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出台全国省级层面首部预算绩效管理地方性法规

24.12.2022  15:20

  青海新闻网·大美青海客户端讯(记者   王瑞欣  报道)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要求,也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重要内容。记者从青海省财政厅获悉,为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青海省预算绩效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3年1月1日起实施。这是全国省级层面出台的首部预算绩效管理地方性法规,标志着青海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步入法治化、规范化新阶段。

  《条例》共8章35条,主要包括总则、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和考核、绩效结果应用、法律责任、附则等内容。《条例》围绕“全面”和“绩效”两个关键点,内容以原则性、框架性要求为主,将现有预算绩效管理规定上升到法律层面,规范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行为。

  《条例》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单位是预算绩效管理的责任主体,要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统筹推进预算绩效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条例》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构建全方位预算绩效管理格局,对本级政府预算、部门预算、政策和项目预算实施绩效管理;建立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链条,将绩效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完善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将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全面纳入绩效管理。

  《条例》将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各环节工作作为主要章节,要求各部门、各单位对新出台重大政策、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合理设置整体绩效目标、政策及项目绩效目标,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并对预算执行情况以及政策、项目实施效果开展绩效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