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精神卫生工作会议召开

27.05.2014  13:42

      5月22日,省卫生计生委组织召开全省精神卫生工作会议。会议总结通报了2013年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及农村癫痫防治管理工作,表彰了精神卫生项目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安排部署了2014年精神卫生工作。各市、自治州及西宁市、海东市所属各县(区)卫生计生委(卫生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人等70余人参加了会议。颉学辉副主任出席会议并做了重要讲话。

      颉学辉副主任指出,近年来,全省卫生计生部门深入贯彻执行《精神卫生法》,着力建全精神卫生防治服务体系,规范开展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和服务管理,精神卫生工作取得新成效。精神卫生工作领导机制不断健全,精神卫生技术服务网络初步建立,精神疾病患者实现分级分层管理和服务,工作覆盖面和惠及人群逐步扩展。

      颉学辉副主任强调,当前我省精神卫生工作仍面临严峻挑战,存在精神卫生防治体系不健全、专业技术人员匮乏、基层人员队伍不稳定等问题。各级必须高度重视、攻坚克难,力求精神卫生工作逐步拓展并有所突破。一要抓住难点,加快精神卫生防治体系建设步伐。在区域卫生计生发展规划中科学统筹精神卫生机构建设;明确指定当地综合医疗机构切实承担本地区精神卫生工作,健全精神卫生防治体系;加强社区和农村牧区精神卫生工作;建立一支心理健康促进、精神卫生管理服务的工作队伍。二要聚力焦点,做好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和全局意识,尽快创造条件开展工作;在全局工作中,有重点、有统筹地安排部署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并纳入日常管理;科学开展技术服务,提高治疗与康复水平;推进重性精神疾病信息管理系统建设,逐步实现患者“应管尽管”。三要突出重点,确保精神卫生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树立宣教先行意识,营造精神卫生工作良好社会氛围;积极争取对口帮扶省份、单位工作支持,加强精神卫生专科建设;建立健全精神卫生专业队伍,提高常见精神疾病的早期识别和有效处置能力;全力实施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精神卫生项目、重性精神疾病治疗管理项目以及农村癫痫防治管理项目;突出加强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和重点人群心理行为问题干预,有效预防和减少精神障碍的发生;依法保护精神疾病患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安排,通过以会代训形式,开展了《精神卫生法》解读、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规范和信息系统操作、精神障碍诊治、社区/乡镇医疗机构精神疾病患者管理等专题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