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取得新成效

16.01.2018  23:11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以“四个转变”落实“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砥砺奋进,真抓实干,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行业发展再上新台阶。累计完成年度固定资产投资2570多亿元,占同期全省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16%,完成投资位列省级部门第二位。全行业年吸纳就业人员31万多人,占全省就业人员比重18%以上。建筑业、房地产业、勘察设计业、城市公用企业累计缴纳税收388.7亿元,累计完成增加值占全省地区生产总值1/5左右。

——城乡住房条件显著改善。全省城镇人均住房面积由2012年末的29平方米提高到2017年的36.5平方米,累计开工建设各类城镇保障房38.7万套,全省170多万城镇居民住房条件得到改善。农牧民人均住房面积由22.24平方米提高到35.7平方米,新建农牧区各类住房35万户,140多万农牧民搬入新居。同时还实施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1278万平方米,建成农牧区被动式太阳能暖房130万平方米。

2017年,全省城镇棚户区改造新开工项目、基本建成和入住率按年度目标任务100%完成,农牧民危旧房改造全部开工。

——城镇建设管理进一步提升。全省城市县城供水普及率达到98%,污水处理率达到76.05%,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6.79%,建成区绿地率达到22.5%,城镇燃气普及率达到76.38%,分别较2012年末提高6%、22.67%、22.23%、4.08%和17.6%。西宁市和海东市分别列入全国海绵城市和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试点城市,共争取中央补助资金26.4亿元。城管执法体制改革取得突破,组建了省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西宁市、格尔木市、德令哈市、玉树市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取得成效,9个市县(区)初步建立了数字化城管平台。

2017年,西宁市、海东市开工建设地下综合管廊55.95公里,形成廊体22.66公里。西宁市海绵城市建设完成3.84平方公里。全省16个美丽城镇建设落实市政基础设施及环境整治项目184个,完成投资34.25亿元。西宁市被评为全国文明城市,玉树市被评为国家卫生城市,“玉树市城市特色风貌提升项目”荣获2017年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

——农牧区人居环境持续改善。累计建设高原美丽乡村1200个,占全省总数的28.8%。在16个县89个行政村开展了农牧区生活污水治理试点,贵德县、门源县被列为全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县。传统村落保护建设进一步加快,79个村入选中国传统村落名录,累计投入4.5亿元完成41个传统村落保护;乌兰县茶卡镇等6个镇列为国家级特色小镇。门源灾后恢复建设全面完成,建设城镇居民住房和公共服务设施18.31万平方米,农牧民恢复重建1351户,维修加固6383户。

2017年,300个高原美丽乡村实施各类建设项目1375个,累计完成投资27亿元。其中,建成村庄道路841公里,实施饮水安全提升工程115个,新建村民活动广场355个,建设村级综合服务中心161个,养老院9个,配置文体设施312套、果皮箱7731个、垃圾转运设施342台,人居环境得到有效改善。

——城乡规划进一步加强。全省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城镇数量发展到144个,城市、县城建成区面积达到385.83平方公里,较2012年增加了72.82平方公里,增长23.26%。2017年全省城镇化率达52%以上,较五年前提高了5.2个百分点。《青海省城镇体系规划(2015-2030年)》《西宁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年)(2015修编)》获国务院批准。全省城市建设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覆盖率达85%,州府和县城所在地达到65%,设市城市修建性详细规划基本实现项目全覆盖。完成39个县域村镇体系规划,覆盖率达到100%。完成3143个村庄规划,覆盖率达到75.44%,高于全国61.46%的水平。

2017年,按照“全域青海”规划理念,积极推动省级空间规划研究,完成了《融入兰西城市群建设战略研究》等报告。完成了海东市、曲麻莱县等7个总体规划实施评估修编。加大历史文化保护力度,完成了同仁县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部省联审,新普查历史文化街区6处,历史建筑399处。

——房地产保持平稳健康发展。过去五年,商品房开竣工、交易量均达到历史最高水平,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1696.3亿元,较上一个五年增长199.38%,商品房销售面积2064.95万平方米,增长62.8%。归集住房公积金374.68亿元,提取254.11亿元,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218.87亿元,个贷率由2012年的41%提高到57.9%,住房公积金带动促进住房消费明显提升。

2017年,全省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408亿元,商品房库存面积、去化周期分别降至706.05万平方米、13.3个月,较上一年末减少166.68万平方米、3.2个月。其中,全省商品住房库存面积331.12万平方米,去化周期8个月,较上一年末减少3.5个月。商业用房库存面积374.93万平方米,去化周期32.2个月,较上一年末减少2.6个月,房地产去库存成效明显。

——建筑业支柱产业地位日益巩固。全省建筑业主要经济指标实现连续增长,建筑业增加值由2012年的196.45亿元增加到2017年的370亿元,年均增长14.7%,占全省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年均达到12.59%,较全国平均水平高出6.89个百分点,位居全国第3位。累计完成施工图审查2.1万项,投资额2814亿元,较上一个五年分别增长86%和115%。制定各类规范标准71项,工程建设标准体系进一步完善。全省5项工程荣获国家优质工程“鲁班奖”,14项获国家优质工程奖,6项获中国建筑装饰奖,44项获国家级“AAA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2017年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安全事故数量和死亡人数较上年下降50%和53.3%。

——可可西里申遗圆满成功。开展了可可西里遗产地资源调查评价,完成了80余万字的申遗文本及附件资料编制。累计投入9000余万元大力开展遗产地环境综合整治和保护管理设施建设,拆除违章建筑8000余平方米,治理乱采乱挖沙坑120余处,清运垃圾3000余吨,修建厕所13座,建立陈列展览馆2处,新建、改扩建保护站6处。期间,先后有8人因患肺水肿、高原性心脏病身体严重不适住院治疗,2人因公受伤,用实际行动践行了“四个意识”。2017年7月7日,可可西里成功列入《世界遗产名录》,填补了我省乃至青藏高原世界自然遗产空白,成为中国面积最大、海拔最高的世界自然遗产地,创造了我国世界自然遗产新纪录,极大地提升了青海在国际上的影响力、美誉度、知名度和关注度,具有里程碑意义。

与此同时,《青海湖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获国务院批准实施,乌兰金子海、天境祁连、海晏金银滩等省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编制完成。新申报设立15处省级风景名胜区。全省4镇5村被评为全国特色景观旅游名镇名村。

——城乡环境整治取得新进展。配合中央第七环保督察组全力开展督查,对西宁市、海东市、果洛州、玉树州等18个生活垃圾填埋场、16个污水处理厂、1个污泥处理厂、14个供水厂及黄河源头景区进行了重点督查,我厅做为省政府第四督察组组长单位,各项工作受到中央环保督察组肯定和好评。全省已建成运行城市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51座,设计处理能力达到69.14万吨/日。36个城市县城生活垃圾填埋场通过无害化等级评定,占73 %。全省首家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玉树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一期项目顺利开工。果洛州6县生活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系统已与省环境污染源自动监测系统联网,34座污水处理厂实现第三方专业化运营管理。全省2515个村庄和游牧民定居点配置了垃圾收集、转运设施,覆盖率达60.7%。

——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三基”建设有效融入行业发展中心工作。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层层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制定下发了《厅领导班子承诺书》,修订完善了《厅党组工作规则》,层层压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风政风行风明显好转。加强廉政巡察,印发《关于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工作的通知》《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工作守则》,率先制定出台了《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工作办法(暂行)》,变被动监督为主动巡察,变坐等信访举报为深入基层查找问题。全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21条措施,全系统干部职工开拓创新、真抓实干、干事创业的氛围越来越浓,有效营造了良好的政治生态。海北州住建局、省公积金管理中心、刘康宁等6名同志分别被人社部住建部授予全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厅机关被评为脱贫攻坚先进单位、安全生产先进单位、信息工作先进单位、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创建优秀单位、精神文明先进单位、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承办先进单位、行政服务优秀窗口。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连续多年被评为全国青年文明号、第五届全国文明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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