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国税构建“四大体系”破解“四个难题”全员全覆盖推行个人绩效管理工作

18.03.2015  03:30

今年以来,青海省国税局按照总局关于个人绩效管理的工作要求,结合本省工作实际,着力构建“四大体系”,努力破解在推行个人绩效管理中遇到的“四个难题”,强力推进个人绩效管理工作。

一是构建高效的组织体系,破解上下难以同步的难题。针对个人绩效管理工作试运行以来上热下冷、外热内冷的“冷热不均”问题,全省国税系统自上而下,以构建强有力的绩效组织体系为保障,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式,推动2015年个人绩效管理深入开展。通过召开推进会、局务会、局长办公会、座谈会、中心组学习、视频培训会等形式,提升各级领导干部和全体干部职工个人绩效管理专业化水平和认知。通过以会代训,各级国税机关高度重视个人绩效管理工作,明确个人绩效管理考评主体和专职人员,在全省国税系统迅速形成一支近千人的个人绩效管理团队。加强即时沟通联络,组建个人绩效联络员微信群、12366绩效短信群,截至目前,通过微信群发送即时通知160余条,通过12366短信平台发送即时提醒3200余条(次),实现了个人绩效管理工作的上下联动、信息畅通。以督查促工作落实,整合办公室、督察内审、巡视、监察等资源,构建大督查格局,针对个人绩效重点工作部署、基层实际工作情况开展督办,确保个人绩效管理工作上下同步高效运转。

二是构建科学的制度体系,破解框架难以搭建难题。针对个人绩效管理考评主体及实施框架较为复杂的问题,省局绩效办组织开展个人绩效专题调研工作,对“个人绩效计划设定、指标细化分解、通过督导改进机制、建立岗责体系”等课题开展个人绩效调查研究。组织各单位赴个人绩效试点单位开展实地学习观摩,对推行个人绩效存在的问题和难点进行了深入剖析和共同讨论。通过学习、调研和实地查验等工作,打牢了个人绩效框架建立的基础,在全系统构建“单位-部门-个人”模式的“三位一体”个人绩效管理体系,制定个人绩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明确各层级考评主体,明细岗责分工,确保个人绩效管理考评逐级运行。3月3日,印发个人绩效管理办法相关制度,正式运行省局机关和市州局领导班子成员个人绩效考评。3月6日,下发全面开展个人绩效管理工作通知,明确全省各级国税机关开展个人绩效管理工作任务。

三是构建客观的评价体系,破解结果难以公正难题。针对个人绩效考评更加复杂的难题,省局首先从个人绩效考评框架入手,科学设置四类考评内容,对干部的组织绩效挂钩、个人工作任务、工作努力程度、加减分对个人绩效进行“四维评价”,并针对不同层级被考评人员设置不同权重。在个人绩效考评内容中,扩大工作努力程度权重比例,实行领导测评打分。省局机关各部门结合实际制定工作努力程度的维度评价办法,设置“态度、行为、能力、业绩”等考评标准,下设“品德言行、劳动纪律、岗位技能、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工作难度、责任担当、执行到位”等24个指标,对个人的工作努力程度进行全方位评价,进而凸显个人绩效考评的人性化、合理化,体现个人绩效考评以人为本。成立绩效考评委员会,把好考评最后一道关。在省局机关成立绩效考评委员会,定期召开个人绩效考评审议会,研究审核省局机关各处室负责人、副职和各市州局领导班子成员考评结果,对考评结果有异议的申诉进行仲裁,并对会议审议结果全部进行公示。

四是构建规范的管理体系,破解岗责难以明晰难题。针对个人绩效管理中存在的岗责交叉、难以管理的问题,省局从规范日常考评管理入手,以表证单书确保考评留痕,建立了覆盖个人绩效各考评环节的工作台账,制作考评本级机关和下级领导班子成员个人绩效管理表证单书,内容包含组织绩效挂钩、个人工作任务、工作努力程度、加减分项目四大类12种表证单书,并对表证单书日常管理进行了明确规范。干部根据指标任务工单内容合理安排工作顺序,部门考评人员定期跟踪工作完成进度,部门负责人按季度对照工单完成情况进行考评,实现了日常个人绩效考评工作的数据采集、日常记录和资料归集,使个人绩效考评标准规范、信息完整、过程留痕、可考可查,便于个人绩效考评查访核验。

        (责任编辑:李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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