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城镇人均住房面积达36.5平方米

31.08.2018  13:16

8月28日,记者从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成就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五年来,全省城镇体系不断优化,城市承载力不断增强,城乡人居环境显著改善,城镇服务功能日趋完善,建筑业和房地产业快速发展,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持续加大,农牧民住房条件极大改善。同时,2017年7月7日,可可西里成功列入《世界遗产名录》,填补了我省乃至青藏高原世界自然遗产空白,成为中国面积最大、海拔最高的世界自然遗产地,创造了我国世界自然遗产新纪录。全省城镇人均住房面积由2012年末的29平方米提高到2017年的36.5平方米,富裕文明和谐美丽新青海开启了新篇章。

随着城市经济建设的不断发展,我省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城镇数量发展到145个,城市、县城建成区面积达到385平方公里,城镇化率达到53.1%,完成39个县域村镇体系规划,完成3143个村庄规划,高于全国61.46%的水平。为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有房可居,截至2017年底,全省共实施城镇保障性住房和各类棚户区改造住房67.57万套,其中城镇保障性住房27.85万套、各类棚户区改造39.72万套。有效改善了城镇居民住房条件,促进了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优化了城市发展空间,提升了城市功能和综合承载能力,带动了投资消费和经济增长。城镇建设管理进一步提升,全省城市县城供水普及率达到98%,污水处理率达到78.1%,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5.3%,建成区绿地率达到23.5%,城镇燃气普及率达到78.7%。绿色建筑水平不断提高,出台了《青海省绿色建筑发展办法》,实施城镇既有建筑节能改造1543万平方米,929个建筑项目获得一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识,10个县全面完成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

农牧区作为我省占地面积较大的区域,保障和提升农牧区人居环境是建设美丽新青海的重要战略。为了持续改善农牧区人居环境,我省开展了行之有效的举措,农牧民人均住房面积由2012年末的22.24平方米提高到了2017年的35.7平方米,新建农牧区各类住房32万户,130多万农牧民搬入新居。同时,累计建设高原美丽乡村1200个,在16个县89个行政村开展了农牧区生活污水治理试点,贵德县、门源县被列为全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县。79个村入选中国传统村落名录,累计投入4.5亿元完成41个传统村落保护,乌兰县茶卡镇等6个镇列为国家级特色小镇。五年来,上百万农牧民乘着改革的东风,过上了幸福安居的生活。

 
全省累计实施城镇保障性住房和各类棚户区改造住房67.57万套
  8月28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改革开放四十周年新闻发布会获悉,自2008年启动实施至2017年底,全省累计实施了城镇保障性住房和各类棚户区改造住房67.人民政府
我省今年突出补短板 加大农牧区人居环境整治
  今年以来,我省积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入推进农牧区人居环境整治,加快补齐农牧区人居环境突出短板,整体提升农牧区人居环境水平。2018年,全省安排农牧民危旧房改造任务6万户,计划完成投资50亿元。截至7月底,开工29740户,开工率49.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