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二次推进会召开

24.04.2019  20:21










        4月22日下午,西宁中院召开全市法院扫黑除恶斗争第二次推进会。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杭旭,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马伟福出席会议。党组成员、副院长张守东主持会议。各基层法院院长、分管刑事审判的副院长、刑庭庭长及中院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杭旭院长传达了中央扫黑除恶第二轮、第三轮督导工作动员培训会议、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第六次(扩大)会议、全省法院扫黑除恶斗争推进会和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第五次(扩大)会议精神。张守东副院长对下一阶段涉黑涉恶案件审理工作进行了安排,马伟福组长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纪检监察工作进行了部署,中院扫黑除恶办公室通报了全市法院审理涉黑涉恶案件进展情况,各基层法院汇报了各院涉黑恶案件审理情况。

        杭旭院长指出,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法院高度重视,认识越来越深化,行动越来越积极,很好地完成了前一阶段任务,取得了两方面的成效;一方面成效是全市法院审理涉黑恶案件,尽心尽力,全力以赴,尽职尽责,截止目前,一审共受理14件,审结9件,二审受理8件,审结6件,严厉惩处了一批黑恶势力犯罪分子,沉重打击了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形成了声势,打出了声威。这归功于各院党组特别是一把手亲力亲为,一线指挥,也归功于全市法院从事刑事审判工作的人员夜以继日的辛苦工作。另一方面成效是对省委扫黑除恶督导组督导西宁时提出的整改意见,全市法院认真负责,有效整改,有力推动了扫黑除恶工作向前发展。

        杭院长在分析研判了当前扫黑除恶审判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后,对下一步做好扫黑除恶工作提出四点要求,第一,提高站位,深化认识。今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攻坚之年,要进一步深化认识扫黑除恶的重大意义,按照新的部署、新的安排、新的目标,新的要求,一定要心中领会,坚决贯彻落实。第二,立足审判职能,做到三个体现、一个扩大。一是组织领导上体现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各院党组要高度重视,经常听取汇报,掌握工作全局,院主要领导特别是分管院领导,要亲临一线指挥,合理调配好各种资源,强化工作保障,确保涉黑恶案件审判工作顺利开展。要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抓好抓出成效,决不能懈怠,决不能等靠要;二是定罪量刑上体现依法惩治黑恶势力犯罪要求。要把握好法律政策界限,对涉黑涉恶的案件要准确定性,既不能降格处理,也不能人为拔高。对不涉黑不涉恶的案件也要坚持原则。对黑恶势力的首要分子、骨干分子不能手软,做到坚决“”、严厉“”、狠狠地“”,打出法律权威,打要做到精准,确保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把每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的铁案;三是协作配合上体现积极主动、快审快判提高效率。对涉黑涉恶案件要提前介入,主动与公安、检察院、监察委等相关部门做好协作配合。一方面把握涉诉案件的定性;另一方面要统一思想,做到快审快判,提高办案效率。四月底之前,在保证案件质量的前提下能够审结的案件,抓紧时间办理;四是扩大宣传,发动群众。要借助主流媒体和“两微一网”等新媒体,运用新闻发布会、公布典型案件等有效的宣传手段,深化立体宣传,拓宽宣传载体,综合运用图文并茂等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方式,向群众深入浅出地讲解扫黑除恶相关政策、工作成效、典型案例,让群众及时了解情况,在全社会持续营造扫黑除恶的强大舆论声势和浓厚氛围。第三,积极参与两个治理,一个严格。一是行业治理。法院不光是判案,也是履行好审判机关职责,行业治理中有哪些问题,发现需要整改的,要多提司法建议。二是基层组织治理。把村两委当中的黑恶势力赶出去,不能让他们掌握基层政权,净化社会风气,让基层永远基于党的领导和政府的全面管理之下。一个严格:严明纪律,决不允许违反审判纪律、决不允许泄露案情、决不允许通风报信,对吃拿卡要、打听案情的人,绝不姑息,发现一起处理一起。第四,充分准备,迎接督导。西宁市是青海省扫黑除恶的主战场,案件占全省的一半,扫黑除恶的工作成果如何直接影响青海省整体成绩,我们要严格按照中央的部署要求,做好各项工作,一要全力抓好审判,办好案件,惩处罪犯;二要建立健全台账,提前着手准备各种资料,迎接督导组的检查。

        杭院长最后要求,全市法院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保持强大攻势,以坚定的决心和信心,坚决打赢这场战役,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实现新突破,切实增强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