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占彪局长在2014年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1月25日)

08.05.2014  19:34

 

省安全监管局、青海煤监局局长 毛占彪

(2014年1月25日)  

同志们:

1月15日、1月17日,国务院和国家总局分别召开了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我们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会议精神,全面总结2013年全省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2014年工作,今天上午,我们召集各市州、部分县(市、区、行委)安全监管局负责人开会。下午,刘志强副省长将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请大家认真学习领会,把思想统一到全国、全省会议精神上来,不折不扣地抓好今年各项工作的落实。下面,我讲两个方面的意见。

一、2013年安全生产工作取得新进展

2013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的有力指导下,全省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领导一系列重要批示指示和讲话精神,不断强化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集中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打非治违”和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等一系列综合治理活动,全面排查治理隐患,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安全生产工作取得新进展。总结起来,有以下五个特点:

一是年度安全生产指标控制情况良好。 2013年,全省各类事故死亡人数占年度指标的80%,较大事故起数占年度指标的85%,未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各项指标连续10年控制在国务院安委会下达的目标范围之内,连续3年未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受到了国务院安委会的重点表扬。

二是事故总量、死亡人数和较大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实现“四下降”。 2013年,全省共发生伤亡事故538起,死亡632人,同比分别下降4.94%和3.22%。发生较大事故17起,死亡66人,同比分别下降5.56%、8.33%。

三是道路交通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状况保持稳定。 2013年道路交通、农业机械领域分别死亡532人、21人,同比下降0.37%和16%。民航、旅游业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四是2013年全省各地区、各行业部门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均控制在省政府下达的范围以内。

五是“十二五”规划重点指标执行情况良好。 据初步统计,2013年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为0.3,同比下降23%;工矿商贸企业十万人死亡率为3.66,同比上升7%;煤矿百万吨死亡率为0.278,同比下降16%;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为6.3,同比下降8%。均控制在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的目标范围以内。

一年来,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全面履行综合监管责任,加强组织协调,开展联合执法,严格安全许可,强化安全基础工作,重点开展了以下六项工作。

(一)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和省委、省政府领导重要批示指示和讲话精神。 2013年,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主要领导多次作出重要批示指示和讲话,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并及时研究制定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向省政府常务会议汇报,协调各市州、行业部门成立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和督查组,制定工作方案,在全省所有地区、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重大赛事活动场所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大检查,省、市州政府检查覆盖率达98.2%,隐患整改率达99.6%,检查覆盖率和隐患整改率在全国名列第二,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得到了国务院安委会督查组的充分肯定。9月底开始,又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活动,进一步巩固了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成果。

去年7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政治局第28次常委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后,我们及时向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进行汇报,提出了我省贯彻意见,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省政府党组已上报省委。我们还向各市州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发送亲启信,传达习总书记重要讲话和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精神,督促各地党委、政府领导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全面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各市州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及时作出批示指示,分别主持召开党委常委会议、政府常务会和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习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研究解决了专项资金、机构建设等一些重大问题,并将讲话精神层层传达到县(市、区、行委)和乡镇(街道办事处)、企业,形成了全省上下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西宁市委、市政府和海南州政府制定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西宁市、玉树州、果洛州政府采取调整机构、增加编制、配备装备等方式充实安监队伍。西宁市、海北州、海南州、海西州、玉树州、果洛州政府增设或增加了安全生产专项资金,支持安全监管工作。

习近平总书记在“11.22”特别重大事故现场发表重要讲话后,我们按照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指示和省政府第18次常务会议要求,及时组织召开省安委会全体(扩大)会议,在全省部署开展涉油涉气管线和化工企业安全检查,并组成4个综合督查组和1个专项督查组,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利用半个月时间,深入8个市州、100家企事业单位,对2013年以来落实中央领导和省委、省政府领导一系列重要讲话和批示精神情况、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回头看”活动以及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和冬季专项检查、开展涉油涉气企业、市政管网、输油输气管线专项检查等情况进行了督查。各市州高度重视,分别召开专题会议,对城镇管网占压、安全距离不够等隐患,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及时进行了整改。对本地区不能独立整改解决的涩宁兰天然气管道占压等重大隐患,向省政府上报协调整改的请示,由省政府协调各方面加以研究解决,较好地落实了属地安全监管责任。

(二)充分发挥各级安委会办公室的“牵头抓总”作用。 省安委会办公室进一步明确安委会各成员单位的职责,通过定期召开联络员会议、指标通报分析、综合监管和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消防安全、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联席会议,及时安排部署全省阶段性重点工作,通报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进展情况,突出交通运输、建设施工、消防、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协调督促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了一系列整治活动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有效防范了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全省共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17366项,将5家施工监理企业清退出青海建筑市场,注销金属非金属矿山和危险化学品非法违法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6家,进一步规范了安全生产秩序。

各地安委办主动进位,积极作为,安全生产工作得到地方党委、政府前所未有的重视,为安全监管行政执法提供了有力保障。各地及时将目标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所属地区和部门,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加强督查检查,狠抓薄弱环节,确保了目标责任的落实到位。

(三)全面加强工矿商贸安全监管工作。 一是 加强工作部署。省局先后召开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等一系列专项工作会议,研究制定相关行业年度执法工作计划和专项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规定时间进度,为落实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任务和目标奠定了基础。 二是 严格安全许可。全年颁发、延期、变更安全生产许可证232家(处),对186家煤矿、非煤矿山、工贸企业、地质勘探和危险化学品、化工企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26个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了“三同时”审查。 三是 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制定下发了《关于委托木里煤田管理局行使木里煤田规划区域范围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权的通知》,将木里煤田规划区域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权委托木里煤田管理局行使。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将部分非煤矿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工作和有关非煤矿山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查工作委托给市州安全监管局实施;依法将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和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颁发管理下放市州安全监管部门实施,进一步强化了属地监管责任。

(四)做好安全基础工作。一 加强监管能力。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监管监察能力建设规划(2011-2015年)》,投入资金2460万元(中央基建投资预算1610万元,省级从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中配套850万元),用于8个市州、46个县级安全监管部门购置和配备安全监管设备,改善了基层安全监管局装备条件。 二是 强化科技支撑。2013年省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列支650万元,重点用于安全技术研发、应用及推广,安全生产宣教行动,应急救援,目标考核和开展安全生产专项行动等项目,推动相关单位开展了安全生产技术研究、“六大系统”、GPS监控系统等先进技术成果的推广和应用,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保障。 三是 推进标准化建设。在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化工等重点行业开展了安全标准化达标活动。全省共有71家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的非煤矿山、18家规模以上工贸企业完成了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5座尾矿库完成了全过程在线监控系统建设,239家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化从业单位实现达标,所有煤矿生产矿井均通过了省级煤矿质量标准化达标验收。

(五)加大 宣教培训力度。 我们以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为契机,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等活动的基础上,创新形式,丰富内容,投入专项资金55万元,进一步加大宣传工作力度。通过门户网站、领导信箱、事故举报、在线咨询、公布举报电话等,畅通信息交流和举报投诉渠道;在青海卫视、青海广播电台、《青海日报》上以专题节目、专栏方式,加强媒体宣传,建立了安全生产手机短信发布平台,发布各类安全生产信息达10872条次。同时,转变作风,深入基层一线开展培训工作。投入专项资金35万元,举办安全监管业务培训班5期,培训各级监管人员713人次。组织专家编印安全生产知识读本3万余册,免费发放到各地区和基层单位。深入全省各市州,为乡镇街道社区、小微企业免费举办13期“安全知识培训班”,培训1574人,县(区、市、行委)和乡(镇、街道)培训覆盖率分别达到93%和90%,提高了各类人员的安全素质和工作技能。

(六) 严肃事故查处。 落实《青海省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查处督办挂牌办法》,明确规定凡发生较大事故由省安办会同省级行业主管部门挂牌督查督办,按照“四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严格事故调查程序和责任追究,进一步加大了对事故的查处力度,2013年工矿商贸领域共发生较大事故4起,死亡15人,其中,建筑3起,死亡11人,水利1起,死亡4人。目前,这四起事故已全部批复结案,共处理相关责任人员25人,其中移交司法机关4人,给予经济处罚13人,给予行政处分8人(企业6人,政府机关2人),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降低施工资质等级施工企业1家,降低监理资质等级单位1家。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我省安全生产工作中面临的困难和存在的问题。 一是 有些地区和部门大局意识不强,不能将安全生产纳入全省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大局中去研究。 二是 我省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基础仍不够牢固。近几年,我省经济总量较快增长,已突破2000亿元,且二产在GDP中的比例占到近一半。10年来,国家下达的控制指标连年递减,指标下降的空间越来越小,安全监管压力越来越大。安全生产基础薄弱的状况尚未得到明显改善,产业结构和安全生产之间的矛盾依然突出。随着我省产业结构的进一步调整,重化工、精细化工产业链逐步形成,高温、高压、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等高危行业潜在安全风险增多,给安全生产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 三是 “打非治违”的长效机制还没有建立起来,企业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屡禁不止,全省工矿商贸领域事故总量居高不下,共发生事故60起,死亡76人,重伤10人,同比事故起数增加4起,上升7.14%,死亡人数增加10人,上升15.15%;其中,较大事故4起,死亡15人,同比起数增加2起,上升100%,死亡人数增加9人,上升150%。这四起较大事故中,有三起是窒息中毒事故,这是事故发生的新特点,务必引起同志们的高度重视。 四是 监管体制机制依然不够顺畅,难以形成合力,主要表现在行业管理弱化,基层监管薄弱,多头管理协调难,缺乏科学的评价考核机制,尚未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长效机制。 五是 安全监管队伍建设还不能适应科学发展和安全发展的要求,专业技术人员总量不足,结构和分布不合理,高层次人才、急需人才紧缺的矛盾依然十分突出,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还不能真正落实到位。 六是 一些安监部门对依法行政的重要性认识不够,行为还不规范,执法手段单一,行政不作为或乱作为的现象依然存在;执法人员不按程序办事,监管失之于软,失之于宽,执法不严,执法不公的情况时有表现。这些问题,需要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在今年工作中有针对性地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改进。

二、2014年工作安排

2014年,我们将继续深入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领导一系列批示指示和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持续实施安全发展战略,完善安全监管监察体制机制,进一步加强综合监管和治理,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建设,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向好。

主要目标是:各类事故死亡人数指标控制在国务院安委会下达的指标范围内,亿元GDP死亡人数、工矿商贸从业人员10万人死亡率、煤矿百万吨死亡率和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等4项相对指标继续下降,不发生重特大事故。

2014年重点做好以八项工作:

(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健康稳定发展。 我们要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正确把握当前全省经济发展和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树立大局意识和忧患意识,增强使命感、危机感和责任感,坚守“红线”,树牢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严格安全生产控制指标考核,强化安全生产监管,为全省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安全保障。

(二)增强法治意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一要牢固树立依法治国、执政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依法办事、依法监管,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安全生产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能力。二要按照省局统一要求,结合各自实际,进一步建立完善行政执法制度规范,严格依法行政,实现安全监管依法行政行为公平正义。三要突出“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对非法违法、违规违章和各类危及安全生产的隐患和问题,依法严厉查处,跟踪落实整改措施,把行政执法工作做细做实做到位,防止监管不力、执法不到位问题,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能。

(三)实施科技兴安战略,全面加强基础建设。 全面实施“十二五”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强化重点项目建设;推进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筑牢企业安全生产基础。通过政策引导、资金扶持等措施,继续做好安全生产先进适用技术、新型适用产品的推广应用工作,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水平,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保障。积极开展安全文化、安全法制、安全责任、安全科技和安全投入等方面的宣传活动,大力营造“安全发展”舆论环境。严格安全培训、考核和持证上岗,不断提高安全生产从业人员的法制意识、安全生产素质和操作技能。

(四)突出工作重点,做好工矿商贸安全监管工作。 煤矿方面, 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青海省实施办法,按照“推双七、强三基、保三降、促提升”的工作要求,积极开展“保护矿工生命,矿长守规尽责”主题实践活动年活动,紧紧围绕煤矿安全“双七条”等政策措施开展与矿长的谈心活动。 非煤矿山方面, 严格矿山建设项目安全核准制度,继续推进矿山企业整顿关闭、兼并重组、整合技改,深入开展地下矿山、露天矿山高陡边坡、伞檐和尾矿库危、险、病库及石油、天然气企业的安全专项整治,继续推广中深孔爆破、机械铲装、液压锤二次破碎、静态爆破和井下定位跟踪系统等安全生产先进技术。 危险化学品方面, 督促企业加强对重点部位和环节的监测监控,切实做到防火、防爆、防雷击,确保不发生泄漏、火灾、爆炸、窒息中毒等事故。继续推进化工装置自动控制系统改造。 烟花爆竹方面, 严格烟花爆竹储存、销售环节的安全监管,进一步增大专店经营的比例,提升安全经营条件。严格职业卫生监管,深入开展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强化重点行业领域职业病危害治理、“三同时”监管及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防治评估等工作,逐步提升职业病防治水平。

(五)认真组织实施,继续开展油气输送管线等安全专项排查整治。 在全省范围内继续深入开展油气输送管线和城镇燃气管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地方政府属地监管责任、行业部门的行业监管责任、安全监管部门的综合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绘制城镇石油天然气管线和城镇燃气管网分布图,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对排查出的隐患建立台账,分别提出整改责任和措施,确保取得实效。

(六)提高履职能力,推动工作创新。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紧密结合实际,着眼于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在工作理念、工作思路、工作机制、工作方法和创新能力上求突破、见成效,着力解决安全生产深层次问题,全面推动安全监管事业向纵深发展。 一是突出工作理念的更新。 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增强维护企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意识。在强调依法监管、执法监察等行政执法职能的同时,更加注重保护和服务职能的发挥,为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提高审批许可和安全技术服务效率,切实维护企业和群众的合法权益;牢固树立和谐监管的理念,严防简单执法、野蛮执法、随意执法,减少监管和执法中的不和谐因素;牢固树立公平公正的理念,坚持严格公正监管和执法,自觉抵御权力、关系、人情等各种因素的干扰,自觉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政府机关的权威,提高行政执法部门的公信力,赢得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信赖。 二是突出工作思路的转变。 结合当前我省安全监管工作的实际,在工作思路上要努力实现从注重治标向标本兼治、重在治本转变;从靠检查督查求一时安全向以日常监管监察保长期安全转变;从注重解决具体问题向既注重解决具体问题更注重解决体制性、机制性问题转变;从抓事后处理向既抓事后处理更着力抓事前预防转变;从注重增强安全监管人员和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向更注重增强全民安全意识转变。 三是突出工作方法的改进。 要针对社会和群众关心的安全生产热点、难点问题,加强调查研究,不断探索破解安全生产深层次问题的办法。善于组织多方力量做工作,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同保障安全生产的强大合力,处理好经济发展和安全生产的关系;善于综合使用经济、行政、法律的手段进行科学协调,实现维护企业权益和从业人员安全“双赢”,处理好企业追求利润最大化和保证从业人员安全的关系。 四是突出创新能力的提高。 要破除封闭短浅、保守僵化的思想,在深化改革、锐意创新上寻求突破。要努力掌握科学的思维方法和立场、观点、方法,摒弃四平八稳、避生就熟的懒惰性,勤于实践、勤于观察。要增强超前思维能力,在实际工作中掌握主动权,做出科学的决策,创造新的业绩。

(七)加大宣传培训力度,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一是 积极做好《安全生产法修正案》的宣贯工作,继续开展好“安全生产月”等宣传活动;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拓宽舆论渠道,扩大宣传范围,提高安全生产工作的透明度,维护人民群众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二是 市州安全监管部门要组织开展辖区各县(市、区、行委)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协调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强化农民工安全技能培训,加强对辖区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监督检查。 三是 生产经营单位要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培训计划,针对工作岗位和班组特点,认真组织开展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积极与安全生产培训机构联系,组织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参加安全资格培训及考核,确保持证上岗。 四是 省安全监管局在组织开展日常法定安全资格培训考核工作的同时,采取委托省外专业院校举办安全监管人员和企业管理人员高级研修班等多种方式,组织开展安全监管人员执法资格培训和政府分管负责人、企业负责人安全法律政策培训,继续组织专家和师资力量深入基层和企业举办现场培训,全方位地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

(八)狠抓队伍建设,增强“五种能力”。 大力推进党风廉政和政风行风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解决执法不严格、作风不扎实的问题和“五个了之”现象;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细化优化行政审批和中介服务程序,推动安全监管部门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转变;增强干部队伍坚守红线、敢于担当、善抓落实、改革创新、廉洁自律“五个能力”建设,正风肃纪,从严治内,维护安全监管监察队伍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

      同志们,今年是全面落实各项改革任务的关键一年,安全生产工作正处在一个重要的历史发展阶段,让我们把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全面落实省安委会全体会议暨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事业心和责任感,转变作风、真抓实干,落实责任,强化监督,认真抓好各项工作,为推进“三区”战略、实现“两新”目标提供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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