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全省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培训班在西宁举办

13.06.2018  11:05
  为进一步提升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规范监管职能,全面贯彻落实司法部《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6月8日,2018年全省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培训班在西宁开班。省司法厅律师公证管理处,各市州、县区司法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主要负责同志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100余人参加培训。
  培训中,厅律师公证管理处调研员陈长庆围绕基层法律服务执业道德、业务规范等内容进行了细致的讲解,并深入解读了《青海省基层法律服务所年度考核实施办法》和《青海省基层法律服务队伍发展规划》文件精神。要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协会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基层法律服务的补充性、公益性、阶段性,发挥基层法律服务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加强基层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教育培训制度,为做好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提供坚强的保证。
  省司法厅律师公证管理处处长东科指出,全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为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化解矛盾纠纷、开展法律援助、提供公益法律服务、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保障改善民生做出了积极贡献。下一步,全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要切实增强做好新时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准确把握新时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总体思路,把服务发展重心放在农村牧区,进一步提升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水平。要加强机构正规化建设,规范硬件设施,强化软件基础,采取便民措施,提升外在形象,打造规范化基层法律服务机构。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两个规章的贯彻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