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念农局长在全省地税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全文)

17.01.2015  01:41


省局党组书记、局长赵念农在全省地税工作会议上作重要讲话

继往开来 改革创新 扎实推进地税现代化建设

——赵念农局长在全省地税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15年1月16日)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七次、八次全会和全国税务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14年工作,分析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下的税收形势,安排部署2015年任务。围绕会议主题,我代表省局党组讲三个问题。

一、攻坚克难,锐意进取,2014年全省地税工作取得新成绩

刚刚过去的2014年,是地税工作面临严峻考验的一年,也是持续推进地税现代化建设取得明显进步的一年。面对超出预期的多重困难和挑战,我们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和总局的工作部署,坚定信心、攻坚克难、积极作为、奋力拼搏,按照改革部署落实年、作风建设整顿年、征管质量提升年和学习能力提高年的总要求,以组织收入为中心,稳步推进各项税收改革,坚持依法行政,优化纳税服务,加强税收风险管控,创新征管机制,推进管理效率、服务质量、执法水平、队伍素质和部门形象的提升,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服务发展大局展现新作为。坚持“目标任务不动摇,征收管理不懈怠,依法征收不折腾,坚决不收过头税”的税收收入基本原则,深入开展经济税收分析,掌握税源分布和变化情况,着力在强化征管上做文章,在堵塞漏洞上下功夫,通过一系列有力措施,牢牢把握组织收入主动权,地税收入保持平稳增长,超额完成省委省政府数次调增后的各项收入任务。全年组织税费收入268.6亿元,其中:税收收入178.2亿元,增长16.9%,完成计划的100.68%;社保费收入73.51亿元,增长10.85%;其他规费收入16.89亿元。与此同时,我们积极跟进我省“三区”建设发展战略,研究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不断增强政策运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减免各项税收20.10亿元,惠及9万户纳税人,有力支持了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大局。强化税务稽查,集中力量对一些税收秩序比较混乱、征管基础比较薄弱的地区与行业进行专项整治,坚决打击税收违法行为,共检查纳税人206户,查补税收4.05亿元,有效地维护了公平正义的税收秩序。

(二)税收改革实现新突破。按照“以改革规范税收,以改革提升质效”的工作思路,积极推进国家和省上的各项改革部署。根据营改增工作要求,开展信息采集核实、确定纳税人户数、清缴欠税工作,确保铁路运输、邮政通信行业、电信服务业营改增各环节有序衔接,共向省国税局移交235户纳税人基本信息。与省财政厅联合开展煤炭资源税调研,摸清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基础数据,完成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工作。加强地方税制改革的研究和谋划,推进“以地控税、以税节地”改革措施,以科技手段创新征收管理的同时,为我省房产税改革做好数据信息采集和技术准备。开展光伏企业征收土地使用税、盐湖资源地表固体盐和天然卤水征收资源税有关政策研究,在促进税负公平、稳定税收收入方面做了积极的探索。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研究工商注册制度改革后税收管理制度的衔接与配套问题,取消审批项目3项,下放审批权限2项。以公告形式,向社会公开40项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优化征管和服务流程,对涉税事项采取先办后审,实现17项涉税事项“免填单”服务,提高了办事质量和效率。落实省上的“三定”方案,推进机关职能转变,进一步完善大企业税收管理、政策法规、征管科技、纳税服务、督察内审等职能和岗责体系,促进了征管机制和资源配置的转型。

(三)管理和服务取得新成效。围绕组织收入工作,切实加强依法治税,狠抓业务建设,加大创新力度,不断优化税收管理服务方式,税费管理更加到位。执法和服务有效规范。启动地税系统税收执法权力清单制度相关工作,清理各类规范性文件,强化了税收执法监督。加大税收执法责任制电子化考核力度,追究过错责任人395人次。加强执法督察,就税收执法7方面的35个问题进行了整改。加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基建项目审计,对内部控制、财务收支、预算基建管理等有关问题整改情况跟踪问效,完善了22项行政管理制度。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落实《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在对全省23个县局进行面上督导的同时,选树 “样板县”和“示范县”,加强办税服务窗口建设,打造12366服务热线品牌,推进一次性告知、首问责任制等服务措施,力求为纳税人提供流程更优、环节更简、耗时更短、效果更佳的规范服务,提升了服务质效。税种管理推陈出新。以房地产开发项目管理为主线,在部分地区推行商品房管理模块,对土地征用、工程立项、建筑施工、房屋销售等环节实施有效的税收监控,将196户房地产企业的16.6万套房屋纳入系统管理,并通过拓展非住宅类存量房评估系统,强化房产、土地交易“先税后证”管理,房地产营业税增收4.39亿元,增长41.3%;契税增收3.4亿元,增长79.8%。开展第二批以地控税工作,做到地籍、户籍、税源相一致,提升土地使用税税源监控水平,城镇土地使用税增长29.7%。取得省委组织部的支持,结合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工作,推进行政事业单位个人所得税管理系统应用和税款征收,工资薪金所得税增长73.1%,引领示范作用显著。加大土地增值税清算力度,在强化预征的基础上,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入中介机构参与清算审核,弥补技术力量不足问题,土地增值税增长82.9%。信息管税不断加强。推行《青海省地税税收综合管理平台》,对明晰岗位职责、加强风险管理、完善征管体系、提升管理效能、强化工作落实、优化考核评价提供了信息化支撑。在加快全省备份网络建设的同时,推进果洛、玉树地区主干网络建设,两州局域网、广域网先后贯通。扩展网报系统功能,实现财务报表电子化报送,使纳税人足不出户办理主要涉税事项,通过网上申报系统申报24万户次,入库税款33亿元。征管工作扎实有效。建立大企业税收管理与服务工作体系,强化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明确了从省局到州、市、县局大企业工作目标和任务要求。开展总局定点联系企业在我省69户成员单位的税收风险管理,自查和审计税款3.97亿元。开展征管质量交叉检查,对全系统近两年的征管改革、信息管税、欠税管理、日常征管及所得税管理等五大方面进行检查,查找薄弱环节,进行了整改落实。探索协税护税工作机制,联合省国税局起草《青海省税收保障办法》,正在提交省政府纳入立法计划。加强规费管理,实现代征工会经费统一汇缴国库,有效化解了收入资金风险;实现东川、生物园区企业社保费属地化管理,方便企业缴费,促进了税费同征同管。

(四)作风效能呈现新面貌。以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狠抓工作作风,整肃队伍纪律。深入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按照省上的部署和要求,既抓好第二批活动的整体推进又抓好第一批活动的深化整改,结合总局“三个三”主题的落地要求,开展意见大走访、换位大体验、落实大检查、便税大行动、作风大扫除活动,改善干群关系、密切税企联系。通过实施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的“扎根工程”、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着力解决了部分基层地税部门脱离群众、服务不到位和侵害群众利益等问题。开展行风税纪整顿。深化“三清三察三审”,精简会议16.7%、压缩文件12.5%;压缩“三公”经费30. 61%;全系统超标办公用房全部清退。出台《明察暗访办法》和《12366纳税服务热线协同管理办法》,完善督办通报、严肃问责追究等配套制度,把明查暗访作为一项常态工作,从细微处抓税风税貌,为税不廉、为政不为、奢侈浪费、吃拿卡要报、慵懒散、长期占编不在岗和不遵守工作纪律等行为得到有效治理。加强效能管理。推进绩效考核工作,制定绩效管理办法及考评指标,进行基础数据采集、考核指标完善、人员部门信息及指标导入,试运行绩效管理信息系统,通过责任落实、业绩评价、强化结果运用,倒逼职能转变和工作改进,提升了工作效能。

(五)干部队伍素质有了新提升。紧密结合地税工作和干部发展需要,不断完善人才强税、廉洁从税保障机制。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制定“三基”建设工作实施意见,坚持抓基础、强基层、苦练基本功,省局加强高层次人才的培养,举办各类业务培训班9期,培训人员达450人次。积极探索网上教育培训管理模式,建立1760个干部网络学习账号,推行网上在线学习,降低了成本,取得了成效。组织骨干力量对全系统税收执法人员开展业务和服务理念巡回培训,有效促进了基层地税干部政策水平、业务能力、专业技能的提升,风险防范和服务纳税人的意识进一步增强。同时,各地按照省局的统一规划,紧密结合工作实际,采取举办培训班、开展专题讲座和岗位练兵等活动,推动了干部教育培养和学习的深化。推进干部选拔交流,选配调整基层领导班子,强化了基层班子建设。对22名机关干部进行轮岗,增强了机关工作活力。加强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深化文明创建,在全系统开展“我与青海地税”征文比赛、“抚今追昔竞风流”演讲比赛等庆祝地税成立20周年系列活动,进一步激发了地税干部从事税收工作的荣誉感和责任感。实施扶贫助困工程,落实对口帮扶任务。重视关心老干部生活,建立了离退休干部学习活动中心。强化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制定和落实具体实施办法,推进了地税惩防体系建设。落实“三转”要求,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配强配齐了州、县局纪检组长。加强与属地纪委的沟通联系,主动接受当地纪委的工作指导、检查、考评和监督,增强对地税部门的监督制约力度,双向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成绩伴随着艰辛,荣誉凝聚着汗水。一年来,地税事业走过了不平凡的历程,地税工作在困难和挑战中砥砺奋进,取得了新的成绩,留下了许多感慨和难忘的记忆。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省委、省政府和总局的运筹帷幄、坚强领导,离不开社会各界和广大纳税人的真诚理解、积极配合,更离不开广大地税干部职工的同心协力、共同奋斗。在此,我代表省局党组向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及老干部致以亲切问候!向关心支持地税工作的各级领导、社会各界和广大纳税人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面向未来,我们要继续发扬成绩,鼓舞干劲,为开启新的征程谋好篇、布好局、起好步。

二、把握新常态,理清新思路,找准地税工作的努力方向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先后提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新目标和新要求,为我们做好新时期的税收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近期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做好经济发展新常态下的工作作出深刻诠释、全面部署,提出要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和全国税务工作会议围绕新常态,分别对经济社会发展和税收工作做出具体部署,为我们谋划好地税工作明确了目标、拓宽了思路、增添了信心。新常态蕴含着新思路、新理念,新常态意味着新机遇、新挑战,新常态体现着新作为、新目标。我们只有把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作为做好今后一段时期地税工作的根本要求,主动将税收工作置于经济新常态中去定位、谋划和推动,才能在现代税收治理新理念的基础上,构建起稳固和可持续的税收新秩序、新状态,推动地税工作取得新发展。为此,我们必须准确把握形势要求,勇于正视差距,理清思路,增强地税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在破解难题、勇闯新路中有所作为,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

要充分认清地税工作面临的挑战和机遇。经济“新常态”客观上决定了税收“新常态”,带来税收工作新特征、新规律和新要求。从承担的使命看,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部署凸显了税收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重要地位,税收职能超越经济层面,正逐步拓展到政治、社会、文化、生态文明等诸多领域,在推动经济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保障政府履行职能等方面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我们担负的责任将越来越重。从经济税源看,省委、省政府确定2015年生产总值增长8%,地方财政收入协调同步增长。我省经济增速从高速转向中高速,税收收入增幅将随之走低。随着营改增全面推进,地方税收主体税源减少,收入规模预计下降五成左右,传统控税手段弱化,征管难度加大,税源不足、增长乏力的局面将成为新常态。从法治约束要求看,依法治国、从严治党工作的全面推进,税收执法权行使将愈加透明规范,对干部公正文明执法和纪律作风要求更加严格。在法治条件下征管的复杂程度增加,新预算法的实施,强化了对违法责任的追究,使税务部门组织收入、税收征管受到刚性监督,这对我们建立健全与新预算法相适应的税收征管新模式,打造高标准、法治化的税收生态环境带来了新动力、新机遇。从税制改革进程看,中央和省上财税体制改革决策部署的逐步落实,将提出一系列新任务,对我们的征管能力、政策水平和部门协调效率等都会提出新的更高的要求,地税职能拓展、地方税源建设和地方税体系构建任重道远。我们要抓住财税体制改革这个历史性机遇,正视挑战、破解难题、勤于补短、勇闯新路,续写地税事业发展新篇章。

要充分认识税收现代化总目标对地税的引领作用。目标是方向、是旗帜、是引领。方向对了,就不怕路远。到2020年基本实现税收现代化的目标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税收工作发展的行动纲领,我们必须朝着税收现代化的目标一路前行。要解放思想谋发展。按照总局以改革、开放、法治、科技、机制、文化引领税收发展新常态的要求和关于顶层设计与基层探索相结合的要求,继续将税收现代化建设作为奋斗的蓝图和提升站位的号角,结合地税工作推进和 “十三五”发展规划的编制,细化任务措施,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坚定信心、下定决心、集中精力,开启全新的征程。要勇于实践再创新。促进地方税制体系建设,在完善地方税体系以及构建有利于结构优化、社会公平的税收制度体系进程中发出地税部门的声音。建设高效严密的征管体系,逐步形成与当地税源实际、干部队伍素质、征管改革要求高度契合的税收征管模式、手段,有效防控税收风险,营造公平公正的税收环境。以法治、规范、增效、减负、遵从、维权为重点,建设有效提升纳税人满意度和税法遵从度的纳税服务体系。争取金税三期项目落地,构建科学管用的信息管税体系,支撑纳税服务、税费征管、风险管控顺利高效开展。以中央八项规定为重点,建立健全促进廉洁从税的保障机制,管好带好干部队伍。建立科学完备的绩效考核体系,坚持正面激励为主,充分调动地税干部的工作动力,凝聚推动发展的强大正能量。要开拓进取再落实。把每个干部职工的热情和智慧融入到实现税收现代化的青海地税梦想中,抓紧丰富、发展、完善与地税相适应的税收现代化“六大体系”,以更宽的视野、更大的气魄、更实的举措,使各项工作始终创新图强、循序渐进、逐层深入、勇攀高峰,在攻坚克难中引领地税事业实现新跨越。

要充分认清地税工作差距和定位。地税成立20年来,在历届省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广大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青海地税事业取得了巨大的成就,20年累计组织税费收入1472.28亿元,为青海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贡献。但着眼未来发展,特别是对照税收现代化的目标和改革发展的新常态要求,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不少差距,突出体现在以下方面:全局观念需要进一步增强,站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高度思考、谋划、推进税收工作的意识和能力不强。税收征管改革的思路还不清、措施还不够得力。税费收入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有的地方还存在以完成任务“一俊遮百丑”的错误思想,“淡化责任,疏于管理”的问题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税收管理方式有待改进,征管基础仍然不牢固,信息管税水平不高,现有信息系统对税源专业化管理支持明显不足。依法治税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部分干部法治观念和依法行政能力不强,执法风险和廉政风险需进一步有效防范和化解。纳税服务的机制和手段还不能完全满足纳税人多元化、深层次的需求,税法遵从度和纳税人满意度要进一步提高。干部队伍的结构、素质、业务能力还不能适应事业发展的需要,专业化、高层次、复合型人才严重匮乏。党风廉政和政风行风建设还需强化,激励约束机制不健全,队伍活力不足,少数人员爱岗不敬业、出工不出力的现象突出。解决好这些问题的路径和方法,就是要继续把握推进改革部署落实、作风建设整顿、征管质量提升和学习能力提高的总要求,按照“一年打基础,两年促巩固,三年上台阶”的思路,通过三年乃至更长的时间,着力推改革、促学习、抓作风、提质量,切实找准解决制约地税发展问题的突破口,以改革为统领,做到纲举目张、带活全局,突出业务和能力建设,持续改进不足、完善机制、转变职能,着力提升质效、推进创新、转变作风、激发活力,使各项工作年年都有新进展。

按照省委、省政府和总局的工作部署,2015年全省地税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省委十二届七次、八次全会及全国税务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实现税收现代化的目标,以组织收入为中心,以依法治税为主线,以“三基”建设为依托,以信息化建设为支撑,坚持深化改革促转型、依法行政促规范、征管创新促提高、锤炼作风促活力,不断提升治税能力、管理效能、服务品质和部门形象, 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有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

贯彻这一总体要求,在实际工作中要把握好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把组织收入作为第一要务,履行好地税工作之责。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组织收入都是促发展、惠民生的基本依托和保障,是地税部门的首要职责,也是各项工作的落脚点和检验工作成效的一个重要标准。服从服务全省发展大局就是我们的税收任务观,特别是在当前财政收支刚性和积极财政政策力度加大的情况下,如果税收目标难以保障省政府确定的预算安排,将对经济发展、民生保障等产生不利影响,地税工作的作为将得不到体现,站位将得不到提升,因此我们必须始终紧绷组织收入这根弦。要对照新预算法的要求,改变长期形成的惯性思维和增长模式,从思想观念、税收执法、征收管理、工作机制和手段、绩效评价等多方面着手,提高税收收入的依法程度、努力程度、科学程度、有效程度和协调程度,推进组织收入观念从任务治税向依法治税转变、税收征管由重任务向重质量转变,促进地税收入管理与法律法规相协调、收入增长与地方经济相协调,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可靠的财力保障。

第二,把依法治税作为基本准则,铸就地税工作之魂。地税部门作为行政执法部门,要把依法治税作为履行职责的基本要求,贯穿于税制改革、政策调整、纳税服务、税收征管、内部行政管理等税收工作各个环节。坚定法治理念,做到立规矩、讲规矩、守规矩,不断增强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把带头遵从税法作为提高税法遵从度的有效途径,不断规范权力运行,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坚持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严格执法监督和行政问责,提高税收法治水平和行政管理效能,促进征纳关系和谐,为税收工作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第三,把管理强税作为主攻方向,打牢地税工作之本。收税是天职,根本在管理。要坚持管理强税,推进管理理念、要素、手段、方式按照现代税收管理的特征要求转变,实现管理效能最大化。理念上,要紧扣时代的脉搏和省委、省政府和总局的决策部署,围绕治理能力的提升,树立法治、善治、共治理念。围绕管理水平的提升,树立税收风险管理、税法遵从、信息管税理念,以理念更新增强地税发展后劲。机制上,要不断创新、优化和完善,促进税收征管模式、组织领导方式、内外工作机制和资源配置的重大转型,使税收管理各个环节职责明晰、衔接紧密、运行顺畅。方法上,要推进业务与信息技术、科学手段融合发展,用信息化覆盖、支撑、服务和创新地税工作,积极构建信息管税为主要特征的税收管理新格局。树立“细节决定成败”的意识,以细节的完善推进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专业化管理,将工作做专、做精、做细,努力实现税收管理方式和手段的新突破。

第四,把深化“三基”建设作为有力抓手,夯实地税工作之基。税收工作的中心在基层、关键在基础、落实在干部。按照省委关于加强“基层组织、基础工作、基本能力”建设的部署,把“三基”建设作为抓好地税工作的有力推手,推动地税工作整体建设水平。基层组织是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工作的组织依托,要通过打造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强的基层,培养干部对组织的归属感和荣誉感,激发地税工作的活力。基础工作是地税事业成功的工作基石,要通过狠抓基础工作,健全做好各项税收工作所必需的程序、制度、机制等,做到底数清楚、职责清晰、责任明确、程序规范、工作高效。基本能力是地税干部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须具备的知识、能力、作风与基本素养,是对地税干部的起码要求,是做好工作、完成使命的基础支撑,必须促使每个地税工作人员能力过硬、作风优良。总之,要通过地税“三基”建设,不断提升推动改革的能力、解决矛盾的魄力和服务发展的实力,推动地税事业向更高层次迈进。

三、求真务实,改革创新,努力完成2015年各项地税工作任务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做好地税工作意义重大。按照今年的工作思路,各级地税部门要坚持稳中求进、统筹推进的工作总基调,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既要做好今年各项工作,又要为实现税收现代化的长远目标打基础,增强工作部署的整体性、协调性、系统性。我们要紧扣目标、强化举措,着重做好以下八项工作。

(一)提高组织收入工作质量。把收入质量管理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使税费增长客观、真实地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严格依法征税。准确把握新预算法的精神、原则和具体规定,根据地税工作的特点和新形势的要求,积极研究和制订相应的应对措施,认真贯彻落实总局“客观地定、科学地分、合理地调、准确地考”的工作要求,抓好组织收入工作。坚持“履行职责不动摇,征收管理不懈怠,依法征收不折腾,坚决不收过头税”的基本原则,做到该收的一分一厘都不放弃,不该收的一分一厘都不能收。加大欠税清理力度,重点对房地产、建筑安装企业欠税进行清理,制定清欠目标责任。把提高组织收入质量放在全局和日常工作中谋划、推进,健全收入质量考评机制,把责任分解到各级地税部门,并有效发挥各级机关内设部门的作用,加强收入质量评价和管理,进一步提高全员做好组织收入工作的积极性和能动性。严肃组织收入工作纪律,加强税费收入质量的督导和检查,促进税费资金安全管理,及时纠正组织收入方面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坚决纠正和查处有税不收、寅吃卯粮、收过头税、转引税款等行为。积极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沟通工作,强化收入统筹,科学客观编制税收收入预算,争取对地税部门依法征税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加强税收经济分析预测。把握税收与经济的应对规律,既要关注税收增长情况,更要分析税收与相关经济指标关系,定期对税源构成和纳税人相关涉税信息等开展调查,及时掌握影响税收的主要经济参数和企业财务指标变化情况,提高收入预测分析的准确性和税收分析的时效性,适时形成高质量的税收分析报告。深化税源管理统计分析工作,定期采集和分析税源管理数据,按照地区、行业、企业、税种对所辖税源实施监控,掌握重点税源变动情况。认真分析和评估重大税收政策调整效应,深入开展税收征管状况监控分析,查找组织收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税费征管的薄弱环节。

加强规费征收。强化税费同征同管,统筹安排税收和规费征管工作,推进税费一体化管理。发挥地税业务优势,充分利用税收征管手段创新规费征管方式,推进规费征管信息化建设,理顺征管流程,促进依法征收。加强与各费种主管部门的沟通协作,探索涉费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及时解决征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强化费源管理,加大执法力度,做好欠费清缴工作。加强规费宣传,增强全社会缴费意识。

(二)全力抓好改革发展。今年深化改革、服务发展的任务十分繁重。要根据国家和省委、省政府的整体部署,稳妥地把握好实施节奏,加强对接,争取工作主动。

深化对改革的认识。学习领会中央和省上对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部署和创新举措,充分认识改革创新对税收工作的推动作用,切实增强深化改革的自觉性、坚定性。省局在把握方向、明确思路、确定重点上下功夫,深入基层了解基本情况,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建议,不断完善改革的思路和办法,在围绕税收工作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重大问题统一谋划的同时,把改革根植于基层实践,鼓励基层大胆试验、大胆突破。基层要积极建言献策,在承接任务、抓好落实上下功夫,坚持革故鼎新、自我革命,不断以新的理念、新的思路、新的举措推动地税工作的创新发展。

落实税制改革任务。今年,营改增范围扩大到建筑业和房地产业、金融保险业、生活服务业等领域,按照要求确保营改增任务圆满完成。要主动跟进其他税制改革工作,把握改革动向,提前分析研判,做好调研测算、情况反映和征管、技术等方面的“功课”。加强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资源税、环保税、个人所得税等地方税制改革的研究和谋划,为培育和巩固地方主体税种、完善地方税制体系建言献策。

提高政策服务水平。紧紧围绕我省以生态文明理念统领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调查和研究税收政策调整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为促进产业发展、节能增效、培育新的经济税源增长点提供政策建议和政策支持。牢固树立不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就是收过头税的理念,抓好中小微企业等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深入开展政策效应评估,准确掌握税收政策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效。贯彻国务院关于清理规范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精神,配合财政部门,开展税收优惠政策事项清理工作,提出分类处置意见。

(三)全面推进依法治税。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七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局推进依法治税工作的实施意见,着眼于规范执法行为、强化行政监督、化解社会矛盾,构筑有利于地税事业科学发展的法治环境。

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坚持法治理念,充分发挥省局依法治税领导小组的组织领导和协调作用,引导地税干部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突出矛盾与问题的能力,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建立依法行政知识学习培训长效机制,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参加通用法律知识和专门法律知识培训,加强法律法规人才培养和储备工作。建立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坚决防止越权决策、违法决策。研究探索地税系统公职律师制度和发挥法律顾问咨询作用。健全行政纠纷调解机制,努力将行政争议化解在初发阶段和行政程序中。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提高行政复议决定的执行力。

规范执法和内部管理行为。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提高工作透明度。认真落实总局实行税收执法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工作方案,进一步完善地税系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及其执行基准、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实施办法,把好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制度关、出口关,最大限度减少执法随意性。严格税收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培训考核、持证上岗制度,规范执法流程,严密执法程序,堵塞执法漏洞。进一步深化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行目录管理,完善告知承诺制度。加强对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监管,纠正和查处违规设定审批、利用审批权限谋取私利等行为。进一步完善机关公文、财务、人事、后勤等方面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和工作标准,确保各项管理制度和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加强税收宣传和舆情管理。适应税收工作发展需要,着眼于把握话语权、增强影响力、扩大覆盖面,不断加强税收宣传,为税收改革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舆论支持。要加大日常税法宣传咨询力度,做到常抓不懈,潜移默化,广泛宣传和普及税法知识,不断增强全社会的税收法治观念,提高税法遵从度。要注重地税工作和形象的宣传策划,通过广泛宣传税收职能作用、地税服务社会发展的突出贡献及干部队伍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赢得社会尊重和良好声誉,形成全社会关心、理解和支持地税部门税费征收工作的良好环境。要增强舆情意识,毫不松懈地抓好涉税舆情管理和应对,建立健全舆情监测和应对、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制度办法,明确职责分工、工作流程、处置方法和保障措施,有针对性地加强自身建设,从源头上防范和减少负面舆情。

(四)全面强化税收征管。加强征管是税收工作永恒的主题。要坚定征管改革的方向,以征管规范为抓手,以风险管理为导向,以专业化管理为基础,以信息化为支撑,着力打造税收征管模式升级版。

加强征管规范化建设。总局出台了《全国税收征管规范》1.0、2.0版,从4月1日起在全国试行1.0版,7月1日起选择一个省试行2.0版,并逐步改进和全面推开。我们要结合实际,落实好《全国税收征管规范》,构建和完善科学的征管规范化运行机制,不断提高税收征管工作水平。注重征管规范与服务规范相互衔接,把征管改革的成果和效能拿到《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2.0版的推行中去检验、提炼、升华,使前后台规范、相互融合、互促互进,有针对性地提高管理和服务效能。要加强征管基础建设,规范税收征管基本程序,继续健全完善税务登记、发票管理、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税源监控、纳税评估、税务稽查、委托代征等方面的规章制度,整合各流程节点、各岗位之间的职责分工、工作衔接,做到基本制度健全、基本程序规范、基本情况清楚、基础数据准确、基础资料完备和基础工作扎实。推进政府主导、税务负责、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信息共享和协税护税体系建设。

加强税收风险管控。落实风险管理理念,调整优化传统的组织框架、岗位设置,形成职责清晰、分工明确的专业化组织体系,开展风险分析识别、等级排序、任务推送、监控评价的风险闭环管理,加强税收风险事前防控工作。按纳税人规模和行业,对税源进行科学分类,逐步提升管理层级。

推进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继续完善大企业税收管理与服务工作体系,按照大企业税收遵从、风险管理、个性化服务要求,因地制宜、切合实际的推行“专业+行业”管理分工模式、创新专业化审计团队模式。研究推进“单机取数+网络审计”风险评估模式,积极有效地开展总局定点联系企业和省局定点联系企业全流程风险管理工作。探索建立大企业集团“一户式”数据仓库,提高重点税源管理水平,带动整体征管水平的提升。

加强各税种管理。根据各税种特点,准确把握管理规律,深入查找薄弱环节,研究风险管理的重要节点,制定有效的管理措施。按照总局要求,认真做好单项税种明细申报工作。组建企业所得税和土地增值税专家团队,对单项税种管理难点问题开展集中研究和攻坚工作。强化企业所得税预缴管理和后续管理。扩大个人所得税管理系统推广范围,特别要提高行政单位上线率和上线扣缴单位的申报率;深入开展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管理工作,强化对取得两处以上收入个人所得税的征管。扩大土地使用税“以地控税”试点范围,做实土地使用税基础数据。继续在房地产开发项目较集中的地区推行商品房管理模块应用,全面开展非住宅类房产评估技术,加强契税管理。建立健全耕地占用税“先税后证”管理制度,完善部门配合工作机制。加大土地增值税清算力度,不断提高清算项目审核率。做好车船税征收联网工作。加强资源税从价计征范围的研究,跟踪原油、天然气、煤炭等开采企业实行从价计征政策后征收管理问题及政策效应。

加强国际税收管理。深入掌握我省“走出去”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做好政策服务工作。密切关注省内企业向境外非居民企业购买服务和设备情况,以及非居民企业转让省内企业股权情况,加强非居民税收管理。深入研究企业关联交易,防范避税。

不断强化税务稽查。按照服务与执法并重理念,进一步改善稽查法治环境,积极开展税收专项检查、税收区域专项整治、重点税源企业检查和打击发票违法犯罪工作,不断强化维护税法尊严、规范税收秩序职能作用。主动将执法中发现的带有普遍性的涉税问题和征管薄弱环节反馈给征收等有关部门,规范管理和纳税行为,促进堵漏增收。推进税务稽查现代化建设,大力创新稽查方法手段,实施电子查账、提高稽查效能。创新稽查案件审理模式,建立稽查管理风险化解和纠正机制。推进稽查队伍建设,通过实战锻炼与基础培训相结合,短期培训与长期培养相结合,提高稽查人员的专项业务技能。

(五)大力实施信息管税。把握创新驱动的新要求和技术大发展的新趋势,在信息管税上取得明显突破。

推进金税三期工程建设。金税三期工程在我省的推广应用,将会带来传统管理模式的深刻变革。做好金税三期工程试点建设准备和实施工作,依据相关业务技术标准,强化统筹协调,争取金税三期工程优化版在我省顺利上线。各地要认识加快金税三期工程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主动学习和适应金税三期工程的要求,明确承担的责任和任务,坚持以业务为先导,梳理涉税流程,充分发挥信息技术对征管业务和制度创新的促进作用,推进信息技术与税收管理更加有效融合。注重锤炼地税干部信息化素质,提高信息管税能力。在金税三期推行过程中,要严明工作纪律,实行各相关部门责任制,对推行不力、措施不当、配合缺位的,将严格问责。

推进应用系统建设。适应业务调整和改革需要,做好现有信息系统的优化,做好全省备份网络及玉树、果洛两地主干网后续建设工作,继续推广《青海省地税税收综合管理平台》,完善核心征管系统及网上申报系统、综合管理系统等信息化子系统建设。强化信息安全保障,加强运维管理,确保系统平稳运行,保障各项税收业务顺利开展。

加强信息数据管理。以涉税信息的采集、分析、利用为主线,健全数据管理规范,严格数据采集、录入、审核、传输、储存、清理、发布等方面的工作要求,建立完备、有效的数据质量监督、制约、管理和考核机制,保障涉税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夯实应用基础。

(六)持续优化纳税服务。以法律法规为依据,以纳税人正当需求为导向,以提高税法遵从度为目的,丰富服务内容,创新服务手段,完善服务机制,推进纳税服务体系建设,积极构建和谐的税收征纳关系和服务型机关。

提高办税服务效率。推进便民办税春风行动长期化、制度化。加强导税服务、全程服务和提醒服务,实现首问责任制和一站式服务的全面落实。推进即时限时办结,在纳税人申请办理税务登记、发票领购、涉税认定、延期申报、减税、免税、延期纳税等业务时,对资料齐全、手续完备的业务要即时办理,对需要调查核实的业务要限时办结,在法定期限内最大限度缩短办税时间。扩大免填单业务范围。进一步简化办税流程,规范涉税文书,整合各类调查、检查事项。不断拓展和完善网上办税功能,方便纳税人办税。

提升纳税服务业务水平。落实《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2.0版,持续推进办税服务厅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着力推进涉税审批事项办税服务厅“集中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件”,最大限度地减少审批环节,减化办税手续,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加快办税服务厅监控系统和纳税人学堂建设。继续推进纳税服务理念教育。开展12366热线服务质量调查和运行效果评估分析工作,提高热线接通率、准确率和服务规范性。

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加强纳税服务投诉管理,认真受理和及时解决纳税服务投诉,实现纳税服务投诉的受理、督办、反馈和改进的良性工作机制。提高纳税人满意度调查的科学性和合理性,进一步完善满意度调查的指标体系与调查方式,开展2015年纳税人满意度调查工作,改进纳税服务。

(七)不断加强队伍建设。把队伍建设作为修身立业之本,围绕“三基”建设任务目标,坚持倾情带队、严管善待,围绕强班子、提素质、育人才、增活力,大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推进各级领导班子党性建设、能力建设、作风建设和民主集中制建设,提高领导干部推动科学发展的能力。加强理论武装,深入开展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活动,建设信念坚定、政治可靠的领导班子。以“三严三实”作为基本行为准则,增强规矩意识、法治思维和纪律观念,做到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建设严守党规、依法执政的领导班子。树立严于管理、善于监督的责任意识,积极作为、破解难题,敢抓敢管、不回避矛盾,建设改革创新、敢于担当的领导班子。带头学习业务、钻研业务、精通业务,立足于真抓实干,把本领用在促进工作上,建设能力过硬、实绩突出的领导班子。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办法和措施,加强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和制约,建设作风优良、勤政廉洁的领导班子。

加强基本能力建设。推进学习型组织建设,建立健全述学、评学、考学、促学机制和基本能力准入机制,引导地税干部把学习能力作为干部适应生活、适应工作、适应社会、适应时代要求的核心能力,形成重视学习、崇尚学习、坚持学习的浓厚氛围。着力加强和改进干部教育培训,以需求为导向,开展分级分类培训,完成“51115”人才培养计划收尾工作。在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中,省局主要抓规划、定标准、促提升,实施龙头带动,集中优势培训资源,突出抓好领导干部培训,培养高层次各类人才和师资力量,抓好专业人才库的建立和规范工作。州、市局主要抓调度、训骨干、促强化,坚持在岗培训与脱产培训相结合,加强实践应用,提高工作技能,培养业务骨干。县区局主要抓基础、重落实、促达标,重点实施在岗培训,加强自学管理,引导干部通过集中辅导、岗位练兵、基地实习、模拟实践等方式,着力提高干部综合素质、执法水平和岗位工作能力。要创新培训模式,有效利用视频系统等培训资源,加快建立一支自己的师资队伍,采取巡回培训等办法,组织业务骨干和专业领军人才到基层,针对一些业务重点工作,进行现场教学培训,同时解决基层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规范教育培训评估和管理,建立健全干部教育培训档案、学习考评、学分管理、考勤及纪律等制度,提高教育培训成效。

激发干部队伍活力。不断增强地税各级党组、党组书记的管党治党的责任。加强机关党委和党支部建设,建立健全教育、管理、服务党员长效机制,使基层党组织成为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坚强战斗堡垒,使党员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突出以人为本和人文关怀,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和引导地税干部自觉履行工作使命、社会责任和家庭责任,激发和保持干事创业的激情。推进地税价值观、地税精神、地税职业道德三位一体的地税文化建设,充分发挥地税文化提升思想境界、规范干部品行的引领作用。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营造严谨、活泼、和谐的工作环境,增强干部队伍凝聚力。重视和加强离退休干部工作。要推进绩效管理,把各项工作任务细化、量化为具体的绩效指标,通过加强动态跟踪、节点控制和日常考核,构建“工作留痕、质量巡检、动态监控、定期反馈、持续改进”的闭环管理机制。注重考核结果运用,积极探索建立考核结果与职务职级晋升、评先选优相结合的机制,增强考核的实效性。注重加强工作思路、工作基础、精力投入、作风转变、效能提升、制度完善等方面的考核评价,引导和激励干部树立正确政绩观,强化日常工作执行,激发干部队伍动力。

(八)着力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在落实责任制、预防廉政风险、提高廉洁从税自觉性上下功夫,推动地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为各项税费任务的圆满完成提供政治和纪律保障。

狠抓“两个责任”落实。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具体化、清单化,落实到各级党组、班子成员和每个部门,促进形成人人担责、齐抓共管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各级党组要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有效推进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治等各环节工作。各级主要负责人既要勇于担当种好“责任田”,又要严于律己筑牢“防火墙”,领导班子成员、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重点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各级纪检组和监察部门既要积极协助党组加强反腐倡廉工作,又要督促相关部门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经常性进行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

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建立健全重大税收执法权的制约机制,通过分解权力、增加审核等方式,强化对重大税收执法权的制约。加强执法督察和内部审计工作,围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开展内部审计、专项督察,做到“查错纠弊”和“促进管理”并重。强化税收执法责任制考核,充分发挥执法考核系统监控执法和预警纠错功能。大力实施执法风险、廉政风险节点控制,以科技手段为驱动,梳理整合现有各项内控管理制度,推进内控机制信息化建设,形成依靠制度和科技管人、管事、管风险的严密监督体系,促进地税干部公正执法、廉洁从政。

切实转变作风树立新风。始终绷紧作风建设这根弦,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把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功经验拓展到地税党的建设和干部管理的各个方面,筑牢纠正“四风”、改进作风的长效机制。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21条措施和省局18条意见,坚持抓监督、抓检查、抓通报、抓问责,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强调执法禁贪、服务禁懒、管理禁散。层层开展明察暗访,重监督、重处理,纠正和查处干部以税谋私及吃拿卡要报等损害纳税人利益的不正之风。自觉接受纳税人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依法保障纳税人监督权利,积极配合人大、政协、司法、审计等机关的监督检查,参加地方政府组织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树立地税勤廉新风。

同志们,时代赋予重托,奋斗铸就辉煌。我们要以这次会议为新的起点,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励精图治、改革创新、开拓奋进、扎实工作,全面完成今年的各项工作任务和“十二五”规划目标,奋力推进税收现代化建设,为服务青海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谱写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青海篇章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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