排“两市”2014年度城镇村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4950亩,占全省预下达指标的25%,其中农用地3450亩(耕地1725亩),优先保障医疗卫生、科技教育、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建设用地需求。完成了乐都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改工作;为保障东部地区建设用地需求,根据“两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指标不足的实际,计划将省级预留规划指标追加给“两市”共计5.88万亩,开展西宁市等东部地区部分县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工作;制定了《青海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支持“两市”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

  三是切实做好土地开发整治和耕地占补平衡。截至目前,东部城市群已实施的土地整治项目有61个,其中西宁市23个项目,海东市38个项目。土地整治总规模达34.2万亩,新增耕地3.76万亩,下达土地整治资金39.55亿元。近年来,东部城市群范围内由于没有可补充的耕地资源,凡建设用地占用耕地的,均以缴纳耕地开垦费的方式,在全省范围内为其落实耕地占补平衡。

  四是积极支持规范土地融资行为。为切实加强全省土地储备融资管理,严格规范土地储备机构的土地收储、开发、供应及资金运作等行为,去年底下发了《关于核定土地储备融资规模等问题的意见的通知》。今年4月举办了全省国土资源土地储备监管工作培训班,全省24家土地储备机构全部参加了培训。经审核,全省24家土地储备机构完成注册。今年5月对西宁市四区三县、海东市部分县的土地储备融资规模计划报告书进行了审查,并积极协助“两市”做好土地储备机构融资规模卡的审批及土地储备监测监管系统的填报工作。(厅办公室 刘洪军)



省委召开常委会会议 王建军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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