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骆玉林在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6月17日)

08.05.2014  19:36
青海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 骆玉林 (2013年6月17日)

同志们:

刚才,省安监局毛占彪同志通报了全省安全生产形势,对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做了具体的安排部署。省经委、省公安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厅、省质监局分别就各自监管的安全生产形势和开展大检查工作做了发言。下面,我就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再讲几点意见。

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批示指示精神,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近期全国安全形势异常严峻,吉林、山东、四川、辽宁、黑龙江、湖南、贵州接连发生8起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特别是6月3日吉林发生了死亡过百人的特别重大事故,令人十分痛惜,教训十分深刻。中央领导分别作出重要批示指示,骆惠宁书记、郝鹏省长就贯彻落实中央领导批示指示精神分别做出了重要指示。刚才,会议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张高丽副总理等中央领导和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的批示精神,始终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上来,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深刻汲取事故沉痛教训,完善制度、强化责任、加强管理、严格监管,把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到实处,坚决堵塞漏洞、排除隐患,切实防范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二、进一步提高认识,认清形势,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今年以来,我省安全生产形势总体保持基本平稳。1—5月份全省共发生伤亡事故152起,死亡166人,同比下降11.2%。发生较大事故8起,死亡33人。截至5月底较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占全年控制指标的40%和24%。但从事故统计数据分析看,道路交通、建筑施工仍然处于高位,道路交通已连续发生7起较大事故,占全省较大事故起数的87.5%,死亡30人,占全省较大事故死亡总数的90.09%,特别是工矿企业安全隐患和煤矿安全生产漏洞还比较多。这说明我省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充分暴露出,一些地区和部门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重视程度不够,认识不到位,措施乏力,监管不严,事故呈现上升趋势;部分单位和企业安全意识不强,安全生产工作方法单一,安全隐患比较突出;部分地方打非治违不彻底,手段措施不够硬,部分企业安全生产基础不牢固、不扎实。从这两年来看,虽然我省连续多年没发生重特大事故,但我省安全生产中的较大事故增幅比较大,安全生产的整体形势还是不容乐观。希望大家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决不能松懈和麻痹。

人命关天,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必须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习总书记这一重要批示,为我们今后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指明了方向。各地区、部门和企业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始终紧绷安全生产这根弦,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隐患问题,把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到各个环节,向抓发展一样来抓安全生产工作,切实为全省经济社会事业平稳较快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要正确处理好安全和发展的关系,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既要抓好发展,更要抓好安全生产;既要把安全生产放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去把握、去推进,又要把安全生产与科学发展结合起来,与推进经济转型升级结合起来,与落实为民务实的要求结合起来,以更加认真负责的态度,扎实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我们有些地区、部门和企业的领导经常把安全生产挂在嘴边,但实际上没有把责任落到实处,导致安全生产事故时有发生。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好中央领导、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的批示指示精神,切实贯彻落实好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这次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领导和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的批示精神、统一到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上来,做到警钟长鸣,不走过场,不存侥幸心理。只要我们认识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监管到位,我们的安全生产形势就会持续稳定好转。

三、深入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今天上午省政府召开常务会议对全省安全生产工作做了全面的安排部署,通过了在全省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决定利用三个月时间集中在全省组织开展大检查。通过安全大检查,全面摸清薄弱环节,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落实整改责任和措施,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注实效”的总体要求,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坚决关闭取缔非法违法违规企业;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夯实安全基础,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全省安全生产工作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各地区、各部门和单位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大检查取得实效,省政府成立了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各地区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周密部署、明确责任,强化落实。特别是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亲自过问、亲自安排、亲自布置,扎扎实实做好大检查的各项工作。要在以往工作基础上,全面铺开,凡是涉及到安全生产领域的要全面检查,并根据中央和国务院的要求,结合我省各地区、部门和企业的实际,有针对性的重点检查。 二要明确安全大检查的范围和重点 。按照总体要求,对全省各地区、各行业、各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全面彻底大检查,重点是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石油天然气开采、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冶金有色、水上交通、铁路、民航、水利、电力、农机、特种设备、食品药品加工、民爆器材和旅游景区等行业领域,尤其是突出近期事故多发的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和工矿商贸等重点行业领域,突出人员密集的学校、医院、宾馆、商场、车站等公共场所,突出劳动密集型及农民工等人员集中的重点企业,突出反复发生长期末得到整治的重点问题和近年来发生伤亡事故多的地区和单位。 三要全面排查治理隐患。 各地区、部门和企业要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改工作,切实履行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按照相关制度规定、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的要求,严格细化、全面查找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列出清单,建立台帐,及时有效处置。 四要明确整改责任。 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实行“零容忍”,坚决做到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对排查出的每一个隐患和薄弱环节,实行层层挂牌督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实行事前追究责任制度。允许各单位对在自纠自查阶段里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自行及时进行整改解决,如在大检查中,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隐患严重,不能保证安全的生产经营单位要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五要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 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六要加强宣传动员。 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各种方式,对安全生产大检查进行广泛宣传,及时向社会公布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隐患排查的情况。设立举报奖励专项资金,充分发动群众,引导广大企业职工和人民群众积极关心、支持和参与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强化警示教育,抓住典型案例,在查明原因认定责任的基础上,对相关责任人,要从严从重处理,并予公开曝光。

省安委会办公室和省安委会成员单位 要在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切实负起责任,组织督查组采取明察暗访、抽查、督查等方式对各级政府和行业领域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各地区、部门和企业按照省上统一安排部署,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并报省安委会办公室。

四、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提升安全生产工作水平

当前,全省经济社会进入快速发展的时期,尤其需要安全祥和的生产生活环境作保障。对此,全省上下要进一步提高安全责任意识,全面落实政府、部门和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各相关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密切协同,齐抓共管,确保安全责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绝不能出现安全生产责任“真空”。

一是省安委会 要坚持和完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考核制度,健全重点行业领域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综合协调,加大督查检查力度,确保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特别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和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要用铁的手腕,强化治本措施,形成高压态势。要以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消防、矿山、特种设备、旅游景区、教育等高危行业和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及时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生产行为,坚决防范各类事故尤其是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二是各级政府 要对本地区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进一步明确政府领导和各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分析研判地区部门安全形势,及时组织研究解决重大问题,不断提高领导、指导和协调安全生产工作的水平,切实做到把安全生产工作与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统筹考虑、同步推进,实现本地区安全生产状况的明显好转。

三是各相关部门 要认真履行安全监管和行业管理工作职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部署上来,严把安全生产准入关,严格监管执法、严格事故查处、严格责任追究,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四是各企业 要结合国家和省上的统一安排,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针对企业安全生产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及时排查和治理安全隐患,努力降低事故发生率,全面提升安全生产水平。

五、突出重点,继续做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各地区、各部门和单位要在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基础上,继续做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减少事故总量,确保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一要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监管。 6月6日,刘志强副省长主持召开了全省道路交通安全电视电话会议,对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提出了要求;省安委会也安排部署了“道路交通隐患排查”等一系列专项整治活动。各级政府和公安、交通、铁路、农机、民航、安全监管等部门和单位要加大安全监管力度,认真落实“五整顿”、“三加强”各项工作措施,严格执行道路运输“三把关一监督”制度,严厉打击非法载客等违法行为,深入治理超载超限;加快实施公路安全保障工程,进一步排查治理危险路段、公路客运、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及旅游车辆安全隐患;加强城乡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加大对农村牧区道路的管控力度,严格农机驾驶人员的安全管理;加强对校车、旅游用车、城市出租车和公交车的监管。严格查堵旅客列车“三品”(易燃、易爆、危险品),落实站车防火防爆制度,确保铁路运输安全。严格监督执行高原机场飞行标准,落实空防安全监管措施。

二要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监管。 各级公安消防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密集场所的检查,特别是对高层建筑、在建工程、地下工程、石油化工等领域及学校医院、宾馆饭店、商场网吧、娱乐场所要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对公众聚集场所和劳动密集场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封堵等违法违规行为,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对节日和重要活动期间,以及各种集会和庆典等群众聚集活动,要按照有关程序严格审批,并按照“谁主办谁负责安全”的原则,做好各项安全防范,完善应急救援措施,严防群死群伤和踩踏事故的发生。

三要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监管。 今年我省固定资产投资继续保持高速增长态势,公路、铁路、机场、电网、新能源、工业建设项目、保障性住房等重点工程相继进入施工高峰期,抓好建筑施工安全刻不容缓。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监管,全面落实建设工程业主单位、建设施工及勘查、设计、监理等单位的安全责任。以防范坍塌、坠落等事故为重点,加强施工现场技术监控和安全监管,深入排查治理施工现场模板支撑、塔吊作业等环节的安全隐患。要制定和落实预防坍塌、高处坠落、起重机械事故措施以及高大模板支撑体系、深基坑、长大隧道、高大桥梁及地下暗挖高边坡等危险性较大工程施工的安全防范措施,预防建筑施工涌水、突泥、有害气体中毒等突发性事故的发生。

四要加强矿山、危险化学品等工矿企业安全监管。 要认真汲取近期国内矿山事故的惨痛教训,把防止煤矿事故摆在突出位置抓紧抓好。要加大检查力度,加强现场管理,落实防范措施,重点检查矿井“一通三防”、“三违”整改和责任制落实情况;全面深化非煤矿山尤其是尾矿库专项整治,继续关闭非法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小矿山;要规范矿山火工材料库管理,严格执行火工材料的领、运、用、退制度。要全面排查治理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等各环节的事故隐患。

五要加强汛期安全监管工作。 目前我省已进入主汛期,各地区、各部门和单位要认真贯彻全国和全省防汛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开展汛期隐患排查,加强隐患点除险加固,强化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全力做好汛期各项防范措施的落实工作,有效防范自然灾害;进一步健全完善预防自然灾害引发事故工作机制,强化汛期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及时发布防范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预警信息,加强应急保障,完善应急预案,提高救援能力,切实防范各类自然灾害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

同志们,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任务重、责任大。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生产重于泰山”的意识,结合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加强宣传教育,以积极的态度,严格负责的精神,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落实,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努力为我省加快“三区”建设、实现“两新”目标做出积极贡献。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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