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启动

22.05.2015  13:20
核心提示:   记者从我省公安消防总队获悉,为加强夏季火灾防控工作,进一步提升防火和灭火救援能力,从5月20日至9月20日,我省消防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以隐患整治、监督执法、公共消防设施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等为

   记者从我省公安消防总队获悉,为加强夏季火灾防控工作,进一步提升防火和灭火救援能力,从5月20日至9月20日,我省消防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以隐患整治、监督执法、公共消防设施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等为主要内容的夏季消防安全专项检查。

  省消防总队结合今年开展的劳动密集型企业专项治理整治工作,全面推动政府各系统行业部门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进一步督导石油库、汽车加油加气站、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储存仓库,液化石油气储配厂(站)、供应站等易燃易爆企业,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寺庙古村寨等文物古建筑重点场所,全省96家劳动密集型企业和对2413栋高层建筑、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等重点单位场所落实消防工作情况,对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验收、日常消防检查巡查、人员在岗在位、消防设施完好情况、消防制度建立和落实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

  此外,各地消防部门发挥多警联动机制,通过“分区分片”排查、“网格化”管理、“实名制”检查等手段,对单位、“三合一”场所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一律依法采取临时查封措施;对未通过消防行政许可的建设工程、公众聚集场所,一律依法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或者在人员密集场所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拒不改正的,一律依法予以强制执行;对违反规定进行电焊等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的,对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一律依法对直接责任人和负责人实施行政拘留;对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擅自关停,或者消防控制室人员无证上岗、不会操作设施设备的,一律依法从重处罚;对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一律书面提请本级人民政府挂牌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