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丰胜局长在全省脱贫攻坚宣传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16.05.2016  07:20

全省脱贫攻坚宣传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省扶贫开发局局长  马丰胜

  (2016年4月15日)

 

各位领导、同志们、新闻界的朋友们:

今天,省委宣传部、省扶贫开发局联合召开全省脱贫攻坚宣传工作会议,总结2015年扶贫宣传工作,安排部署“十三五”工作。这是第一次以专题会议的形式安排部署扶贫宣传工作,开了我省扶贫宣传工作的先河。会议筹备期间,张西明部长高度关注,提出了明确要求。充分体现了省委宣传部对脱贫攻坚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心系贫困群众、助力脱贫攻坚的大局意识,体现了省委宣传部为脱贫攻坚提供强大舆论支持的责任担当。待会,向峰副部长将就做好脱贫攻坚宣传工作作出安排,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就“十二五”扶贫开发成效、面临的困难问题和“十三五”脱贫攻坚的目标任务、重点工作、保障措施等讲三点意见。

一、全面了解“十二五”扶贫开发成效和面临的困难问题

“十二五”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省委省政府将扶贫开发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扶贫战略和决策部署,坚持精准扶贫与区域攻坚相结合,不断改革创新扶贫工作机制和方式,积极探索符合青海实际的扶贫开发新路径,扶贫开发取得了显著成效。

——贫困人口大幅减少。累计减少贫困人口104.6万人,年均减贫21万人,圆满完成减贫百万人口的目标任务。贫困发生率从2011年的36.6%降至2015年的13.2%,年均降幅4.7个百分点。

——收入水平大幅提升。全省贫困地区农牧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2010年的3465元增加到2015年的7933元,年均增长18%,比全省农牧民平均收入增幅高2.5个百分点。

——资金投入大幅增加。累计投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95.2亿元,年均增长17.8%,是“十一五”的3.3倍。其中:中央专项扶贫资金63.7亿元,年均增长14.7%;省级扶贫资金22.7亿元,年均增长72.8%。

——大扶贫格局初步形成。积极构建专项扶贫、行业扶贫和社会扶贫“三位一体”的大扶贫工作格局。在全省1942个“十二五”规划贫困村实施整村推进产业发展项目,建设扶贫产业基地1274个,建设扶贫产业示范园15个。实施易地扶贫搬迁项目457个,搬迁安置5.92万户、26.27万人。行业部门不断加大政策和项目资金的倾斜支持力度,加快推进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公共服务保障水平。社会扶贫工作不断深化,落实各类资金34.2亿元,有力提高了贫困地区发展能力。

总之,“十二五”期间,是我省扶贫开发“政策形势最好、投入力度最大、攻坚举措最实、成效最为明显”的时期。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正确领导,得益于省直各相关单位的大力支持、密切配合,得益于中央驻青和省垣媒体的大力宣传、营造氛围,在此,我代表省扶贫开发局党组向关心、支持扶贫开发事业的各位领导、同志们、朋友们表示衷心地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应清醒地认识到,我省扶贫开发还面临着诸多困难和问题。我省集西部地区、民族地区、贫困地区的所有特征于一身,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和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全覆盖,贫困具有区域性、综合性的特征。全省还有1622个贫困村和52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分别占全省行政村总数和农牧民总人口的40%和13.2%;多数贫困群众居住在高寒干旱山区,小集聚、大分散,贫困程度深,扶贫战线长,脱贫成本高;致贫因素多样叠加,产业结构单一,缺乏生产技能,增收难度大;资源禀赋差,抵御灾害和市场风险的能力弱,返贫压力大。脱贫攻坚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任务艰巨,责任重大。

二、准确把握“十三五”脱贫攻坚的目标任务、重点工作和保障措施

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扶贫开发工作,把脱贫攻坚作为治国理政的重要内容,纳入到“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贯彻“五个发展理念”的高度进行全面安排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扶贫开发发表重要讲话,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和新论述,为我们打赢脱贫攻坚战、补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短板提供了思想引领和基本遵循。在去年11月召开的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当前我国脱贫攻坚形势依然严峻,脱贫攻坚已经到了啃硬骨头、攻坚拔寨的冲刺阶段,必须以更大的决心、更明确的思路、更精准的举措、超常规的力度,众志成城实现脱贫攻坚目标,决不能落下一个贫困地区、一个贫困群众。今年3月10日,习总书记在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青海代表团审议时,对我省工作提出了三个“扎扎实实”的要求,其中之一就是“扎扎实实推进脱贫攻坚”。

省委省政府坚持把脱贫攻坚作为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全方位谋划,强力度推进。去年7月,省委召开十二届九次全会,首次以全会形式研究部署脱贫攻坚工作。11月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后,省委及时召开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制定出台了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全面作出了“四年集中攻坚,一年巩固提升”的战略部署,明确目标,统筹谋划,决战决胜,全力攻坚。

“十三五”脱贫攻坚的目标任务是:

按照“四年集中攻坚,一年巩固提升”的总体部署,到2019年,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村全部退出,贫困县全部摘帽。贫困人口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4000元以上,实现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有保障的目标。贫困地区农村牧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国平均水平。到2020年,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大幅度提高,农牧民自我发展能力显著增强,全面消除绝对贫困现象,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2016年实现6个贫困县摘帽、400个贫困村退出、11万贫困人口脱贫。

重点工作是:

(一)健全两个政策体系。一是编制实施“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坚持聚焦“两个确保”目标任务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编制完成各级脱贫攻坚规划,既体现顶层设计,又体现贫困群众迫切需求,成为指导脱贫攻坚的作战图、路线图。二是完善脱贫攻坚政策体系。各市(州)、县(市区 )在省级层面编制完成“八个一批”脱贫攻坚行动计划和交通、水利、电力、通信、医疗卫生、文化惠民、金融、科技、电子商务和市场体系建设、农牧区危旧房改造等十个行业扶贫专项方案的基础上,制定完善相对应的政策措施,构建相互衔接、务实管用、举措精准、特色鲜明的政策体系,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全方位政策保障。

(二)建设四个平台。一是建设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将数据支撑、项目管理、资金管理、任务进度、绩效评估等纳入大数据功能平台,实现差异化精准帮扶和动态化科学管理,社会扶贫资源精准化配置,实现部门间、行业间资源共享、信息互通。二是组建省级扶贫开发融资平台。组建成立了青海省扶贫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主要承担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投融资业务,承接地方政府债劵、专项建设基金、金融部门易地扶贫搬迁专项贷款。三是建设县级扶贫开发资金项目整合管理平台。以县为单位,建立专项扶贫资金、相关涉农资金和社会帮扶资金捆绑集中使用机制。四是建设贫困村扶贫脱贫工作落实平台。发挥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的作用,加强村“两委”班子建设,做强基层工作平台,确保省委省政府政策部署落实到村到户到人。

(三)抓好“八个一批”贯彻落实。一是开展特色产业扶贫。扶持39.9万有劳动能力和发展生产意愿的贫困人口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使每户有1项稳定增收产业。二是做好易地扶贫搬迁。组织实施《青海省“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方案》,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按照差别化扶持政策,搬迁安置农牧户5.24万户、20万人。三是深化资产收益扶贫。在不改变用途的情况下,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其他涉农资金投入扶贫项目形成资产,折股量化给贫困村和贫困农牧户。四是引导劳务输出脱贫。对具有劳动能力和转移就业意愿的贫困人口,通过职业技能培训、转移就业、扶持自主创业、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等措施,转移就业贫困劳力31.5万人次。五是开展医疗保障和救助脱贫行动。对52万贫困人口实施就医“一减七免”和“十覆盖”;建立参保专项补助制度,将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医疗保险范围;实施贫困人口医疗救助和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政策。六是加大教育扶贫力度。对52万贫困人口中不同学龄段在校学生和有技能培训需求的劳动力人口,普及15年免费教育,实施技能培训。七是创新生态保护脱贫模式。设置生态公益管护岗位4.31万个,安排4.31万贫困人口从事生态公益管护工作。基本保证三江源等重点生态功能区贫困农牧户每户有劳动能力、具备条件的1人从事生态公益管护工作。八是抓好社会低保兜底脱贫。对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困难群众实行低保制度兜底保障,到2019年,农村低保标准达到4000元以上。

(四)完善六项保障机制。一是强化精准识别机制。我省在全国率先按照扶贫和低保标准“两线合一”要求精准识别出了贫困人口。今后每年开展进行一次精准识别,实行第三方评估,对贫困对象实行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二是深化驻村帮扶机制。在驻村帮扶“123”工作机制全面落实,贫困村和贫困户“双帮”工作全覆盖的基础上,加大对联点帮扶单位工作考核和对扶贫(驻村)干部的管理监督、考核激励。三是健全投入保障机制。从2016年起省级财政扶贫专项资金每年增长20%以上。各行业部门管理的涉农资金,各项惠民政策、项目和工程,优先保证贫困村、贫困户需求。发达省市对口援青资金重点用于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脱贫攻坚项目。四是完善绩效考核机制。改革完善脱贫攻坚实绩考核办法,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发挥导向激励作用。按照考核办法有关规定,严格对市(州)、县(市区)和行业部门的考核评价。五是建立贫困退出和成效评估机制。研究制定贫困户脱贫、贫困村退出、贫困县“摘帽”的标准和程序。委托科研机构、社会组织、新闻媒体等对脱贫攻坚政策落实、精准脱贫情况和相关工作进行第三方评估,增强公信力和可信度,对脱贫退出做到“三认账”(贫困户认账,当地干部群众认账,第三方评估认账)。六是健全部门和社会力量合力攻坚机制。落实行业部门在脱贫攻坚中承担的任务和责任,充分发挥行业扶贫的重要作用。进一步组织好党政军机关定点扶贫工作,深化辽青东西扶贫协作和对口援青工作机制。广泛动员民营企业、社会组织、公民个人参与扶贫开发,形成强大的脱贫攻坚合力。

2016年重点实施十项专项扶贫工程。一是产业扶贫和资产收益扶贫工程,在400个村实施产业扶贫和资产收益扶贫项目,在10个县建设扶贫产业园,提高产业扶贫精准度。二是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在582个村实施整体搬迁项目,安置2万户、7.8万人。三是金融扶贫工程,全面落实金融支持精准扶贫青海行动方案及主办银行制度,争取落实金融扶贫贷款40亿元。四是教育培训工程,对1.6万名贫困劳动力开展短期技能培训;继续实施贫困家庭学生接受中高等职业学历教育补助和贫困家庭大学生资助项目。五是旅游扶贫工程,实施50个乡村旅游扶贫项目,每村安排资金300万元。六是光伏扶贫工程,采取集中式与分布式相结合方式建设光伏扶贫电站,扶持建档立卡贫困户1万户。七是电商扶贫工程,计划在全省的10个县开展电商扶贫试点。八是贫困村互助资金工程,在建档立卡贫困村每村安排50万元,实现1622个贫困村互助资金全覆盖。九是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工程,选择500个贫困村,力争每村培养3名创业能成功、带动有成效的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十是龙头企业带动工程,将符合条件的扶贫龙头企业和扶贫专业合作社纳入金融扶持对象,给予扶贫贷款支持和贴息补助。

三、切实加强“十三五”脱贫攻坚宣传工作

打赢脱贫攻坚战需要借助打好舆论战、宣传战,造好声势,鼓足干劲,推好典型,凝聚力量。各级扶贫部门要对扶贫宣传工作引起足够重视,特别要贯彻落实好这次会议精神,加强协调配合,积极主动作为,确保取得实效。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扶贫部门要高度重视扶贫宣传工作,成立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坚持宣传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形成长效机制,加大保障和支持力度。

二是加强统筹协调。要积极主动加强与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的沟通协调,争取支持,做好配合,提供方便。采取组织新闻记者团一线集中采访报道等方式,整合宣传资源,形成宣传合力。

三是加强信息报送。要加大扶贫新闻信息报送工作力度,积极采编和报送有价值、有时效、有质量的新闻信息,做到及时、准确、全面。这项工作将纳入市(州)、县(市、区)扶贫工作考核内容。

四是加强队伍建设。要建立扶贫宣传联络员制度,选好配强扶贫宣传联络员,同时确保扶贫宣传队伍的稳定性,为联络员提供各方面的支持。各级扶贫部门要通过定期培训、交流研讨等形式提升扶贫宣传队伍的基本能力和水平。

同志们,舆论宣传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支撑,是组织动员全社会力量投入脱贫攻坚战的重要手段,我们务必要将其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与宣传系统和新闻媒体一道精诚合作,同心协力,齐抓共推,全力确保脱贫攻坚宣传工作取得新的成效,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强大的舆论支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